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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产粮大县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
——以吉林省榆树市为例

2014-03-07朱海生

吉林金融研究 2014年7期
关键词:榆树市龙头企业农户

朱海生

(中国人民银行榆树市支行,吉林榆树市 130400)

对全国产粮大县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
——以吉林省榆树市为例

朱海生

(中国人民银行榆树市支行,吉林榆树市 130400)

吉林省榆树市素有“天下第一粮仓”美誉,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标兵”。近年来,榆树市土地流转力度加大,规模经营呈快速发展态势,各种合作模式相继出现,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力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人民银行榆树市支行调查显示:榆树市土地规模经营涉及农、牧、副、渔等多个领域,普遍取得良好效果,但在政策执行、资金投入和抵抗风险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需要多方合力协调解决。

土地规模经营;调查;问题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榆树市位于吉林省中北部,松辽平原腹地,幅员4712平方公里,现有耕地587万亩。201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530万亩,其中玉米面积413万亩,水稻面积101万亩,其它作物面积16万亩。累计土地流转面积231万亩,分别占总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的39.6%和40.7%。近年来,榆树市积极探索实践新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逐步形成了合作社托管经营、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社统种分管经营、种粮大户规模经营、龙头企业直接经营、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家庭农场经营等七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

本次调查,针对上述七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特别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例证,通过对这些典型例证的分析研判,全面反映榆树市土地规模经营总体情况。

(一)合作社托管经营

是指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农户全员入社,农业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统一负责的规模流转方式。目前,榆树市共有220家合作社采用托管经营模式,经营土地40万亩,带动农户40000户。此次重点调研了五棵树镇田丰合作社,详情参见表一:

表一 合作社托管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二)合作社统一经营

是指合作社以支付土地租金的形式转包农户土地,风险由合作社承担,农业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负责的规模流转方式。榆树市共有556家合作社实行这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土地107万亩,带动农户48000户。此次重点调研了泗河镇益农合作社,详情参看表二:

表二 合作社统一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三)合作社统种分管经营

是指由合作社统一作物布局、统一田间管理、统一生产标准,秋后按服务项目分户结算费用、按土地面积分户收获作物的流转方式。目前,榆树市有6家合作社实行这种方式,种植面积达6万亩。此次重点调研了刘家镇禹舜合作社,详情参看表三:

表三 合作社统种分管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四)种植大户规模经营

是指种植大户通过与农民或村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事规模种植的流转方式。榆树市共有236个种植大户,流转经营土地37.5万亩,带动农户21000户。此次重点调研了五棵树镇合发村农民李军规模经营情况,详情参看表四:

表四 种植大户规模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五)龙头企业直接经营

这种模式是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一种有益尝试。是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自身的资金及科技等方面优势,租赁农民土地,建设生产原料基地,发展规模生产,实行统一整地、统一品种、统一肥料、统一播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标准化“六统一”生产。目前,榆树市共有28 户龙头企业直接规模经营土地,土地流转面积达6万亩,直接带动农户2000户。此次重点调研了浙江卡森实业集团经营土地情况(全部种植水稻),详情参看表五:

表五 龙头企业直接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六)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

是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另一种有益尝试,是指龙头企业利用自身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为合作社提供种肥等生产资料、技术服务并包销产品,合作社负责组织生产的土地规模流转方式。榆树市共有8 家企业与合作社合作经营土地,规模流转土地5.7万亩。此次重点调研了厦门人天行农业生物科技公司与于家镇蓝河坝米业合作,共同经营土地的情况(全部种植水稻),详情参看表六:

表六 龙头企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七)家庭农场经营

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榆树市共有准家庭农场2172个,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正式家庭农场37家,流转土地28.8万亩,全年经营收入预计可达4.4亿元。此次重点调研了土桥镇古井村吴春林家庭农场的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详情参看表七:

表七 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典型例证

综合分析以上数据,可以得出下列基本结论:

首先,从资产规模、农机保有量、经营面积等硬指标来看,合作社土地托管经营、龙头企业经营模式明显优于其它模式。在12个村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分别有23.53%和29.41%的受访者认为土地托管、龙头企业经营模式最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相对于其他模式,群众对这两种土地经营模式的认可度更高。

其次,从收益情况来看,合作社、种粮大户、龙头企业(缺少数据)、家庭农场的垧均纯收益在2000-4000元区间,均保持相对稳定态势,能够保证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正常运作,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保持旺盛生命力。与上述经营主体发生合作关系的农户,垧均收益在9000-11500元区间,与全市农户平均收益在11000元左右基本持平,显示出上述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基本可以保证农户收益不下降甚至更高,有利于吸引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加速土地规模经营步伐。

第三,合作社统种分管经营模式的服务性质较为特殊,与其他经营规模明显不同,体现了即时即地的典型特征。但从全市范围看,这种土地经营模式受制于固定资产投入能力、人员组成、群众认可度等因素,并不多见,可适度推广。

