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土地流转纠纷要把握关键问题
2014-03-05
“郭书记,请你解决一下我们两家的土地纠纷问题。”那是在去年初秋的一天下午,我正在帮农户采摘猕猴桃时,村里的李小黑与张华已气汹汹地站到我面前,让我帮他们处理两家因土地流转出现的难题。这是我在驻村任第一书记期间,化解土地流转纠纷记忆最深刻的一次。
事情这样的,李小黑在2006年因到镇上做香菇生意,没时间打理自家的3.5亩承包地,便将它转让给自己的邻居张华耕种。由于当时没有签订规范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约定让张华耕种15年,每年给李小黑2800元转让费(每亩800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约定。张华耕种两年后,看到种猕猴桃收入高,没有给李小黑打招呼,便种上猕猴桃。三年后挂果,每年收入都在3万元以上。由于李小黑去年不再做香菇生意,便向张华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张华不同意,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了解到事情的前因后果,我陷入了深思,这是一桩典型的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的案件。由于农户自发进行转让承包地经营权,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规范的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是两条口头协议,如何平稳化解乡亲们之间这一利益纠纷难题从而使双方都满意呢?我思索再三,决定还是从两条口头协议入手来化解。他们之所以出现土地流转纠纷,是因为双方都有错,李小黑没到时间就想收回耕地,违背双方的口头协议;张华也因没有给李小黑打招呼便种上猕猴桃,虽然在口头协议中没有约定,但也是不对的。因此,土地流转而引起的转让费的多少应该是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
为了摸清他们的真实想法,我分别与他们进行了交谈,掌握了他们的真实想法。李小黑提前收回承包地就是想多收点转让费,张华也认为自己种猕猴桃没有给李小黑说不对,愿意提高转让费。
“真是太感谢你了,你是我们群众的法律调解人啊。”经过我耐心细致地讲解《土地承包法》的有关内容,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最后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并签订规范合同,握手言和。
(郭其重 河南省西峡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