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体的“社会性别”期待
——基于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研究的考察 *1
2014-03-03韩贺南
韩贺南
(中华女子学院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北京 100101)
社会性别(Gender)是基于生理性别的社会历史文化建构,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重大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女性群体被怎样的期待、要求与评价,亦即女性的社会性别被怎样地建构着,这是现代化与女性研究的重要问题。
覆盖城乡的庞大妇女组织是中国妇女运动的重要特点之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是中国妇女组织的主角。它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实际组织者和推动者。妇联组织对妇女社会性别的建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党、国家、社会与妇女的关系。关于中国妇女组织、中国妇女与党、国家、社会的关系,国内外学者多有研究。国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多集中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妇女解放遵循了自上而下的路径,妇女解放是被动式的。认为中国妇女解放是被中国革命和建设裹挟行进的。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国家女权主义者”,即“在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机构中有意识地推动妇女的赋权和男女平等的国家干部们”,“以提倡和争取‘妇女权利’为己任”[1]58,在中国妇女解放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妇女的主体性。近年来,国外女性主义者反思20世纪60-70年代的第二波女权运动被全球资本所利用和掌控,过于张扬个体权力,削弱了妇女的阶级性和民族性,主张重拾社会主义遗产。在此背景下,中国社会主义妇女解放与发展经验受到关注。由于理论背景、研究方法、关注角度等诸多不同,许多观点有待进一步探讨。国内学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出发,运用社会性别视角研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妇女发展面临的问题,关注如何消除性别歧视,推动妇女全面参与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等问题,而关于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体的社会性别建构研究成果不多。本文主要对改革开放以来召开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及相关文献进行研究,着重关注妇联组织对妇女群体的社会性别要求与期待。
一、“新女性”的精神特质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以后,共召开了七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即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至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国妇女五大等)。“新女性”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国妇女六大报告中。中国妇女八大报告首次使用“新女性形象”概念。新女性概念的基本内涵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党和政府以及妇联组织对女性群体的社会性别期待与要求。
(一)20世纪80年代:“四自”、“四有”的新女性
新时期的新女性概念是改革开放新时代的产物。这一时期新女性与新女性形象的基本内涵主要指女性的精神特质。在新时期召开的首次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即中国妇女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四自”概念,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中国妇女六大将其改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一直沿用至今。
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伊始,“妇女问题”凸显。当时,“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不断发生;溺弃女婴,虐待生女孩的母亲的现象有所发展;早就绝迹的嫖娼卖淫活动重新出现;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在一些地方还相当普遍”[2]803。面对这些问题,党和政府一方面依法严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教育妇女“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3]40,中国妇女五大报告要求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绝不向邪恶势力低头,不受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不当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更不能做丧失人格、国格的事情”[3]40。中国妇女六大报告修改了五大报告的“四自”内容,提出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口号,并对“四自”的内涵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指出:“自尊,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反对自轻自贱;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的力量,坚定自己的信念,反对妄自菲薄;自立,就是树立独立意识,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反对依附顺从;自强,就是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反对自卑自弱”。[4]15。中国妇女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四自”口号的意义在于唤醒女性的自我意识,促使女性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并通过“四自”的桥梁走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境界。中国妇女六大报告将“四自”、“四有”作为新女性的基本内涵,号召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全面提高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4]15。如果说,中国妇女五大报告“四自”精神的倡扬主要是教育妇女自律,抵御一些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那么中国妇女六大报告对 “四自”精神的强调则着重提升女性承受改革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女性面对竞争环境的求生存与求发展的能力。报告认为,改革开放为妇女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带来激烈的竞争与挑战,提高素质,迎接挑战是时代对妇女的要求。
