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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探析

2014-03-03孙晓娜孙保平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西藏资源生态

孙晓娜 孙保平

(①西安邮电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陕西西安 710121②陕西省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 陕西西安 710006)

在世界各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相继采取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一世界难题。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时期,资源、环境问题更为突出。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尤为重要的位置上。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要想建设生态文明,维持生态和谐,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就必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1991年11月,国际生态学联合会(INTECOL)和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TUBS)联合举行了关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专题研讨会。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西藏自治区作为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更为突出,如何保护该地区的生态资源和环境,如何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和冲突,是我们当前亟需关注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西藏地区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一)西藏地区是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占地面积122万平方千米,占青藏高原总面积的48.8%,是青藏高原的主体,这里的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其中海拔在5000米以上的地区占西藏全部土地面积的45.6%,是众多河流的发源地,有“江河源”、“生态源”之称。由于高海拔低纬度的作用,西藏总体气候呈现出高寒缺氧、复杂多变的特征,是我国、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区”和“调节区”。正是由于西藏高原地区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特殊的气候条件,孕育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寒湖泊、高山湿地、高寒干旱草原、高寒干旱荒漠以及地处北半球纬度最高的热带雨林、季雨林等独特的生态系统,使其在影响我国地理格局、稳定气候、保障水源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正如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和平解放西藏6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的:“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重要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用“六个重要”强调了西藏的战略地位。不言而喻,西藏地区生态环境的变化不仅会危害西藏自身生态安全,而且将直接影响我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为此,2010年1月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西藏建设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生态可持续发展是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可持续发展包含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这三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它们构成了整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链条和体系。其中,生态可持续发展是前提,是基础,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核心,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保障。一旦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经济、社会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仅危及到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繁荣和稳定,更严重的是将会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巨大的威胁。对于西藏而言,一方面,由于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长期以来在全国乃至西部地区都处于较低水平,属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地区,为了缩小与其他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在实行跨越式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然出现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而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又进一步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西藏虽然广袤无垠,但海拔高度超过4000米的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86%以上,大部分地区干旱少雨,高寒缺氧,大气含氧量仅相当于平原地区的75%,生物生存环境十分脆弱,单位面积生物量很低。这些生态环境由于受高寒、干旱等气候和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十分脆弱,一旦过度开发或遭受破坏很难恢复,西藏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是构建和谐西藏的内在要求

西藏是藏族居民最主要的聚居地,这里的生态资源和环境是藏民族赖以生存的根基,一旦遭到破坏,将使他们面临着生存危机,进而引发民族冲突和矛盾,导致西藏地区的社会动荡,影响地区乃至全国的安定团结。因此,保护该地区的生态资源和环境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没有生态的和谐,也就不会有社会的真正和谐。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础和纽带是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重要的条件。要想构建和谐西藏,就必须打牢生态基础,坚持走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西藏的生态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资源尚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1.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偏低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体现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国际上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西藏自治区水力资源总量4482亿m3,水能理论蕴藏量20056万kw,为全国之首。可供开发的水能资源为5659kw,占全国15%。仅雅鲁藏布江装机容量即可达4737.53万kw,占可开发资源的83.7%。但是,西藏大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只有1%,现有水电站450座,装机容量仅11.78万kw,城乡用水总量1.59亿m3,工业用水量0.09亿m3,明显偏低。同时,水资源的利用也极不合理,分布不均,上游用水量过大,造成下游水位大幅下降,致使沙漠化问题日益严重。

