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状分析
2014-03-06张挺梅郭沛
张挺梅,郭沛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状分析
张挺梅,郭沛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作为良好经营业绩和公司治理的共同产物,上市公司适当的现金分红能够给投资者以切实的回报并预示其潜在的投资价值。农业类上市公司是中国上市公司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已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板块之一,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不容低估,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类上市公司由于其行业特点,在数量、规模以及所面临环境等方面都变化较大,带给投资者的风险也随之加大,因此有必要对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状进行探究,预测其投资价值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笔者所说的农业类上市公司是指证监会公布的行业分类中属于农林牧渔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通过利用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数据,笔者考察自2001年以来有完整财务记录的46家上市公司,并从总体分红水平、分红持续性、分红集中度和行业分红比较等方面进行分析。文章数据均来自Wind数据库。
1 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总体水平分析
2001年以来,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却并没有随着行业内公司数量的增加而增加,2003年分红家数最少仅为9家,2011年分红家数最多达到27家。数据分析显示,实行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占行业内全部公司数量的比例在20%~60%波动,平均比例为41%;行业内公司中盈利家数的比例平均达到80%,盈利公司中进行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比例达到51%;分红额度在2011年达到最大为23.1亿元,2001年最低为2.8亿元。此外,盈利公司净利润不断增长,从2001年的9.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58亿元,2012年下降至36.8亿元,股利支付率平均为37%,但是全行业公司净利润在2002、2004、2005年3个年度出现亏损,造成全行业股利支付率在这3个年度中均为负值,2006年分红总额大于当年全行业净利润合计值,使得当年股利支付率超过100%。
2 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持续性分析
为了分析不同时间长度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文章划分了2001-2012年、2007-2012年和2010-2012年3个区间,对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分红情况进行考察,分析这些公司在长期(12年)、中期(6年)和短期(3年)内的现金分红持续性。
从长期来看,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没有表现出良好的持续性特征,其中2001-2012年保持每年分红的公司有2家,占2001-2012年中有完整财务记录的上市公司的11%,平均累积股利支付率达到35%;26%的公司能够实现至少每3年分红1次,平均累积股利支付率为40%;2家公司从未分红。
从中期来看,随着考察周期的缩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持续性有所改善,其中,坚持每年分红的公司增加到3家,平均累积股利支付率为41%;55%的农业类上市公司能够实现每3年分红1次及以上,但此期间不分红公司数量与每年分红的公司数量持平,累积盈利1亿元以上的不分红公司有1家。
从短期来看,坚持每年分红的公司增加到13家,占全部样本公司的28%,74%的上市公司能实现每3年分红1次及以上,分红水平与市场平均值持平。
由此可见,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在长周期内并未表现出较好的分红持续性,使得投资者难以依据公司分红记录预测未来的分红政策,并据此对股票进行估值。大部分公司在3年周期内存在分红行为,但规律性不明显。对于少数盈利而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其投资价值是存在疑问的。
3 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集中度分析
现金分红的集中度,代表为投资者提供现金分红最多的上市公司相对数量的多寡,集中度较高的股市,现金分红主要来源于少数上市公司。通常,高分红公司往往是高盈利公司,分红集中度提高的主要原因是利润的集中化。
考察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红利分布,可以发现红利集中化趋势同样明显。农业类上市公司中分红数额最多的前5家公司的分红额度占行业内上市公司分红总额的比重在60%~90%变动,平均占比为79%,其中2003年占比最高达到92%,分红最多的10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额度占比平均高达94%。同样,中国上市公司的红利集中化也反映了盈利集中化的趋势,分红最多的5家上市公司,其2001-2012年累计利润额占全部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比重为52%,分红最多的10家上市公司,年平均利润额占全部农业类上市公司的比重高达71%。
4 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行业比较分析
4.1 行业间比较
由于行业内上市公司面临相近的竞争环境和产品生命周期,往往在股利政策上呈现“群聚”现象。通过选取证监会分类中23个行业2001-2012年的分红数据,可以发现股利政策的趋同特征确实存在,而且不同行业的利润创造能力和现金分红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其中金融服务、采掘、制造等行业贡献了绝大部分利润和红利。2012年金融服务行业20家进行分红的上市公司,分红总额达到1603.6亿元,相当于整体上市公司全部红利的35%,使金融服务业成为A股市场户均分红额度最多的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较,采掘业34家分红企业的分红总额为895.4亿元,相当于上市公司全部红利的20%;制造业793家分红企业的分红总额为766.5亿元,相当于上市公司全部红利的17%;然而,农林牧渔行业24家分红的上市公司仅占市场全部红利的0.11%,2001-2012年平均占比为0.37%,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4.2 行业内比较
证监会将农林牧渔行业细分为农业Ⅱ、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5个子行业,笔者考察了2012年5个子行业的分红情况。其中,农业Ⅱ子行业的公司数量最多达到18家,占行业内公司总数的38%,分红额度占比为38%;畜牧业11家公司的分红额度占比为12%,农、林、牧、渔服务业3家公司的分红占比也为12%;渔业9家公司分红额度占比为34%;林业5家公司的分红占比最低为4%。进一步考察2001-2012年数据,可以发现5个子行业公司数量呈现稳步增长趋势,除了林业类公司以外,其余4个子行业公司数量占比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农业Ⅱ与林业类公司的分红额度占比逐年下降,其他3个子行业的分红额度占比稳步提高。例如,林业类公司的分红占比从2001年的29%下降至2012年的4%,渔业类公司的分红占比从2001年的14%上升到2012年的34%。
5 结论及对策建议
通过对中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历史和当前状况的分析可知,农业类上市公司总体分红水平接近市场平均水平,但分红持续性和稳定性仍有待提高,分红集中度高、行业分红趋同效果显著。因此,当前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优化农业类上市公司分红现状:第一,稳定现金分红水平。总体而言,农业类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接近市场平均水平,但是由于农业类上市公司盈利波动大的特点,分红不稳定,时常会出现现金分红高于净利润,甚至在净利润为负值时仍然进行分红的情况,这就需要上市公司优化生产管理、监管机构履行行政、法律等监督手段以及投资者提高分红意识来稳定和提高股利支付率水平;第二,改善分红持续性。各公司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有不同思路,并且各公司盈利状况不尽相同,难以要求每家公司在盈利当年都进行分红,但是若多数上市公司都缺乏进行现金分红的明确规划,非常不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第三,解决部分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的问题。少数公司常年不分红,有的甚至超过10年从未分红,说明该公司的股利政策存在问题,因此需要用更多的语言和行动来说明其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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