(二)20世纪90年代:“八观”、“四德”的新女性
20世纪90年代,新女性的内涵在80年代、“四自”“四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内容,赋予新时期、新女性以除具有“四自”、“四有”精神以外,还应该具备“八观”、“四德”的内涵。“八观”有三个层面的内容,其一主要是社会层面的,即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其二主要是家庭层面的,称为“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四观”;其三是性别层面的,即妇女观。“四德”即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20世纪90年代提出“三德”,中国妇女十一大增加了“个人品德” 。。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妇女运动的主题在20世纪80年代提高妇女素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强调通过妇女的社会参与“求进步、求平等、求发展”[5]29。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妇联组织不断寻找妇女经济社会参与的切入点,寻找妇女发挥“特殊作用”的领域和方式。“五好”家庭、文明家庭建设是妇联工作的“主体工程”之一。中国妇女七大报告指出:妇女“积极参加‘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活动,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正在逐步形成文明健康的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和教子观”[5]29。在“五好文明家庭”建设方面,与婚姻家庭、生育、教子有关的“四观”随之提出。中国妇女八大为了动员广大妇女在“实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中“肩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责任”,号召妇女进一步提高妇女素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把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继承下去,又要不断塑造符合时代特征的新女性形象”[6]346,同时指出:妇女“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特殊贡献”,要“向社会广泛传播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成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者、实践者”[6](P346。由此,新女性的思想观念、道德要求由婚姻家庭、生育、教子拓展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领域,上升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层面。
(三)新世纪以来:主体意识与创新意识
21世纪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国妇女运动的发展,新女性内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女性主体意识与创新意识的内容。所谓主体意识,主要指女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翁意识以及生存与发展的自我掌控意识。所谓创新意识是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创业、创造意识。
21世纪初召开的中国妇女九大,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下,倡扬女性“创新、创造、创业”[7]30精神,号召女性“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增强“自主意识和竞争意识”[7]31,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创造者,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可见,新世纪伊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参与和创造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妇女运动的主题。与此相适应,主体性与创造精神成为新女性的重要特征。继而,中国妇女十大报告,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强调女性要增强“参与科学发展的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要求妇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衷心拥护者、积极参与者、奋力开拓者,永葆敢为人先的创新气魄”[8]46。可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向前演进,党和国家对女性社会参与和贡献的期待在增强。不断激发女性的创新、奋进精神。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肯定了中国妇女“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9]的辉煌业绩,在实现中国梦的社会主题下号召将新女性的主体意识与创新意识实践化、行动化。
综上所述,新时期新女性的内涵丰富,从内容上看,包括三个层面: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与品格。思想观念——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妇女观”;道德品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心理素质与品格——“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从领域上看: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新时期新女性内涵不断拓展,变化轨迹主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女性主体性增强。经历了从“自律”,到“自主”(自主意识)再到主体性的演变过程,由关注女性个体素质到注重女性个体价值;二是涉及领域逐渐拓宽。从一定程度上表明对女性角色的期待由家庭向社会拓展。
