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4-03-05乔金亮
乔金亮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此前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何看待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后哪些问题要特别关注?“产出来”和“管出来”如何更有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存在
近几年,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由于农业生产方式粗放、市场秩序尚不规范、道德诚信亟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仍然存在
“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不断向好。”在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看来,评价农产品质量状况好坏有三个考量。一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这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所谓总体上是安全的,反映在指标上,就是96%以上的重点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二看发展的态势。现在的水平与本世纪初相比,质量安全合格率大体提高了30个百分点。三看能否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现阶段出了问题,关键是要及时查处,避免酿成系统性和区域性问题。
这些年,有关部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农业部门在全国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为重点,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案件。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余万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家,查处问题5.1万起。但由于农业生产方式粗放、市场秩序尚不规范、道德诚信亟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仍然存在,一些老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
专家指出,由于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庞大、分散,生产环节多、链条长,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得相对薄弱。以畜牧业为例,目前我国肉蛋奶供应充足,“吃得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但“吃得放心”任务艰巨。从消费看,全国每天要吃掉2.2亿千克肉、7700万千克鸡蛋和1亿千克牛奶,消费量巨大。从生产看,养殖场户群体庞大而分散,散养还是大多数,标准化程度不高,生产水平参差不齐,产业链环节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尚不完善。
“哪怕只有1%的不合格,我们也要作100%的努力。”陈晓华说,从近几年监测和暴露出的事件看,有四类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一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重点是蔬菜限用高毒农药超标和畜禽产品滥用抗生素问题,主要与病虫害频发重发、低毒药物见效慢、生产经营者不合理使用有关。二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是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明知故犯。三是产地重金属污染,当前突出的是稻米镉污染,大多数是由环境污染长期积累形成的。四是假劣农资,主要原因是农资生产经营小、散、乱。
标准化生产是治本之策
只要按标准生产,就能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从生产环节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农产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标准化生产被认为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但有些人误以为,只有不使用化肥、农药的农产品才是安全的。中国农科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叶志华认为,这陷入了一个误区。事实上,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不可能不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但完全可以将这些投入品控制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剂量之内。
叶志华说,化肥、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等作为基本的生产资料肯定会用到。现在要做的是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确保在食品当中残留不超标。以畜禽养殖为例,相关规定已明确合理的用量和用药时间标准,要有合理的休药期,动物屠宰之前有相关检测。标准在制定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尤其是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及残留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我国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状况整体在好转,农产品质量标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我国加快了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力度,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共5185个,基本涵盖了我国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和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农产品。当然,与发达国家标准相比,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农业部表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将达到7000个。
目前,全国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超过10万个,占食用农产品商品量的40%。农业部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表示,要稳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积极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热作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示范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行生产全程控制,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总体上看,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从生产环节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着力形成全程有效监管
我国农产品品种多、种类丰富,从农田到餐桌供应链条长,运用技术复杂,加之农产品品质和规格不易统一,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必须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形成全程监管链条
过去相当长时间内,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散在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药等多个部门,不利于形成有效监管。2013年,国家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农业、食药两部门负责,规定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至此,农业部门的监管链条从田间地头延伸到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环节,新增畜禽屠宰环节监管职责,还承担着大部分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任务。
按照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但长期以来,农业的主要任务是保供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相对薄弱,越到基层力量越弱。2013年,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对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划转、机构改革、责任落实等提出了统一要求。不久前,国办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目前全国所有的省级农业厅局、60%以上的地市、近一半的区县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97%的涉农乡镇都已挂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所。”马爱国说,今后要以主产区、优势产区、农牧渔业大县为重点,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
如何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马爱国表示,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关键是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推进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针对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要靠加强监管,实施严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产地重金属污染,必须立足治理,减少污染,同时重点地区要在普查的基础上主动调整品种结构。对于假劣农资问题,既要“堵”,严格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强化大要案查处;又要“疏”,大力推行定点经营、统一配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