2.矿产资源开发不规范,利用效率低下,对环境的破坏性较大

西藏地区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地质构造和气候条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截至2009年底,西藏已发现矿床(点)、矿化点3000余处,涉及的矿种有102种,约占全国已发现矿产种类的60%。但是,就目前而言,西藏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一,西藏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起步较晚,开发不规范,开发水平低下,开采技术及工艺落后,开采规模小,无序开发时有发生,弃贫掘富现象严重。由此可见,西藏矿产资源的开发目前仍处在粗放型阶段,开发投入的成本较大,资源浪费严重,资源的回报率较低。其二,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中,由于采矿技术落后,加上选址不当,治理技术受限,给环境带来了破坏性的影响。如地下开采造成地面不均沉降;破坏地表地下生态平衡系统,引起滑坡、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此外,在开采过程中,由于没有设置沉沙池来及时处理采矿废水,使含有大量泥沙的生产废水污染了下游水源,影响矿区下游的人畜用水。长期沉淀的泥沙覆盖了下游草场,造成下游草场面积逐渐减少,出现沙化、退化现象。

3.森林资源采伐不当,造成树木减少或浪费

西藏是我国重要的国有林区之一,林业资源丰富。2009年公布的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显示,全区林地面积1746.63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22%,森林面积1462.65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3.74%,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1.91%,比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提高了0.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五位;活立木总蓄积22.73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5.24%,居全国第一位;但是由于西藏地形和水势条件的限制,森林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东南部。而在广大的北部和西部,则是少林和无林区,分布不均匀。近年来,在林地的经营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造成森林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比如,森林的开发采伐多集中在一些交通便利的地区,由于采伐过度又未及时更新,有些森林已成片伐尽。而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许多森林长期保持天然状态,大部分为成熟、过熟林,病腐率高,难以及时采取救治的措施。

(二)人口增长过快致使生态承载力过重

根据《西藏日报》2011年5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全区常住人口300216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间共增加了38.5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39%,年均增长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82个百分点,是我国人口增长最快的省区。由于人口的过快增长,给生态资源及环境带来了过大的压力,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牧草场超载过牧,导致草场退化。据统计,西藏牧草地资源为96934.8万亩,已利用面积为96661.5万亩,占西藏全部草地面积90%以上。西藏未被开发利用的牧草地面积只有273.3万亩,按一个牧业人口需700亩牧草地计算,可容纳牧民人口4000人。2008年西藏农牧业人口为231.02万人,如果将农牧人口一分为二,一半归农业人口,一半归牧业人口,那么农业人口约为113.2万,占49%,牧业人口约为117.82万,占51%。西藏200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3‰,按这个数字计算,牧业人口每年大约增长1万人,需700万亩牧草地,与未被开发利用的牧草地面积273.3万亩相比,约有426.7万亩的牧草地缺口,可见,西藏人口增长已经超过了牧草地自然资源的承载力。总之,随着人口的增长,人们对畜牧产品的需求量增加,引起对牧草需求量的增加,从而导致过度放牧,有悖于牧草的自然生长规律,致使牧草边际产量递减,草场生态系统恶化。

(三)土地沙漠化及沙化状况依然严峻

青藏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森林植被缺乏,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而西藏地处青藏高原,生态极为脆弱。据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显示,西藏土地荒漠化和沙化面积,仅次于新疆和内蒙古,排在第三位。西藏自治区第四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表明,截至2009年末,西藏荒漠化土地为4326.98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36%,沙化土地面积为2161.85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8%。相对于第三次检测结果而言,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7.89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6.57万公顷。尽管西藏土地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呈现减少的趋势,但是,西藏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总体面积基数较大,分布范围广。据相关资料统计估算,沙尘暴、风蚀沙埋农田、风沙侵害草场、风沙危害江河水利、公路沙害、风沙影响航空等,土地沙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到8.6亿元。因此,土地荒漠化及沙化的形势依然严峻,防沙治沙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三、实现西藏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借鉴国外经验,构建生态税制

