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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的“直接有定”和“间接有定”

2014-02-26熊岭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4年1期
关键词:光杆专名描述性

汉语中没有类似英语the那样专门表示“有定”的语法范畴,我们只能把有定性看作是语义语用范畴。本文以可识别性(identifiablity)作为判定“有定”的标准,即说话人是否认为听话人可以把名词短语的所指识别出来。正如陈平所言:“发话人使用某个名词性成分时,如果预料受话人能够将所指对象与语境中某个特定的事物等同起来,把它与同一语境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同类实体区分开来,称该名词性成分为定指;否则,为不定指。”

一.直接有定

“直接有定”是直接与语境中的特定实体发生关系的指称符号,它不具备描述力,是最简单的有定符号。指示词、人称词、专名都直接指向语境,与所指物直接产生联系,不带有任何描述性内容,是典型的“直接有定”。

从词语起作用的方式上来看,指示语都是“自我中心词”,其指称对象随着语境而变化。“这”“那”以言者主语(说话者)为中心,而不是以句子主语为中心。如:“老李认为这屋子闹鬼了。”这句话虽然陈述的是第三者的观点,但从句中“这”的指称参照点还是说者和听者,不是主语“老李”,“这屋子”必须被理解成“靠近交谈者的,对听者和说者都很明显的那间特定的屋子”。指示词把交谈者视角隐含地内置于概念结构中,极端依赖语境。以内置有言者视角和极端依赖语境这两条标准来判断,“你”“我”这样的代称词语与指示词起作用的方式完全相同。发话者运用指示词时通常还需借助目视手指,才能在交谈者所处的物理空间挑选出特定的对象,与听者达到对此实体的共识。“你”“我”这样的一二人称指示语甚至省略了这样直指的环节,因为交谈者双方本身就是语境的一部分,一场特定的交谈一开始,“我”“你”的指称对象就因交谈角色的不同而被分派并固定了下来。因此“你”“我”和“这”“那”一样是最简单的称代符号,没有含义凝聚在里面。

专名起作用的方式也是作为符号直接与所指物发生联系。不过与指示词和人称词相比,专名的所指不会随语境的变化而变化,在任何可能世界里都是固定的指示符号。陈嘉映说:“专名本来是语词中最简单的一支:一边是名字,另一边是它所指的东西。”专名与指示词与人称词的区别在于后者依存于一般意义上的语境,而专名依存的是广义的语境。一般意义上的语境大致可以分作包括说话人、听话人在内的言语交谈的具体情境,而广义的语境包括文化传统,甚至还可以扩大到人类生存的一般环境。指示词所在的语境是会话的具体情境,而专名所在的语境则是文化背景。

另外,与指示词和人称词一样,专名是标记,没有描述力,专门用来指称在某一文化背景中进入了人们视野的有价值的个体。这与密尔主张的专名没有内涵只有外延的论断是一致的。罗素把专名看成缩略的摹状词,维特根斯坦和塞尔又发展出了簇摹状词理论,似乎专名是靠其描述性的含义来确定其指称的。专名确实有其对应的描述语,但专名最初与一个特定个体联系在一起后就成了专门标识这个个体的符号,我们在使用专名时直接用它引导出所要谈论的实体。至于专名中凝聚的描述性内容是我们对此名称的承担者有所了解后产生的认识,这与专名发生作用的方式是两码事。如“玄奘”没有意义,只是个名称,我们无法从这个名称得知对象的任何属性,这个名称和它所指的对象直接联系。至于“印度取经的唐代和尚”“《西游记》的原型”等含义是在“玄奘”这个专名产生之后与名称的承载者相关的一些属性,这些描述性的内容与“玄奘”这个名称本身无关。

直接有定还包括指示词、人称词、专名及其构成的简单同位结构③,如“这个演员”“我们三人”“王小明同学”等。另外,按照直接与语境相连和没有描述性这两条标准,时间空间指示语也属于直接有定,如“昨天”“今天”“明天”“这里”“那里”“此地”等。

