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固与流动:清至民国西藏城市社会流动研究
2014-03-03赵淑亮
赵淑亮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四川成都 610064)
“社会结构是社会部分领域之间的相对稳定关系的总和”[1],是结构“要素的有序排列”[2]。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历来是社会学研究的热点,二者之间联系密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社会分层的结果,必然导致社会流动,而社会流动的结果,又促进社会分层。目前,国内大部分研究主要关注汉族地区,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藏区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研究,虽然近年来有所涉及,却仍然十分薄弱。
一、西藏城市的社会流动状况
清季至民国,中国城市社会进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变迁,传统的城市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产生。西藏城市的社会阶层也出现了新的组成,社会流动也表现出新的特点。一方面,政局的相对稳定密切了西藏地方与中央及内地兄弟城市的联系,促进了区域间人口的水平流动,但整体上看,西藏人口与区域外部流动仍然较弱,更多的是频繁的内部流动;另一方面,城市内部出现了更多的阶层,类型更加多样化,但是受到宗教及等级制度制约,下层民众上升渠道单一,又使得西藏城市社会结构趋于凝固,社会的垂直流动出现“板结性”特征。
(一)社会阶层间的垂直流动
1.“三等九级”的城市社会
西藏的等级制度由来已久,直到民主改革前,西藏城市社会依然是一个森严的等级社会。根据家庭出身和社会地位不同,西藏城市社会阶层被划分为三等九级,对此《西藏志》中有记载,“西藏阶级,大别之可分为三等九级,……各级界限极严,彼此不相往还,不通庆吊。”[3]
在西藏城市社会等级阶梯的具体构成中,王、贵族、达赖喇嘛、班禅活佛居于最上级,摄政、呼图克图、政府各部长官及各事务官、研究学问的喇嘛或堪布,各大寺院的教授等属上中级;政府低级官吏、代本、宗本、低级喇嘛或修行者等属上下级,他们共同统治着整个西藏,并占有几乎西藏社会的全部财富。
中等阶层主要由一般僧人、职官(书记、小吏、侍从等)、兵卒及后裔、商人以及差巴、堆穷等平民组成,他们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或政治权力,能够在城市里勉强生存下来。
下等阶层包括上等阶层的家奴(朗生)、手工业者、贫而无定居者、屠夫、乞丐、背尸人等,而最低贱的等级要数乞丐、背尸人,他们都是贫苦农奴,受到领主的绝对支配,根本谈不上丝毫的人身权利,挣扎在城市社会的最底层。
2.凝固的流动
“三等九级”下的城市居民,每个人都有明确的等级归属,每个阶层之间都有明确的界限,而这种等级身份是世袭的,一般很难发生改变。“西藏社会阶级甚严,官之子恒为官,民之子恒为民……”[4],底层民众缺乏上升的渠道,流动性极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社会的垂直流动几乎趋于凝固。
西藏等级的稳固性,我们可以以西藏贵族阶层为例考察。在西藏,成为贵族必须具备以下三大基本要素:“一为历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加封的名号;二为拥有世袭传承的贵族庄园及其附属的农奴或奴隶;三为跻身于政教统治集团的入仕官员。名号为家族正名的要件,庄园为家族生息的经济基础,职官为家族势力的标志。”[5]因而,除非具备以上要素,在农奴制度的桎梏和剥削下,其他阶层要晋升为贵族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贵族阶级内部,同样有等级的区分,可以分为三个阶层:亚谿家族、第本家族和噶厦家族。
亚谿家族是西藏贵族社会中最为尊荣显贵者,第本家族则因为血统高贵,高出旧贵族一等,拥有许多稳固的政治特权,噶伦贵族的地位则低于前面两类。第本家族作为特殊的贵族等级,在西藏贵族社会群体中没有进退之率、升降之说。他们所世袭而来的权威在贵族社会中非常稳定,相对而言,第本家族是西藏贵族势力中最没有变化的一个势力。这种代代相传的权威在贵族官僚统治网中具有非常的持久力,不会因外力的影响而变化太大。
