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4-02-23王娇,周奕
王 娇,周 奕
(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金融系,吉林 长春 130028;2.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 运行管理部,吉林 长春 130061)
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王 娇1,周 奕2
(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金融系,吉林 长春 130028;2.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 运行管理部,吉林 长春 130061)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金融机构体系是否完善、运作是否协调、功能是否全面,直接决定着金融对经济发展支持的效率。吉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比较贫穷和落后,影响其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滞后,制度不健全,功能不完善。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加快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的步伐。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经济;农村信用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普惠金融的实质是扶持弱势群体且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在我国目前阶段,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是普惠金融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它的根本所在。[1]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农民收入的提高,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这一经脉的畅通。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三农”工作更是重中之重,目前,吉林省的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商业金融大规模撤离农村,政策性金融经营业务狭窄,农村信用社经营困难,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不完善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一、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现状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业占地广,“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尤为迫切。目前,吉林省农村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正规金融
1.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吉林省农村中的正规金融存在,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共在吉林省内设置营业机构595家,24小时自助银行100多个、ATM800多台、转账电话12 000多部,是全国农行首批服务“三农”试点行。农行吉林省分行不断强化“三农”金融服务,加大对吉林省内国家级、省级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城镇化建设中的民生、基础设施和园区内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对省内32户国家级、201户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分别达到68.08%和49.38%,贷款余额达37.33亿元。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吉林省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方面,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13年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累计发放中长期贷款2 727亿元,支持项目1 999个。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已为全省16.75万户农户办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23.38亿元。截至2013年2月,农户贷款余额66.42亿元,惠及农户68.86万户,覆盖全省559个乡镇、6 866个行政村,分别占全省乡镇和行政村的90%和73%。依托全国首家畜牧业贷款中心,通过专业化的信贷服务助力全省畜牧业发展。畜牧业贷款总量20.22亿元,客户数量51 974户,其中法人客户21户,贷款余额6.17亿元,个人客户51 953户,贷款余额14.05亿元。
(二)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的发展中做出了很大贡献。截至2011年末,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2 068亿元,比年初增幅20.9%,占全省金融机构的15%,贷款余额1 012亿元,比年初增幅10.2%,占全省金融机构的18%;涉农贷款580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的46%;县级行社43家,网点数量1 620个,员工数量22 000名,在多个方面均排在吉林省金融机构的前列。
(三)吉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吉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形式有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2007年,吉林省新设7家新型金融机构,其中包括5家村镇银行、1家贷款公司和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这7家新型机构共发放农业贷款13 400万元,累计收回贷款3 562.8万元,贷款余额达到9 837.2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7 980.7万元,占到全部贷款的81.1%,小企业和个体户贷款余额分别为680万元、542.6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6.9%和5.5%,如表1所示。
表1 2007年吉林省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近几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吉林省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末,吉林省共有村镇银行31家,其中新开业7家,分别为白山浑江恒泰、永吉吉庆、梨树源泰、集安惠鑫、长春高新惠民、桦甸惠民和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有6家尚在筹建中。[2]
二、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以及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类型单一
金融是一个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租赁业等领域的有机整体。目前,吉林省农村
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尚不完整。其表现为:证券机构和信托机构缺位;保险业在农村所占比例小,农业保险投保比例低;农村的金融体系等同于银行体系,农村、农业、农民享受到的金融服务只有存款和少得可怜的一点贷款。
(二)吉林省金融机构体系的机构数量少、业务单一
农村地区的银行机构网店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全省县(市)以下(不包含县市城区)只有少量银行机构网点,而且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总体上看,业务上除存款和贷款之外,基本无其他业务,而且吸收来的存款能够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的贷款比重较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民间借贷活跃,规范性差
随着吉林省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农村经济日益活跃,这使得农民对贷款的需求不断增加。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形式,为解决农民的资金需求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表现为:农户民间借贷比例在地区之间差异很大。发生民间借贷的农户占有借款的农户比例在市、县之间差异很大,总体在25%~58%之间;利率差异较大。有互助性的无息或低息借款,也有高息借贷,年利率最低8%,最高达到20%;少数特殊用途的借款利率高达25%~30%;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比例很小的经济组织内部调剂。[3]