二.间接有定

A好望角 将军县 神圣罗马帝国 文化大革命 李福来

B火车 牧羊犬 自行车 指南针 印第安人

C说笑话的女孩 送奶的工人 打折的皮包 咬伤人的狗

D昨天晚会上说笑话的女孩 老李家送奶的工人 那个打折的皮包 咬伤小王的狗

这四组结构只有A组和D组是有定名词结构,B组和C组表类。其中A组是第一节谈到的专名,属于“直接有定”符号。D组属于这里要谈的“间接有定”。

A、B组是固定词汇。A组是专名。专名是直指符号,专名中的描述语只表示取名者对所指物的主观意愿,描述内容与所指物很多不和,如“好望角”并不能“好望”,“李福来”也并不一定“福来”。B组是通名,具有很强的凝固性,描述性成分与中心语一起形成了具有标示作用的符号,描述功能隐退。“自行车”就不能凭描述性成分“自行”而以为是自己行走的车子。同样,“牧羊犬”不会牧羊了,也还是牧羊犬,“印地安人”并不居住在印度,却仍然被叫做“印地安人”。描述性内容只能说明人们最初命名的缘由,这些缘由也许是命名人的错误,也许时过境迁,往往与事实不符,但这并不影响名称作为特定符号的运用。随着频繁使用,这时候名称里的描述性内容只起标示作用,与中心语一起成了一种固定的符号。也许随着人们认识的加深,认识到事物不符合当初的这种描述,但这个词语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符号了。当然并不是所有词语中的描述性内容已经与词语所指类别完全无关,我们只是想强调已经凝固成词或粘合性单位的描述性短语,描述语和中心语一起成为了标示符号,原来的描述功能消失或退居其次,标示功能成了主要功能。

C组是短语,其描述性成分实实在在起着描述作用,但只能指类,不能定指类中的个体。无论这些短语前的描述性成分如何叠加,只能缩小类的外延,不能指称特定个体,如“喝酒的老头”“喝酒的高个子老头”“喝酒的高个子的穿马褂的老头”。B组和C组同样都是指类,区别在于前者是固定的分类,而后者则是随意的临时的分类。前者是词,所指的类对于人类的生活世界而言具有高的显著度,因此被约定俗成为固定的符号专门指称此类,被词典收录。后者只是在言语活动中偶然的提及,不能作为约定的符号进入核心词汇层,是粘合度不高的短语。

D组也是带描述成分的短语,但是定指的。D组定指的功能实现主要是因为比C组成员的描述性内容中多了“老李”“昨天”“小王”“那个”等直接语境成分,靠着这些成分,整个短语与语境中某一特定实体产生了联系从而确定了所指。“老李”“昨天”“小王”“那个”等专名、指示词正是我们在第一节里论述的直接指示符号。这些符号的所指具有极高的语境显著度,以它们作为参照,短语的所指便能得到确认。这些指示符号的作用正是利用自身在语境中的的固定位置,帮助整个短语的所指也在语境中找到了特定的位置──这种特有的语境定位功能使表类的短语变成了表特定个体的短语。时地成分在论元理论里被视为外围成分,但因其是语境的必有组成部分,因此也具有强定位功能。D组名词短语依靠描述性定语和其中包含的语境定位成分获得有定身份,相对于直接“指示有定”而言是一种“有定间接”,也是一种“描述性有定”。

语境定位成分以三种方式出现在描述性有定中。一是在“施事—动作—受事”框架中以定语小句论元的形式出现。在这种情况下,有定描述语以小句定语加中心语的形式构成,中心语从小句论元中提取,语境定位成分充当动词的其他论元。如“昨天晚上打电话报警的(那个)老头出事了”。“我见到了被李元打伤的小伙子”。上述例句中的名词短语的中心语都是从定语小句中提取的。如在第一句中提取施事“老头”,第二句中提取受事“小伙子”。因为每一个具体事件都具有不可复制的独特性,所以以具体事件为索引来确定名词短语的所指是一种确认度很高的方法。但是如果光有核心动词,名词短语不一定在语境中能得到定位,如“报警的老头”“被打伤的小伙子”。小句定语里只有出现与语境相勾连的直接有定成分如“昨天晚上”“李元”等,名词短语的所指才能真正得到确认。

二是在“领属者—领属物”框架中以领属定语的形式出现。如“我的哥哥”“小王的书包”“昨晚的宴会”等。“领属者—领属物”框架本身具有极高的认知显著度,而以定位成分充当的领有者更是确定领属物所指的有力参照。定语中如果含有表唯一极限词语,如“最”“下一个”“唯一的”等,则所指的确认度达到最高。“我们这里最有钱的人”“妈妈的第一个老师”“今年奥数的第一名”这些词语能把所指的外延直接缩小为一,帮助听者确定所指。

三是指示词放在表类描述性名词短语前共同构成同位结构。如“就是那个长头发的姐姐昨天帮我解了围”。“小李下班后总喜欢和那位盲人师傅聊上几分钟”。名词前的中心语只是缩小了名词的外延,并不能够让人从中确认出一个个体出来。“长头发的姐姐”“盲人师傅”仍然是一个拥有多数成员的集合,听者无法确认说话者要谈论的这个个体到底是集合中的哪个成员。因此这些短语中的“那+量词”必不可少。

由此,我们认为汉语“有定”名词短语可以分成“直接有定”和“间接有定”。前者直接勾连外部世界,没有描述性成分,是纯粹的指称符号。后者依靠以直接有定为参照,间接勾连外部世界。