二、新女性的“复合角色系统”
社会性别表现为基于生理性别的一整套社会安排,而性别气质与性别角色是这套安排的主要内容。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党和国家及妇联组织对妇女的角色具有怎样的期待,妇女到底承担了怎样的角色?从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可见,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角色不是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单一角色,也不是以社会角色为主兼顾家庭角色或相反,而是一个“复合角色系统”,即由两个角色系统组成:一个是家庭角色系统,一个是社会角色系统,这两个系统是截然分开的,相互连接的。
(一)社会角色:“一线”与“后勤”双重领域
广泛参与社会,承担社会角色,是中国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首要角色。从中国妇女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及相关文献来看,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妇女的角色期待与角色安排首先是社会角色。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女性的社会角色呈现双重领域,即“前线”与“后勤”,或者说,女性的社会角色系统,是“一线”与“后勤”,“主要角色”与“辅助角色”相结合的系统。所谓“前线”即指按当时的行业划分的工农业生产、科学实验等各个领域的“第一线”。而“后勤”则指为“前线”服务的领域,诸如,保育员,营业员,炊事员,清洁工,医护工作者,赤脚医生等,当时被称为后勤工作。中国妇女四大报告提出的“新时期我国妇女的崇高任务”有五项,第一项是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第一线立新功”。第二项是“当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后勤兵”[10]27。关于对前线与后勤工作的认识,中国妇女四大报告指出:“前线和后勤,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相互依存、密切联系的,虽然岗位不同,但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奋斗目标而工作的,都是为人民服务,都是光荣的崇高的革命工作”[10]30。妇女虽然在后勤岗位,但与一线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崇高的革命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可见在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中,女性的后勤工作职业声望是高评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一线”与“后勤”没有职业鸿沟。中国妇女五大报告,也着重对职业分工进行了阐释,指出“要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态度,充分认识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凡是能够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有利于人民的劳动,都是高尚的、光荣的”[3]36。中国妇女五大号召妇女“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通一行,进行创造性的劳动”[3]36。可见,这一时期女性社会角色的双重领域明朗化,而且被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所认同。
自中国妇女六大以后,女性的社会角色期待与安排,没有表现出如前所言的主辅双重领域,虽然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显然存在。历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报告对女性的社会角色期待均未明确提及职业分工的性别分化问题,主要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号召妇女做出贡献。诸如,号召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在经济振兴中大显身手”[4]13;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等。仅从妇女自身角度而言,试图通过提高妇女素质,找准妇女社会参与的切入点,通过妇女全面的社会参与,促进妇女的社会角色从边缘到中心的演进。
(二)多重身份的“家庭内社会角色”
传统的性别分工使女性的家庭角色在角色系统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女性的角色紧张是职业女性面临的特殊困难。那么,党和国家及妇联组织对女性的家庭角色具有怎样的期待,研究发现,家庭角色一直是女性角色系统中的重要元素。历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报告及相关文献都有关于女性家庭角色的评价与要求。新时期女性的家庭角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家庭角色与社会角色链接紧密,“家庭内社会角色”是女性家庭角色的重要特征。
在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女性的家庭角色具有不同的期待与要求。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主要是“做好母亲,当好‘园丁’”。中国妇女四大报告提出的妇女的第三项任务是“精心培育革命的后代”[10]31。第四项任务是“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10]33,中国妇女五大报告要求广大妇女“做好母亲,当好‘园丁’”[3]40,“处理好婚姻恋爱问题”,“争创‘五好’家庭”,号召妇女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道德观、生育观[3]43。中国妇女四大、五大报告都在妇女的任务部分,将对妇女的家庭角色要求作为重要内容。回应了改革之初出现的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婚姻等问题。