西藏城市的贵族在对农奴人身、生产资料的占有、节日礼节、服饰等各个方面都享有特权,“……他们住的是雕梁画柱的大楼,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山珍海味,用的是金银器皿,甚至连茶碗、饭碗,也是黄金白银制造,府里是奴仆成群,出门的时候是高车驷马,前呼后拥。”[6]贵族的子女从小就被灌输着等级差别观念,正是因为从小就接受等级差别的教育,使得贵族等级制度在西藏城市社会异常牢固。
值得注意的是,“活佛转世”制度使西藏城市的社会流动保存了一丝活力,每个新的亚谿家庭的产生都是社会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从大贵族到普通平民都会关心此事。每一世达赖喇嘛的圆寂都会给西藏停滞的政治生活带来生气,同样,每个亚谿家庭都可能会面对“突然拥有和失去;显赫和衰落”两种极端的现象。
纵观14位达赖喇嘛的出身状况,有6位出生在农民或牧民家庭,[7]当他们因活佛转世成为达赖喇嘛后,不仅本人的身份地位骤然提升,而且他们的家属也因此上升为贵族,拥有高贵的地位、特权和奴隶、土地、财富。一世、二世、十三世达赖等,都是因此而家世显贵。但也有因政局变化,达赖喇嘛被废黜,其族人也突然失去特权和财富的情况,例如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1683年生于西藏南部的一个农奴家庭,成为达赖转世灵童后,家族显赫起来,但因政治事件被废黜后,他的家庭也随之沦为平民阶层。[8]
在封闭的西藏城市社会里,一个人从出生就注定要在他的父辈所属的阶级和阶层中终其一生,子承父业,“代际流动”[9]很少。相对而言,在每个阶级的内部,流动性比较大些,但也有种种限制,一个小世家是很难变成大世家的;一个普通的喇嘛也很难变成一个活佛或者有地位的喇嘛,因为这些变更都是依赖于他们的经济条件的。但是在农奴制度的层层剥削下,普通平民很难改变其经济条件,而这很大程度上限制着阶层间的垂直流动。
(二)区域间的水平流动
1.区域外的人口流动
西藏城市与内地的川、滇、青、甘等地毗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保持着广泛联系,除了清政府驻军以外,还有一批汉商、外国人、工匠、菜农等常住拉萨和西藏的其他城镇,他们学习藏语、购置房产、与当地藏族通婚并世代居住,马戎对西藏的外来人口曾有相关分析,他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部分:中央政府的官员和驻军、城镇中的商人、手艺人和园丁、佛教僧侣。[10]
清至民国,西藏城市的汉人大多来自四川省,主要从打箭炉迁来,大多是当地驻防军人。许多旅藏人士都有记述,“拉萨也有很多汉人,他们是商人、官吏和士兵”;[11]古伯察也写到:“大家在拉萨见到的中原人大部分都是士兵或衙门中的职员。”[12]“在每一座城市里都有一名清政府的官吏和一个不大的清军兵营,在驿路沿途每隔一段距离便有清政府的驿站。当时与藏族女子共同生活并且生下孩子的清朝士兵很多。”[13]这些士兵慢慢适应了高原生活,并且有些人留下定居,成为城市居民的组成部分。
随着川藏贸易兴盛,川、滇等地的汉人开始到西藏经商或移居西藏城市。清季,在拉萨的汉人约有两千余人,主要从事各类贸易,并形成了一些汉商组织,如拉萨的平帮、川帮、滇帮等。随着西藏与内地经济交往的密切,到西藏城市经商的汉人也越来越多。但1912年和1949年两次驱汉事件的爆发,西藏城市里的汉人急剧减少了。
这一时期还有一定数量的回族人口居住在西藏城市,据统计,“在20世纪50年代,内地回族系统的穆斯林在拉萨共有约150余户,千余人。”[14]朱少逸曾提到,“回帮,即回教商人,约二三百人,多经营杂货业”[15]。西藏和平解放前,“拉萨穆斯林总共约有200余户,2000人左右”。[16]
西藏与印度、尼泊尔、不丹、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外贸活动频繁。清至民国,许多外国商人来到拉萨、日喀则、昌都等规模较大城市,并定居下来。拉萨市大昭寺八廓街,是国内外商人活动最为集中的区域,被视作西藏的一个小国际市场。
其中,尼泊尔商人在西藏城市较多,主要在拉萨、日喀则、江孜、孜塘、拉孜以及工布等地。据吴忠信记载,“拉萨市有尼泊尔人千余,均业杂货商,商店共约150家,资本百余万,此外江孜、日喀则等各大埠,均有尼泊尔人经商,全藏尼人总数约在三千之谱。”[17]克什米尔人、不丹人、俄籍布里亚特蒙古人等在西藏城市也有一定数量,“乾隆五十七年(1792),在拉萨经商的克什米尔商人约有197名……”[18];19世纪末,沙皇政府对西藏采取阴谋渗透办法,让俄籍布里亚特蒙古人、卡尔木克蒙古人入藏朝佛、进香、学经,进入拉萨。“当时经常逗留在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等处的俄籍布里亚特人和卡尔木克人约150-200人”。[19]
