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六大机制推动湖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014-03-03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盛茂林
□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盛茂林
开栏的话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安全生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揭示了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用这些重要论述指导安全监管实践,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创新和发展,本刊从第七期开始推出“观察与思考”专栏,登载体会文章,反映学习贯彻动态,欢迎踊跃投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是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直接的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湖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盛茂林深入煤矿,与矿工交流,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对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这一要求,必须真正落实《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使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老大难,老大难,老大来抓就不难。只要党政一把手下决心抓,安全生产就一定能抓好。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更要积极作为、认真负责。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安全生产指标以及相应的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其在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权重,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应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征求同级安监部门意见,涉及个人职务晋升时,要对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考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以及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之中,坚定不移地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各级政府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督办。二是要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认真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综合监管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安委办平台功能,充分运用目标考核、奖惩激励、责任追究、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检查等手段方法,推动下级政府和同级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监、煤炭、煤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对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督导、联合执法、联合验收,督促各部门定期进行梳理和评估。三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具体组织生产,任何一个环节的违规违章都可能造成事故,任何都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区网络化管控体系。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制定严密有效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的过程管控,使每个岗位、每个流程都不折不扣的执行安全生产规程,都处于可控状态。
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和检查整治长效机制
隐患是事故的胚胎。安全生产有个新墨菲定律,就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虽然安全隐患无处不在,而且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违法违章,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必然的。“打非治违”是抓安全生产的“牛鼻子”。“打非治违”不力,安全生产永无宁日。“打非”主要靠政府,“治违”关键在企业。推进“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的常态化、日常化,要做到三个“确保”。一要确保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全覆盖”。二要确保责任落实“不缺位”。要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全过程、监管全过程。重点强化县、乡两级政府“打非治违”和大排查大整治责任的落实,要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把“打非治违”和深入开展水上安全整治、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三是确保非法违章和隐患整治“零容忍”。牢固树立“非法就是事故”、“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非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取缔,不容半点含糊,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就会对你不留情。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将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全省安全生产环境;要与开展安全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自主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
安全生产,教育为先。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守盛书记、家毫省长的重要指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安全教育“三个第一课”制度(领导干部进党校、新员工进厂、新生入学,都要讲授安全生产第一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形式多样、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学一分安全知识,多十分安全保障。督促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决定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尤其是当前进入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各级各部门更要高度重视舆论,善待媒体,用好媒体,充分发挥媒体为安全生产鼓与呼的积极作用,同时严格按原则和程序来处理有关问题,不要被网络舆情牵着鼻子走。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主动说。公众有知情权,我们要主动向媒体披露,西方有句谚语:“正面消息还在穿鞋子,负面消息已经跑遍全世界。”新闻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对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的,要及时正面回应、予以批驳;对蓄意攻击的,要迅速回击。要把矿山、建筑等行业工人的教育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计划,强制性实行定期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积极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中心,抓住渗透安全理念、养成安全习惯“两个基本点”,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能力,把安全第一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为,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机制
加大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兴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一是大力推进矿井建设标准化。切实加大投入,完善矿山“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确保通风、监控有效。推行正规化开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通畅的安全出口。要制定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标体系和时间表,力争2015年全省各类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二是强力推进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提升科技兴安水平,尤其是矿山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大力推进机械化生产,通过人机分离减少人员伤亡。现在,深圳一家高科技公司在浏阳研制一种烟花鞭炮生产的自动化装置,这种设备是电脑控制,生产线上基本上不要员工,一旦运用,将彻底改变烟花鞭炮安全生产水平。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鼓励瓦斯抽采利用的新政策,强力推进瓦斯抽采利用工作。三是努力推进矿山企业开采规模化。企业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可能进行一定的安全投入,安全生产才有保障。要以煤矿为重点,加大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国务院办公厅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关闭9万吨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去年11月16日,家毫省长主持专门会议,认真研究,要求坚决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明确了工作目标,计划整合关闭50%左右的煤矿。省政府将制定有效措施,推进这项工作。这将是一场硬仗,省里先找一个市试点,然后全面铺开。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抓住机遇,真关真整真改,防止“假兼并”、“形式兼并”。煤矿重组整顿后,要进一步加大煤矿的安全投入,加强煤矿标准化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夯实机制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硬件和软件的投入,确保必须的安全设施到位。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方面必要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编制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明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相应的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基层是隐患排查的第一关口,是信息报送的第一来源,是事故处置的第一现场。要力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的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大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研究出台乡镇交通管理服务站建设的意见,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积极推广郴州市治超经验和望城、溆浦学生用车管理经验,切实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31条明确,“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执法经费有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多渠道培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定期组织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专业水平。在班子配备、干部选调时,要多用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经验丰富、事业心强的干部充实安全监管队伍,提高安监队伍战斗力。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要坚持“以法治安”, 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要强化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对重大危险源普查不到位的,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发生。二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依纪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厉查办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和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事故的查处推动工作的整改。对于企业违规违章导致的事故,主要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除追究从业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从严追究所在市县乡政府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社会警示作用。事故教训是面镜子,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三要实行中介机构责任追究终身制。严格落实涉及安全生产的中介机构、咨询专家的责任,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凡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要探索尽职免责制度。对安监人员履职到位且无任何过失,要研究如何减免责任。在工作严格要求的同时,要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上关心安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