三.隐性有定描述语

汉语是一种语境依赖性极强的语言,如果有了充分的语言环境,语境的暗示可以让光杆名词呈现出“有定”的指称性质。如“(自习室里,门口的一位同学对刚进来的同学说)请把门带上”。“(小明偷拿同学的笔,被老师撞见了,老师命令)把笔给我”。这两句的共同点是语境提供了充分的背景信息,且说话人的言语行为是前一事件直接触发的结果。可见在封闭的环境中,原本表类的光杆名词可以被用来特指直接封闭环境中与交谈发生关系的当前个体。这样的光杆名词前表面看没有任何描述性成分,但是这只是语境强烈暗示导致的言谈者心知肚明的描述性成分的省略。上例“门”“笔”前分别省略了 “你刚进来的没有关上的”和“你刚偷拿的同学的”等描述性内容。这种由于语境的明示而省略描述性内容的“有定”我们不妨称之为“语境明示性有定”。

有的光杆名词有触发语,也是一种隐含了描述语的伪光杆。如:“我从计程车上走下来,司机叫住了我:‘你的包没拿。”“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窗户紧闭着。”光杆名词“司机”和“窗户”之所以能得到确认是因为其与前句的已现信息“计程车”和“房间”之间的语义联系——根据生活常识,司机是计程车的操纵者,计程车不可能没有司机;同理,窗户是房间的组成部分,有房间自然会有窗户。“计程车”与“司机”、“房间”与“窗户”分别处于“操纵物——操纵者”“整体——部分”的认知框架中,前者作为后者的背景信息在前文已经出现,因此能充当后者的语义参照点,帮助后者被听话人识别。这种能够充当参照点的词语我们称之为触发词。触发词和联想回指词处在相同的认知域中,彼此之间联系紧密,人们很容易由此及彼产生联想,由认知度高的参照物激活对新实体的辨识,使之成为听话人能够识别的有定实体。联想回指词一般也是以光杆名词的形式出现,如果把其触发语作为修饰性定语整合进名词的定语中,前两例的光杆名词就可以变成“刚乘坐的那辆计程车的司机”“刚进去的那件房间的窗户”。这样看来,作为联想回指词的光杆名词其实也是省略了描述性内容的伪光杆,与真正表类的光杆名词相比,它们只不过是省略了定语的隐性有定描述语。

没有触发语的光杆名词也可以是有定的。如“她在网上订购了一台电脑桌,可是卖家迟迟不发货物”。“小明辞职了,她对主管很不满意”。“天天吃饭的时候他都是这样,简直叫我受不了想离开饭桌”。从语感上来说,“卖家”、“主管”和“饭桌”都是有定的。但这些光杆普通名词既没有现场的语境明示,又没有触发语的参照,其达到有定的途径是什么呢?原来它们也处于一些人们熟悉的基本的框架中。上述三句分别处于“买卖”框架、“职场”框架和“吃饭”框架。这些基本框架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从生活经历中提取出的固定模式,有“买卖”就必然有“卖家”“辞职”是职场行为,职场必有主管,“吃饭”自然少不了饭桌。当然也会有一些激发框架的敏感词,如“订购”“辞职”“吃饭”等,这些词语能够在听者脑海中激活这些固定的模式。框架推导性有定中的光杆名词其实也是一种伪光杆,带有隐形的描述性定语。“卖家”“主管”“饭桌”都可以扩展为“向他订购电脑的卖家”“李明辞职公司的主管”“每天吃饭的饭桌”。

刘丹青提出了光杆名词短语类指普遍性假说:一切名词性单位中,不带指称标记的NP都具有类指的指称义。本节谈论的三种隐性描述语的共同点是名词短语都以光杆名词的形式出现,但又都不具备真正光杆名词表类的语义属性,是一种隐藏了描述性内容的伪光杆形式。这种隐藏的描述性内容可以根据语境的提示通过或者简单或者复杂的推理得到补充,正是这些隐藏着的描述性内容使名词短语得到了确认。当这些伪光杆名词一旦恢复了隐形的描述性内容,就与本文第二节谈及的描述性有定是一样了。通过语境明示或者认知框架推理得到的“有定”无疑也是一种“间接有定”。

四.结语

“直接有定”是简单符号,包括指示词、称代词、专名。“间接有定”就是描述性有定,分为显性描述语和隐性描述语。隐性描述语以光杆名词形式为主,显性描述语多是带小句定语的名词短语。无论是隐性还是显性的,都需要以“直接有定”为基础。“直接有定”是第一性的,在当下的会话语境中即可显现,“间接有定”是第二性的,听话者必须通过描述性的内容还原或建构起心理意象才能确定所指。

参考文献:

[1]陈平.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J].中国语文,1987(2):81-92

[2]陈嘉映.论名称[C].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第一辑[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

[3]Langacker,R.W.Foundation of Cognitive Grammar:Descriptive Application.vol,2[M].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1

[4]刘丹青.汉语类指成分的语义属性和句法属性[J].中国语文:2002,5:411-422.

熊岭,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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