除了外国商人入藏外,还有一批外国的探险家、僧侣和传教士来到西藏,虽然数量不多,但他们撰写了大量游记、书信、遗稿、著作等,记录了当时西藏地区的人文自然环境、社会生活、民俗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对于西藏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西藏地方政府对藏民出藏有严格的限制,人口的外向流动较弱,但也并非完全凝固,也有少量的人口外流现象,主要表现在藏商向周边印度、尼泊尔等邻国及川、滇、甘、青等邻省的流动,这一数量总体上是较少的;战乱、自然灾害也引起了一定规模的人口外流,此外,十三世达赖喇嘛新政期间还派了部分留学生到英国、印度留学,学习英文、军事、电报、电话等。据《边疆教育》1934年的统计,西藏留英学生已达50余人,在印度学习的有10余人,在法国留学的有30余人。[20]
总体上考察,清至民国西藏城市的人口对外流动量较小,尽管他们人数不多,但正是这些人长期以来维系着西藏城市与内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打破了区域和人群的封闭。从中国城市整体考察,受到城市行政等级高低的影响,农业时代的城市发展形成了城市人口与城市行政等级成正比的规律。西藏城市也不例外。从全区来看,外来流入人口主要集中在拉萨、日喀则、昌都等辐射能力强的较大城市。这些流动既有自由性流动,如内地及外国商人、手艺人、探险家、传教士及佛教信徒,也有因自然环境变化、清政府及地方政府影响下的结构性流动,如难(灾)民、驻军、驱汉事件、移民、留学生等。
2.区域内部的流动
就区域内部的人口流动状况看,被冰川雪峰、天堑沟壑层层封锁的西藏,其社会并非完全封闭、死水一潭,相反,其区域内部的流动性和开放性令人吃惊。
解放前,藏族是全民信教的民族,普通信众的宗教行为和宗教活动主要是前往各寺庙进行朝拜活动。不论是否在城市的中心地区,宗教场所始终是藏族人民心中的圣地,是其一切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重心所在。
居住在任何偏远地区的藏族民众,一生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朝圣,圣城拉萨、神山冈底斯、圣湖羊卓雍措等等,都是诱发西藏内部人口流动的重要原因。传统的宗教节日为民众提供了众多的聚集时空,每逢重大节日或大型宗教活动,都能带来教徒的聚集,如拉萨的祈祷大法会、跳神节、燃灯节、萨嘎达瓦节等。“每年秋收后或结队朝山,或聚资诵经,或往柳林观剧,或往郊外赛马,至于平时,遇有喜庆及迎神赛会,男女老幼,皆盛服参加,大啖大饮,夜以继昼……”[21]。西藏各地信徒往返于朝圣地与居住地之间,区域内部的人口流动自然频繁起来,原本较为固定的生活区域被打破,暂时性突破了谿卡的范围。一定程度上讲,这种流动扩大了西藏地区城市的公共空间。
这种开放性与流动性还表现在城市的游民阶层,他们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没有固定职业,既不经营商业,也不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整日混迹于城市与乡村之间,流动性极强。
这一时期,西藏的乞丐人数众多,大多聚集在城市里,尤以拉萨、日喀则、亚东、江孜等大城市居多。据载,“西藏乞丐,固遍国皆有,但多麇集城市,尤以拉萨为甚。”[22]“……谓拉萨市有三多,即喇嘛多、乞丐多、犬多是也”[23],“凡曾至拉萨者,盖无不惊讶于乞丐之众多,而留一深刻印象也,统计全拉萨之乞丐,为数不下数千人,几估全体市民三分之一。”[24]民主改革前,仅拉萨住在贫民窟的破烂帐篷里的乞丐就达三四千人,日喀则城镇也有乞丐两三千人。[25]
在旧西藏的农奴制度下,农牧民承受着繁重的乌拉差役,加之频繁的自然灾害的影响,使得原本贫困民众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而西藏的乞丐是不需要支付差税的,许多农牧民不堪重负而破产,被迫流入城镇,选择过上行乞的生活,成为游离在各城市间的游民阶层;另一方面,乞丐群体是得到藏族社会认可的,藏民族乐善好施的天性,更为区域内的社会流动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任何人靠着乞讨就可以走遍藏区。因而,西藏的游民阶层数量众多,并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二、制约西藏城市社会流动的因素分析