自中国妇女六大报告后,对女性的家庭角色期待与要求一方面聚焦为女性的素质,强调女性作为母亲的言行对子女的示范作用,诸如,要求女性通过培养“四自”精神,达到“四有”的境界等;另一方面,将对女性的家庭角色要求与期待置于“五好”家庭建设之中,在这一活动中培养女性的家庭角色,诸如,要求女性树立文明健康的婚恋观、家庭观、生育观、教子观,夫妻和睦、敬老抚幼、教子有方等等。总体来看,女性的家庭角色在其角色系统中的位置不是在彰显和扩大而是逐渐内化为女性的素质,分布在女性的角色系统中,反映出这样的理念,即女性的家庭角色是其角色系统中浑然一体的一个元素。
此外,新时期中国女性的家庭角色表现出“家庭内社会角色”的特征。所谓“家庭内社会角色”即指以家庭角色身份,通过家庭建设工作,服务于社会。或者说,集家庭角色和家庭建设工作者角色于一身。诸如,对女性承担的抚育儿童的工作,中国妇女四大报告谈到:“今天的儿童,将是二十一世纪把我们国家推向共产主义的伟大生力军。精心培育他们成为可靠的革命接班人,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新时期妇女的又一崇高职责”[10]31。从中可见,“培养革命的后代”既是社会的,也是家庭的,首先是社会的。既是妇女作为社会主义一份子的职责,也是母亲的职责。在这里,家庭与社会角色没有严格的界限,相互连接,相互重叠。
此外,“五好”文明家庭建设工作一直是妇联工作的重要领域,在这一工作中,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妇女不仅要严以律己,而且实际上被赋予家庭建设“负责人”的角色。中国妇女五大报告谈到:“妇女作为母亲、妻子和主妇,在家庭中居于重要地位,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3]45从以上意义上说来,中国妇女的家庭角色既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
以上观之,中国女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角色是一个多重身份的角色系统,首先表现为在社会角色中主角与配角的集合;其次表现为家庭与社会角色的链接。
三、新女性“铁肩担道义”
中国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半边天”,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妇女的评价、要求与期待。那么,女性的作用究竟特殊在哪里,如何不可替代,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改革的“减压阀”
在中国社会改革这一重大的社会变迁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女性被期待或实际上起到了“减压阀”的作用。这一问题,在中国妇女六大报告中最为彰显。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进入了全面改革的攻坚阶段,逐步确立改革的大体框架,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秩序。 在社会改革的阵痛期,中国妇女是资源相对贫乏,所受影响较大的群体。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妇女六大报告着重阐述了妇女如何分担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压力问题,希望广大妇女“要理解改革、支持改革”[4]12。报告分析了改革进入关键期,社会矛盾凸显给妇女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指出:在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一些身体素质差、思想文化水平低、参与能力弱、家务负担重的妇女,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4]14,劳动制度改革,价格、工资调整“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妇女的工作和生活”[4]14。着重强调改革是一个艰难、漫长的过程,最终会提高生产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其中也会有代价,“不可能使所有人同时得到均等的好处”[4]14,尤其是在新旧体制交替,尚未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的过渡时期,会出现经济生活困难,会影响一些人的具体利益。妇女对这一切“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理解”[4]14。“必须用发展观点、全局观点和生产力标准来看待改革”[4]14。可见,中国妇女六大报告理智、冷静地分析了改革对中国妇女的挑战,希望妇女为国分忧。关于妇女如何承担改革的压力,报告指出:一方面,“要艰苦奋斗,积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为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努力工作”[4]15。 另一方面,要增强对改革的理解力、参与竞争的能力和承担压力的心理承受力。面对改革攻坚阶段妇女的处境与任务,中国妇女六大提出了“全面提高素质,做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的口号。
总之,中国妇女六大报告所体现的妇女在改革攻坚阶段的作用主要是在改革带来的压力面前,发扬“四自”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以良好的精神准备、心理素质承担改革的压力。作为社会改革的“减压阀”是这一时期妇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作用的另一种形式,如果将在第一线直接创造财富称为显性贡献,这种对压力的分担或可称为隐性贡献。据此可以说,妇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多种形式的。
(二)道德示范与情感纽带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妇联组织不断寻找发挥妇女特殊作用的领域与方式,认为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独特作用。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道德情操方面对儿童、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示范作用;二是在情感方面对于建立和睦家庭与和谐社会的精神纽带作用。在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报告中多处提到希望广大妇女提高素质,修养品格,淬炼道德情操,传递关爱。