第四,本次调查,特别关注了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情况。调查的两个典型例证,都是以水稻种植为经营目标,主要特征为:资产规模雄厚、投入力度较大、参与农户收益相对较高,是值得探索和逐步推广的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模式。但从企业的市场利润空间看,给予农户的收益还较少,需要认真研究,规范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

二、当前土地规模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政策执行不到位

有的合作社“三会”不健全,《合作社章程》不完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有的合作社管理粗放,财务制度不健全或不按章办事,生产经营成本难以核算;有的合作社服务项目单一,与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很难结成利益共同体。此外,相当数量的合作社经营管理者、家庭农场经营者等规模经营主体对土地流转政策理解不深入不到位,执行政策不规范,有时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一些农户缺乏相关政策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在签定土地流转合同时,不懂得切实维护自身利益,缺乏权属利益保护意识,容易事后产生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二)资金投入能力不足

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在建立基地、开展培训、引进技术和设备购置等方面资金严重短缺。由于农民的房屋和农业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尚不能作为抵押物,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经营的农产品、牲畜、林木等财产流动性太强也不能作为抵押物,又缺少成规模的固定资产和有价值的不动产,使得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不愿为其提供贷款。很多专业合作社贷款都以发起人或社员个人名义贷款后由合作社使用,最终由合作社负责归还贷款本息。

(三)土地连片经营困难

土地规模经营须遵循群众自愿的原则,只要其中一些农户的土地不流转,种植大户或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虽然承包了大量土地,也仍然改变不了地块分散的状况,也就很难形成土地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从而影响到土地整体耕作效率的提高。调查显示,即使是土地托管这种最受群众欢迎的规模经营模式,也受制于不能完全实现连片经营,从而削弱了大面积机械化耕种的规模效益。

(四)土地规模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弱

以农民合作社为主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抵御风险的长期、有效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普遍存在抵御社会风险、自然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同时,各种政策性保障基本都针对农户,合作社缺乏应有的制度保障,一旦遭受全局性农产品价格、供求等社会风险和突发性不可抗御的灾害、疫情等自然风险,合作社就会元气大伤。

(五)城市工商资本注入农业比重低、贡献小

目前,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还处于探索阶段,总体上存在着参与比重不大、发展水平不高、纳税贡献率较低等问题。个别工商企业还存在“试试看”的心理,固定资产投入不足,有随时准备“抽身而退”的思想,反映出这些企业对当前工商资本注入农业的相关政策还有顾虑。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扶持引导。

彻执行力度,建立土地规模经营动态管理台账和土地流转信息库,监督引导专业合作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指导种粮大户或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与广大农户签订合法、规范、有效的土地流转协议或合同,切实维护好双方利益。同时,健全服务机制,积极为土地流转双方牵线搭桥,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对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为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搭建好服务平台。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弱、缺乏有效抵押的情况,涉农金融机构应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开发符合合作社及社员需要的信贷产品。探索扩大合作社及社员抵(质)押品范围,试办仓单、存栏畜、地上作物收获权为抵押物,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商标权为质押进行贷款的模式,有效解决其贷款难问题。同时,简化贷款手续,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在信贷审批、信用额度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农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长久的基础保障。

(三)解决好农民后顾之忧

为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主动将土地交合作社或大户集中规模经营,需要做好“三件事”。一是要解决好离开土地农民挣钱的问题,要着力发展二、三产业,开辟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指导,使离开土地的农民有业可就、有钱可挣。二是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让农民具备离开土地也能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技术、技能等本领。三是要紧密结合各项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着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帮助失地农民彻底解除养老、医疗等后顾之忧,

(四)建立风险分摊机制

加快建立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济组织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制度,以及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防风险分散机制,在优势产业、特色行业和效益品种上开展保险试点,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

(五)吸引城市工商资本反哺农业

政府部门要在鼓励龙头企业参股,允许私营企业拓展,引导合伙企业延伸等方面有所作为,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市场+基地+农户”的新型规模经营模式。重点发展种植业产前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同时,要注意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对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设定准入门槛,强化责任监督,防止出现以圈地为目的的非粮化、非农化倾向,避免损害广大农民利益。

Investigation on the Major Grain Producing Counties Land Scale Management Situation -- Taking Yushu City Jili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ZHU Haisheng

Yushu City in Jilin province is known as "the best in all the land of granary" reputation, for ten consecutive years was named "national food production advanced county (city) model". In recent years, elm city land transfer to increase, the scale of operation showed a rapid development trend, various modes of cooperation have become the effective way for the main thrust,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productivity and farmers to increase wealth. The people's Bank of elm city branch of the survey shows: elm city land scale ¬ belongs to agricultural, animal husbandry, fi shery, and other fields, generally achieved good results, but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olicy, capital investment and risk resistance etc. the problem still exists, requires more force to coordinate and solve.

Land Management of Scale; Investigation;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F830

A

1009 - 3109(2014)07-0051-04

(责任编辑:安立环)

朱海生,男,汉族,本科,中国人民银行榆树市支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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