(一)自然因素
自然环境的变化是引起社会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调节着人口和资源的重新分配,这种因素影响下的大多是空间上的流动。城市的兴起和发展离不开地理环境的制约,“无论对哪一发展阶段的人类文明进行研究,都不能忽视人、地关系的考察”[26]。
1.高原地貌的阻断
历史上,西藏与祖国内地、与周边国家都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但由于内部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西藏形成了一个较为封闭的地理空间,使西藏内部各地之间的相互交流,西藏与内地的交流,与境外的交流,都因交通不便而受到制约。“山环树接乱云铺,水尽云飞山亦孤。遥望云烟山色里,崎岖无路可奔趋。”[27]高山峡谷、高原雪地等天然阻隔成为制约西藏城市对外流动的瓶颈,造成了区域间的流动性极弱。
清至民国,西藏地区基本上依靠传统的交通方式与外部保持着简单的联系,不仅陆路交通极为艰难,缺乏现代交通工具,水路交通也未能得到基本开发。“西藏之交通,除牛马代步外,其它没有代步之物,入藏路多高山峻岭,山顶积雪终年不化,有时连路径都找不到,要在悬崖上爬,路途之难,可想而知。拉萨的街道,虽很广阔,但都高低不平,所以只能行牛马,车辆等决不能行。”[28]陆路运输主要靠牦牛、马等驮运,水路运输则主要依靠原始的牛皮船。
西藏虽然河流较多,城市也多沿河分布,如拉萨位于拉萨河畔,日喀则位于年楚河与雅鲁藏布江合流之处,泽当、拉孜等也沿雅鲁藏布江而建,噶大克则位于象泉河之畔,昌都地处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江流域,依山傍水。但是,西藏的每条河流都是滩多水险,除少数河段外,绝大部分河段都基本无法通航,特别是主要河流的流向未能向东,因而不能通过水上交通与内地各地区发生直接联系,这也是制约西藏城市对外联系和人口流动的一大因素。
2.突发性的自然灾害
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雪灾、雹灾等,也会导致西藏城市人口在短期内大量流动。青藏高原由于南亚板块强烈推挤,地震活动十分频繁。据已有资料记载:“公元642年至1980年的1300多年间,就共发生地震624次。”[29]地震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每遇强震时,必山岳尽皆奔驰……湖池崩裂、村庄被埋、平地裂缝,众多人畜死亡,损失惊人”。[30]1806年错那宗地震时,“贫富百姓房屋几近荡然;并有百余人死亡;山绵羊、毛驴、黄牛损失甚多。”[31]
雪灾、水灾等其它类型的灾害给西藏人口带来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据《灾异志》统计,“从1803年到1959年的150年间,西藏境内共遭到严重的水灾约60起,其中有确切年份记载的有47起。1824年到1927年100余年间共发生50多次雪灾。”[32]雪灾对畜牧业的威胁最大,往往造成牲畜死绝,给牧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水灾则因其泥石流等次生灾害,波及地区广泛,往往导致房倒屋塌,庄稼被冲,桥梁损毁,百姓流离失所,客死他乡。
藏区属于传统的农牧社会,生产方式落后、工具简陋、耕作粗放,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粮食平均亩产仅160余斤,年人均粮食250斤。[33]传统的畜牧业仍处在逐水草而居的靠天养畜状态,遇到各种类型的天灾、疫情,基本没有抵御能力,大量人口死亡,少量的幸存者也被迫背井离乡,迁移别处,或流入城镇沦为乞丐,“逃荒”成为影响这一时期区域内部人口流动的重要因素。
(二)人口因素
当一个地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过高或过低,就会产生人口的压力或吸引力,人口流动就会出现。清至民国,西藏城市在人口发展上表现为“低生育率、高死亡率、低增长或负增长”特点,人口的再生产能力较低;同时西藏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城市功能发展不完善,区域辐射力弱,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不足,严重制约着西藏城市人口区域间的水平流动。