20世纪90年代,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某些资本主义价值观钩沉封建主义陈旧性别文化,女性被商品化现象凸显。回应这些问题,党和国家及妇联组织一方面在全社会倡扬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强调妇女和男子具有同等的价值和人格尊严,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希望女性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培养高尚品格。诸如中国妇女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市场活动中出现的拜金主义等消极因素,诱发了有的人把妇女当成商品和极少数妇女堕落的现象,致使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和犯罪活动重新蔓延”[5]40。报告要求“在广大妇女中提倡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勤劳节俭、乐于奉献、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5]40。希望“每一个母亲都应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对子女进行言传身教”[5]41。 中国妇女九大报告提出抵制“三个主义”,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明确要求广大妇女“带头倡导时代新风”[7]43,“积极参与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家庭美德建设”,“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新型人际关系的建设者”[7]43。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希望广大妇女在实现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彰显巾帼之美”。“美”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修养“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第三、履行法律义务;第四、责任担当。主要是指女性作为家庭与社会的主体担负起家庭与社会发展的责任。妇女的家庭责任担当是指“以自身的模范行为给孩子树立榜样、让家庭充满温馨、为社会和谐添彩”[11];妇女的社会责任担当的独特性表现为:“用自身的道德力量传递人间爱、展现真善美、积聚正能量,为开创人人相互关爱、家家幸福安康、社会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贡献力量。”[11]可见,女性家庭与社会担当的主要资本是道德示范与情感传递,其影响路径由个体到家庭再到社会。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女性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的作用,是一个具有内在机理的系统。这个系统是将女性的情操、情感经由个体传递到家庭、社会,作用于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是一种从微观个体到宏观社会,从潜隐的内在精神到彰显的物质文明,从现实到未来,关涉到老人、儿童,男人、女人的连动运作。
以上观之,改革开放新时期,妇联组织对女性群体的社会性别期待集中表现为这一时期新女性形象的塑造。新女性形象的基本内涵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新女性的精神特质。二是新女性的家庭与社会角色及其关系。三是新女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新女性的精神特质是由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思想观念、道德修养多元素组成的系统。其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四自”精神是新女性最基本的精神特质,它是通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新人理想境界的桥梁。新女性的角色是社会与家庭角色的复合系统,“家庭内社会角色”彰显了中国女性角色系统的独特性。在妇联组织及其所反映的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对女性的角色期待中,女性的社会角色始终置于首位,在改革开放初期女性的社会角色期待表现为双重领域,即主流领域和边缘领域,当时称为“前线”与“后方”、主要角色与辅助角色。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女性的社会角色层次模糊化,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大显身手”、“再立新功”等表述方式凸显女性的社会角色。女性的家庭角色期待虽然被置于社会角色之后,但是将其作为妇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尤其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领域与方式,即希望通过发挥女性在家庭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和睦美满家庭,固本强基,坚固细胞,巩固社会。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被赋予“家庭建设负责人”的角色,或称“家庭内社会角色”。这一点明显不同于西方社会公私领域泾渭分明的状况,彰显了中国传统家国文化和社会主义劳动分工的特点。新女性的特殊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示范与情感传递方面,虽然女性在生育方面的特殊作用被肯定,但前者更为彰显。党和国家以及妇联组织试图通过女性的道德楷模作用影响下一代、家庭乃至社会,通过女性的关爱传递,建立和美人际关系、和睦家庭、和谐社会。女性被期待或实际起到社会阵痛减压阀的作用。
新时期女性的社会性别建构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首先是社会背景与社会主题的影响。党和国家以及妇联组织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对女性群体提出了明确的希望与要求,直接建构着女性群体的社会性别。其次,基于女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生存与发展的处境,着重于女性自身的努力。例如“四自”的提出,着重于女性心理素质的培养,回应改革的压力。再次,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精神的融合。例如“四自”精神,表现出中国传统文化自强不息的精神,而女性的道德自律,则显现出厚德载物的博大胸襟,同时对女性主体意识、创新意识的提倡又体现了对现代性的张扬。
新时期女性的社会性别建构,仍然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为:首先,新时期女性的社会性别建构只是对女性单方面的要求与期待。而家庭与社会都是男女共同组成的系统,需要系统内所有成员的协同运作,才能使系统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其次,对女性的角色与特殊作用的期待具有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的痕迹。表现为,基于女性生理特征的生育角色,以及男性理性女性感性、关怀的性别气质判断,不利于消除性别刻板印象对个体多样化的选择、自由全面发展的影响。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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