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的治理出路 拔掉“野广告牌”
2014-03-06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武黄支队第八大队贺静
文/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武黄支队第八大队 贺静
探讨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的治理出路 拔掉“野广告牌”
文/湖北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武黄支队第八大队 贺静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迅速发展,沿线乡镇招商引资开发建厂热度高涨,公路两侧违法建设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公路两侧的“野广告牌”屡屡出现,路域环境治理形势日益严峻。
所谓“野广告牌”,是对没有经过许可,违法在高速公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的俗称。“野广告牌”因未经过许可随意设置,既给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埋下了隐患,又破坏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经营秩序。
本篇通过分析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应解决思路和对策,望能为加强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提供参考。
问题·难点
公路建设期遗留问题
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常常存在对公路拆迁还建房屋疏于管理的情况。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承建高速公路时,对拆迁还建房选址,往往着重关注工程进展,而忽视对村民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导致公路建成通车后,村民集拥沿路而新建房屋。公路路政管理执法者入驻后,面对建设期遗留的问题,管理起来举步为艰,困难重重。
建设审批管理体制混乱
对于公路沿线的规划、建设和审批工作,涉及到土管、城建、城市规划、地方路政、公安交警等管理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在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方面,一些管理部门各行其是,互不协调,甚至各自为政,越权审批。而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担任主要管理任务的路政管理机构的管理力度往往不够,致使对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的预防能力大大降低,从而造成部分地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蔓延、管理失控。
规划与路政管理的矛盾
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规划工程与建筑控制区管理脱节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市政工程项目规划时间、选址、用途等没有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下穿管涵、平整场地、高压线塔跨越架设等行为屡见不鲜。
违建抢挖行为屡禁不止
高速公路的通车,一方面方便了沿线群众的出行,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较大的商机。一些人趁机实施抢建广告牌等违法行为,不但侵犯了路产路权,而且对道路通行带来了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了公路周边的路容路貌。
沿线群众法制观念淡薄
高速沿线群众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未能正确理解高速公路法规,普遍认为土地使用权是自己的,只要不占用公路,房屋可以随便修。这种想法导致新建房屋离高速公路近,爱路护路意识较差。
行政强制手段较弱
路政执法不单是法律文书下达繁琐,而且在制作和下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不予配合;在送达文书时,当事人经常不予签收;在强制执行时,路政部门可以采取的强制手段又不足,很难实现执法目的。
思路·对策
为防止高速公路沿线的建筑向公路靠近和延伸,避免出现高速公路街道化现象,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充分行使职能,强化管理措施,扎实推进路域环境治理。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爱路护路意识
深入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是加强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路政部门要深入高速公路沿线村组,全覆盖多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也要有效利用宣传资源,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违法事实,加强警示教育,以此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积极主动协调,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针对高速公路两侧违法抢建强挖行为,法律规定高速公路沿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建筑控制区不受侵犯,但在现实中地方政府相互推诿的现象比较严重。路政管理机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各个部门的支持,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动长效机制,形成目标一致的综合治理格局。
树立超前意识,加强预防工作
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一旦建成,拆除工作难度大,制约因素多,耗费精力大,而且对当事人造成较大损失。一方面,要适应路域环境治理的新形势,努力争取当地各级政府和人大的支持,通过地方人大和政府出台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措施,争取一定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手段,抓好源头管理。另一方面,路政管理机构要通过城市规划部门提前掌握辖区内高速公路周边工程,提前介入管理,避免房子建到哪里就管到哪里的被动局面。
加强日常巡查,依法制止拆除
加强路政巡查,是发现和纠正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产生和蔓延的有效方法。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的形成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不加强现场巡逻检查,对于那些未经审批任意建房的行为,若不能及时发现,则无法有效制止和纠正。因此,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必须加强源头管理和现场跟踪管理,把违法建筑制止于萌芽状态。
实施行政强制,构建综合执法体系
实施路政强制,要正确适用行政强制法和公路路政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建筑控制区违建物,做好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综合联动执法。对一些违法强行施工的行为,路政部门在遭遇执法阻力大、执行难时,特别是危及到道路通行安全时,要积极通报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执法优势,形成一支综合联动执法队伍,从根本上解决路政部门管理建筑控制区难的“短板”。
建立严格的联合审批制度
要迅速改变高速公路沿线建设的混乱状况,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建筑的产生,关键在于建立一套严格的联合审批制度,以克服部门间互不协调、各行其是的弊端。地方人民政府在办理编制城市、村镇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核发营业许可证时,凡涉及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严格依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事先报同级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批的,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对拒不纠正的,上级政府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编辑/陈楠枰)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又需要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同时,各路政执法部门也要深入研究管段实际,因地制宜,分析原因,查找突破口,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治理打牢“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