1.人口的再生产能力较低
严峻的气候环境中,农作物的品种、生长周期都受到极大限制,这直接导致粮食产量不足,牧草也因气候寒冷得不到充分发育,牲畜的繁殖、育肥受到饲料不足的限制。加之虫灾、鼠害,使高原上的农、牧业发展都受到了自然条件的限制。因此,有限的粮食产量和牲畜数量,使得西藏地区难以承载大量人口。
西藏的高寒环境对人体生长发育也有一定的不良影响,表现为“青春期发育推迟,妇女的月经初潮延后,一般比内地平原地区晚两年,但城镇比农牧区要好些。”[34]低氧环境使西藏地区的流产、早产发生率较内地平原地区要高。据卫生部门调查,无论是世居藏人或移居汉人,其身高、体重、坐高、胸围的平均值均低于内地平原或海拔较低地区,且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差距也越大。[35]
在政教合一制度下,宗教的诸多戒律制约了西藏人口的增长。藏传佛教格鲁派要求信众严守戒律,禁止僧尼生儿育女。据理藩院1737年统计,其时西藏人口约95.7万多人,其中,男性有40万~50万左右,而各寺院喇嘛就有31.6万人,占总人数的1/3,占男性总人数的2/3。按格鲁派的规定,至少1/3的西藏人不能结婚生子,大约2/3的西藏男性失去结婚生育的机会,从而直接导致藏族社会人口的生殖权利出现了抑制和缺失。
藏传佛教格鲁派规定僧人不问俗务,不从事社会生产劳动,大量男性人口离家入寺,加大了女性的劳动程度,由于劳动强度大、营养不良及缺少医药,孕妇早产及婴儿夭亡的现象普遍存在。民主改革前西藏的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是43%和5%[36],而建国初期全国的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是20%和1.5%[37]。超负荷的生产劳动,加上极其艰苦的生存环境,使一些青年女性不愿再步母亲的后尘,终身不婚或放弃生殖的现象并不鲜见。加上农奴主阶级的残酷剥削,许多农奴以身抵债,连最基本的生存都难以维系,毫无生育动力可言。这些因素导致了西藏城市人口“高死亡率、低出生率”的出现,民国时期甚至出现了人口负增长的现象,这直接影响了西藏人口的繁衍和再生产能力。
2.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不足
在人口迅速膨胀的清代,民众为了生计不顾政府明令禁止,出现“闯关东”、“走西口”、“移民实边”等人口流动现象,成为东北、内蒙古等城市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西藏城市却因为高原高寒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恶劣的交通条件严重阻碍了外来人口的流入。
西藏城市虽然号称数十个上百个,但真正功能较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的只有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等寥寥数个,其余皆为小城镇,有些小城镇人口仅数十户。以西藏首府拉萨为例,清季,拉萨全城人口除居民2万外,有各大寺之僧侣共4万~5万人[38]。在人口规模上,西藏明显缺乏大城市,拉萨的城市中心性仍然不突出,政治宗教功能远远强于经济功能,城市对区域的聚集力和辐射力不够强大,对区域发展的带动性也严重不足,[39]而对于人口的吸引更多的是表现在佛教信徒上,总体上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明显不足。
(三)社会因素
1.社会价值观:全民信教与等级内婚
恩格斯说:“宗教是在最原始时代从人们关于自身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极愚昧、极模糊、极原始的观念中发生的。”[40]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相对封闭的环境为宗教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土壤。宗教在西藏城市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西藏为世界上一宗教地,喇嘛教者,即西藏之生命也。”[41]