所谓生态税是指国家为了调节环境污染行为、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实现特定的资源与环境保护而对有环境污染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征收的一种特定税。生态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域,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构建生态税制一是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征收水污染税、大气污染税、固体废弃物税以及垃圾税,以保护西藏的水源、空气,保证当地居民有一个清洁健康的生存空间。二是将现有资源税的范围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同时将西藏的土地资源、植物资源、动物资源等再生和非再生资源纳入征税范围,充分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合理有效的利用。三是针对西藏生物物种资源的特性,借鉴欧洲特别是OECD成员国的经验,将增值税的范围扩大到农业、生产、批发、零售、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将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和劳务分为可持续性和不可持续性,为制定具有生态化的差别利率做好铺垫。

(二)调整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西藏应该抛弃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经济重心和发展方向从污染大、不可持续发展和对大自然的掠夺中解放出来。在西藏的三大产业中,因种种原因,长期以来第二产业发展滞后,其产值和就业人口的占比过低,与工业化进程不符,但与此同时,第二产业的发展,又会给资源和环境带来较大的压力。如何破解工业化进程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成为问题的关键。西藏的特殊地域决定了第二产业的发展绝对不能像其他先行发展的地区那样,一味追求工业化的速度,而忽视了对资源、生态的保护。为此,在产业的规划、改造和选择上必须做到:第一,以区域资源为依托、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中心,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第二,通过相应的财税政策,区别对待不同的企业。一方面对于那些现存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可以通过征收生态税的方式,迫使其加大治理投入,减少污染;对于新建的企业,通过严格、科学的评价体系进行评估,提高门槛,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建立。另一方面,对于低污染、低能耗的生态产业,则可通过财政补贴、转移支付、减免税收等,增加资金投入量,鼓励其建立和发展。第三,通过政府制定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向生态产业倾斜,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型产业。第四,结合西藏各地区的特点,大力发展旅游业、特色农牧业、特色加工业、藏医药业、藏文化产业、民族手工业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三)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1.拓宽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通过征收生态税或生态保护费,建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用于生态系统的维护;二是根据公共经济学的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谁付费,多受益、多付费“的原则,按照受益地区获得的边际效益的大小,由受益地区向受损地区投入金额不等的生态补偿金;三是通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加大富裕地区对该地区的财政资金投入。

2.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体系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生态补偿立法的缺失,是限制和阻碍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生态补偿进行统一的立法,各省区更是缺乏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依据,鉴于此,西藏急需建立权威、高效、规范的管理机制,促进生态补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首先,西藏自治区应根据自身的生态、经济、社会的特点,在国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将生态补偿的对象、范围、方式、标准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其次,抓紧制定对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和补偿的相关条例和制度;最后,进一步细化现有的条例和制度,以充分体现生态补偿的相关内容;同时不断地创造条件,使这些条例和制度尽快走上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3.实行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

(1)公共财政补偿。西藏在森林、草原、土地等资源的保护上,应加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公共补贴力度,根据西藏各地区的生态功能区划以及对农牧民所带来的损失程度,进行阶梯式投入和补助。但是,对于违反条例和制度者,根据程度不同按比例减少补贴,直至完全取消补贴,对于情节严重者处以经济处罚或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市场化补偿。积极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的补偿方式,引导鼓励生态环境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通过自愿协商,实现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与此同时,还应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产权机制、交易机制、价格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供求的引导作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

总之,我们可以采取在政府主导下,辅之以市场调节的方式,通过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功能互补,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

