今日传媒?社会舆情?法律问题(三篇)
2014-03-07主持人:张园
今传媒 2014年3期
主持人:张园
(今传媒杂志社编辑)
主持人语:新媒体时代,传媒与法的关系突出地表现在网络与法的互动和冲突上。网络法律法规的完善,对构建和谐网络环境意义重大,信息网络法、计算机网络法等都在制约着网络传播活动。然而当今社会一些网络侵权案件,如网络播放设备的侵权、文学影视作品网络侵权、网络广告侵权,以及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在虚拟与现实的对话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网络侵权案想找被告都很难”的现象,网络侵权作案成本低、发案率高,已经扰乱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如今,众多网络侵权案进入司法程序,公平、公正的裁定将为网络传播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可靠保障。本期“传媒与法”栏目刊登的文章,重在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出了诸多实践性和操作性较强的观点及措施,如在媒体报道犯罪新闻时,要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引导受众对案件的认识,以使事件对受众产生启示作用。同时从法律、媒介素养、普世伦理三方面入手来分析论证如何改善传播环境。另外要加强媒介批评和媒介监督,重塑媒体社会责任,以完善我国电视舆论监督体系。三篇文章论述深刻,观点独特,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