“(西藏)其地无论名都僻邑,村落山谷间,莫不有佛寺神祠之建筑。”[42]寺庙在宗教、政治、经济等方面都拥有相当的实力,喇嘛的地位高于俗人,“喇嘛者,即如内地之和尚,在藏青康各地,势力最大,俨如内地上流社会之人物,有参与政治之权,其对于民众,尤惧无限之威严,举动俨若天使,言语视同神明,康藏民众,极信仰之……”[43]。因而,西藏城市的下等民众寄希望于通过成为喇嘛来改变其社会地位,但是僧人的等级也是由其经济条件决定的,实际上大多与本人家庭的阶级地位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出身于贵族的僧人,在寺庙中处于僧侣贵族的地位,农奴出身的“差巴”和他们未出家时一样,仍然处于受剥削、受奴役的境地。这对于平民来讲要实现其身份、地位的真正提升是十分困难的。
西藏城市社会中阶级的严格等级制表现在婚姻上就是“等级内婚制”。民主改革以前,西藏城市社会基本上属于阶级内婚媾,领主阶级和农奴阶级之间禁止通婚,领主阶级内部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也要论“门当户对”。在一般情况下,大领主只能和大领主联姻,小贵族也只能和小贵族通婚。正如次仁央宗所言,“近代西藏,贵族家庭的婚姻,不仅遵循因袭的制度和礼仪,更重要的是,它是一桩需要以谨慎的态度进行昂贵投资的行为,特别是为政治和经济利益。正是因为如此,当时的西藏贵族社会流行着等级内婚制。这种内婚制,杜绝了个人的感情冲动。……在贵族婚姻中极少或者基本上没有跨阶级的婚姻。”[44]
贵族认为娶农奴女子为妻子,有伤官家“尊严”;差巴阶层一般只愿和差巴结婚,而不愿和堆穷结婚。不论娶妻、嫁女或招赘都要讲究门当户对。在封建迷信和等级观念影响下,铁匠、屠夫、背尸者等属于最下贱者,就算和一般平民婚配也要受到社会歧视和严格限制。他们认为与之结婚就降低了身份。因此,西藏城市里的手工业者,夫妻双方家庭往往都是同行。“等级内婚制度”深刻地影响着阶层的垂直流动,堵塞了传统社会中通过婚姻改变身份的这条路径,使得原本就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更加难以撼动。
2.垄断的寺院教育:上升渠道凝固
恩格斯在谈到中世纪欧洲的文化特征时提到,“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因而,教育本身也渗透了神学的性质。”[45]西藏与中世纪的欧洲非常相似,寺院垄断教育,寺院在培养神职人员的同时,也为政府培养精英分子。
在中央政府的扶植下,政教合一更加巩固,决定了这一时期的西藏社会教育必然“也就更加依附于宗教,几乎为宗教所垄断。”[46]20世纪中叶之前,西藏的世俗教育所占比例很小,寺院是唯一的官办教育机构。
西藏城市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贵族和富裕阶层的权利,教育目的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浓厚的宗教色彩。一个小孩想进学校接受教育,他只能是两种人:要么出身贵族家庭,要么出家当喇嘛。学校以僧人、贵族、官员子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西藏地方政府所需的各级僧俗官员为目标。学习课程除领主贵族的道德规范外,这要学一些做统治者必备的知识技能。政府明文规定,不准铁匠、屠户子女入校,平民子弟即使有幸陪读,也不得和贵族子弟坐在一起,毕业后也只能回家劳动。
传统中国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来实现社会的垂直流动,接受教育、参加科举是庶民向上流动的一条重要途径,而科举制在西藏城市并未实行。西藏民众欲识字读书,学习藏语文,除了投师僧侣外别无他途,“僧人以寺庙为据点逐渐垄断了当地的文化生活和教育事业”。[47]西藏教育鲜明的等级性,直接导致了绝大多数民众受教育权的丧失,解放前夕,“全区儿童入学率不足2%,文盲率高达95%。”[48]此种情况无疑造成了城市社会垂直流动通道趋于凝固。
3.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政策
清至民国,中国的政治时刻影响着西藏地区的发展。中央政府与地方间的关系,是西藏对外联系的晴雨表,二者关系密切,人口的流动即愈发频繁,二者关系对立,人口的流动即走向停滞。
清朝建立后,统治者对各个民族采用“分而治之”的政策,故而严厉禁止汉族迁移到西藏或其他内陆边疆地区。西藏地方当局也排斥外人入藏,“藏人甚恶外人入境,非有神助之探险家,决不能横行藏地。”[49]对此,民国时期入藏女密使曾有记述,“住拉萨之日,予因服汉装,出外时常惹行人驻足围观,至以为苦。……然因面庞异色,头饰及步法不同,终引起他人之注意,而发生若干之麻烦。”[50]可见,当时藏族人对于外人入藏是十分排斥的。