(四)合理规划、有效利用现有资源

一是对西藏各类资源,依据其可开发的程度,采取量化的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科学分类。对各类资源如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草场资源等按照它们可持续开发的系数大小合理规划。可持续开发系数是根据各类资源的稀缺程度、可再生程度、对环境影响程度等指标,依照权重大小综合评定计算出来的。对于可持续性系数较大的资源,扩大开发的范围和规模,而对于可持续性系数较小的资源,限制其开发的范围和规模,直至禁止。通过对资源合理、科学的规划,把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二是根据效益与成本比较的经济学原理,综合评价各类资源的社会总效益、社会总成本、社会总效益与社会总成本的比例、社会净效益与社会总成本的比例,在同类资源以及不同类资源之间进行效益与成本的比较,按照净效益比例的大小排出先后次序,据此制定资源开发的合理规划,做到有序开发。如矿产资源的开发,就可以通过社会效益与社会成本的比较,确定优先开采和重点开采的矿种及开采范围,制定近远期的开采目标,以杜绝乱采乱掘、掘富弃贫现象发生。再如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可根据各类林木的经济效益、成才周期、砍伐的生态环境影响等综合评价其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规划。三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各类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整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这种整合,主要是以资源为基础,以产权为纽带,重点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主体的整合。如针对西藏森林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随意性较大的状况,管理部门应通过采伐准入标准的规定,对大大小小的采伐主体进行整合,提高准入门槛,形成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采伐队伍。对西藏现存木材加工企业也要通过资质的评定,通过市场竞争进行重组、合并、兼并,以合理利用林木。

(五)合理人口布局,提高人口素质,适当控制人口增长

西藏从总体上看,人口密度并不大,但是近年来人口增长速度过快,人口分布不均衡。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西藏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97人。总人口中有80%分布在雅鲁藏布江流域及藏东三江流域。从地区分布来看,人口密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有拉萨市、昌都地区、山南地区和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和阿里地区人口密度仅为每平方千米0.8人和0.2人。人口密度高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的压力大,而“地广人稀”的地区资源利用率不高,加上人口素质的制约,致使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为此,第一,政府应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实行优惠的政策及措施,鼓励人口北移,实施生态移民;第二,采取大幅度提高人口密度低地区的福利待遇、减免税收、优先照顾等措施,吸引高素质的人员流入;第三,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当地人的受教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第四,在现有的人口分布状况下,加大科技投入,采取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对落后地区资源开发的水平和力度,并向藏东等人口密度高的地区转移,使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第五,适当控制西藏尤其是人口密集度高地区的人口增长,同时,对于拉萨、昌都、山南和日喀则等人口密集的地区,严格控制人口的流入;第六,以资源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龙头,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融资、捐资,加速西藏的中小城镇建设,促使农牧人口向非农牧人口转化,缓解超载过牧对草场的破坏。

(六)加大治理力度,遏制土地沙化的扩展和危害

近年来国家对西藏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给予了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使西藏重点区域、重点江河土地沙化趋势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缓解,但是,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鉴于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强化治理工作:一是强化植被保护。将植被的自然恢复和人工培育有机结合起来,以自然植被的保护为主,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依法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同时辅之以人工培育。二是继续推进工程治理。在现有的三个防沙治沙的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西藏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工程布局,加大对阿里地区狮泉河谷、日喀则江当河谷阶地、安多错那湖东侧三个土地沙漠化比较集中地区的治理力度,同时对其他地区应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乔灌草相结合,大力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努力增加沙区植被覆盖度。三是做好预警监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预警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预警监测体系,对荒漠化和沙化动态变化进行适时跟踪监测,为防沙治沙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实现西藏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协调好资源、环境、人口之间的关系。资源、环境、人口构成了西藏的生态系统,合理的资源开发、适度的人口规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西藏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因此,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关键是要把握好这个“度”,以促进西藏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国家林业局.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R].中国绿色时报,2011-01-05.

[3]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2011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OL].中国经济网,2012-03-30.

[4]钟祥浩,王晓丹,刘淑珍,等.西藏高原生态安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5]杨松.西藏的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J].中国藏学,2004(3).

[6]吴坚扎西.西藏生态环境现状与治理举措[J].西藏科技,2004(8).

[7]赵好信.西藏草地退化现状成因及改良对策[J].西藏科技,2007(2).

[8]刘雨林.西藏生态可持续发展研究[J].黑龙江民族丛刊,2007(4).

[9]达瓦次仁.略论建立和完善西藏生态补偿机制的意义[J].西藏研究,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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