另一方面,西藏地方对于本地居民的外出也有诸多限制,西藏本地居民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开西藏,据说,定例准假至多以三个月为限,倘有过期,或逾限数日,则永远不准回来,[51]这些限制严重阻碍了西藏与内地间的人口流动。
19世纪中叶,清政府在西藏的权威因为未能帮助西藏地方抵御英国入侵而一落千丈,达赖政府对于汉族的迁入始终持反对态度,加之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巨大差异和西藏严酷的自然环境,使得清末入藏的汉族移民数量极少。民国前期,由于清末西藏兵变等影响,西藏与内地的关系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特殊状态。这也严重地影响了西藏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西藏与内地的商道受阻,与周边各省区贸易大幅减少,人口流动也减弱,因而严重地制约了西藏城市的发展。
4.战乱、民族歧视与民族压迫
战争、民族歧视与民族压迫是引起社会流动的常见因素。由战争和民族压迫引起的社会流动被称为“逃难”。清至民国,西藏相对安定,但也经历了多次战争。例如,乾隆末年的两次廓尔喀(尼泊尔)侵藏的战争、民国期间的康藏冲突、驱汉事件等都曾影响到区域间的人口流动。
在两次驱汉事件期间,驻藏汉官、汉商和汉民有的惨遭杀害,有的被驱逐出藏境。“1912年秋,……除了驻藏大臣私人卫队外,所有汉族士兵经印度离开了西藏。至1913年4月,剩下的汉人也都离开了。这样西藏在多少世纪以来第一次没有汉人。”[52]“没有汉人”的结论明显过于绝对了,但无疑“驱汉事件”极大地减少了西藏城市里的汉人数量。
宣统年间,昌都人口已达万余人,成为颇具规模的商贸中心城市。但民国以后由于康藏冲突不断,“耗帑巨万,而人民之损失,官兵之伤亡,更无论矣”,[53]西藏与内地的商贸交往逐渐减少,昌都的人口也随之而减少。到20世纪30年代,昌都大约仅有五六百户人家,2000余人。
此外,农奴制度下农奴主阶级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压迫和经济剥削,大量的农奴走向破产,甚至以身抵债,在不同的谿卡间也出现了较多的农奴逃亡现象,许多农奴逃至别的城镇沦为乞丐。
三、结语
王先明先生指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阶级结构中,社会流动模式是混合型的。这是一种适度型的(而不是极度封闭)的社会流动,它既严格限制垂直流动在任何阶级、阶层间自由发生,如贵族以血亲和特殊功勋形成世袭的特权等级,不轻易允许较低阶层向贵族流动;贱民的上升流动也从法律上加以限制。同时,它又保证在一定范围内的上升性流动。如在平民阶层和绅士阶层之间,既有水平流动,也有垂直流动。”[54]
清至民国,西藏城市社会流动也符合这一规律,但在政教合一制度的影响下又有自身的特点,一方面西藏城市人口与区域外部流动较弱,但区域内部流动较频繁;另一方面城市社会的垂直流动趋于凝固,出现板结性特征。造成这些特点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人口因素的影响,也有价值观等社会因素的影响,但归根结底,社会流动的根源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整个社会向上流动的比率也会提高;反之,就会出现众人的向下流动。极度落后的生产力使得清至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社会流动趋于凝固,社会结构十分稳固。
“观今宜鉴古”,在当代中国,重新考察清至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社会流动还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西藏从黑暗的封建农奴制社会跨越成为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新西藏。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城市社会的阶层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雏形已经出现,但仍需要向更加合理的形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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