(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到位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在中国农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后,它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突出问题是职能定位不清、产权虚置和内部管理机制残缺等。
1.产权关系不明晰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变化、政府的行政干预、经营者及法人代表的不断变更,使得国家成为其产权的实际控制者,农民社员只是名义上的,模糊了产权归属关系。从而引发了“三会”制度徒有虚名、法人治理结构残缺不全、“一人说了算”、内部人控制等一系列问题,使其无法追求经济效益,也无法做到谁出钱、谁管理、谁负责,不能达到真正的“四自”。[4]
2.职能定位模糊
农村信用合作社本是由农民出资组建,专为“三农”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但近年来农村信用合作社“离农”的倾向越来越严重,片面地追求经营规模、高息揽存、资金投放于城市及工业等非农产业,从而造成成本过高、不良贷款严重等问题,影响了自身发展的基础。
3.农村信用合作社规模小、力量薄弱、运行效率低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员工数量大,但是文化程度低,业务操作能力差,电子化建设和清算手段落后,安全防范设施条件差,且存在观念保守、知识老化等问题。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只能提供20%的农村资金需求。
4.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品种单一、运营状况不佳
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的金融产品品种较少、业务种类单一,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不顺畅,无法向农民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业务;贷款投向在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方面,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贷款期限、利率、方式缺乏灵活性。[5]
5.农村互助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急需提高
目前,吉林省的各类农村互助金融机构还存在着资产质量低、亏损严重、运营效率低下、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
三、完善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对策
针对上述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功能
一方面要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可以采取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发行金融债券、吸收融资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收更多的资金,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另一方面要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面,重新划分业务范围,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农村重点企业项目的资金支持。
(二)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力度
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作为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一部分,政府要运用利益机制诱导商业性金融机构自愿服务于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要提高农业信贷的利率,另一方面要降低农业信贷的风险。只有形成“三农”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共赢的局面,才能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业务重心应侧重农村市场
吉林省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拥有众多的服务网点,如果把农村作为自己业务的主场,就能发挥自身熟悉客户的优势,既能吸收大量的储蓄,又能开展农村小额质押贷款等小额信贷,还可以扩大中间业务的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完全可以与邮政物流相结合,参与农村物流配送业务,通过农村物流配送业务拓展自身利润空间,同时又能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既能拓宽业务,又能实现收益。这其中的关键是要强化吉林省邮政储蓄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反哺功能,确保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吸收到的资金用于“三农”。[6]
(四)将合作金融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的主要形式
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现实,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真正体现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在乡镇建立信用分社,在村级建立信用合作所,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使金融真正走进农村,走近农民,让金融真正为“三农”服务。
(五)建立一种适应吉林省省情的农村信用社
坚持以“三农”服务为方向,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要实现因地制宜的多样化,即明晰产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经营管理;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的法律保障;加快农信社电子化结算网络建设,实现“社银通”。
(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增设新型农业保险组织,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在农村地区选择合理的农业保险模式,组建国家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这样一方面能够充当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器,另一方面也能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降低农村金融的风险,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七)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工具
针对农村金融服务单一的特点,鼓励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根据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
时、因地制宜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工具,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例如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农用机械抵押贷款、乡镇企业重点项目贷款等,并将信用卡支付、网上银行转账汇款等金融工具引入农村,增设自助银行网点,加大股票、基金、债券、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逐渐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工具,扩大农村金融整体供给规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7]
(八)适当建立中小农业担保公司
为促进农业生产,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者办理贷款担保的需要,应采取多种形式创设中小农业担保公司,可以研究以下做法:第一,允许农民以自留山和自有的林木经评估后投资入股设立农业担保公司;第二,在立法上设立专门条款,降低设立中小农业担保公司的门槛,如降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等。
近日,吉林省出台的《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多条对农村经济给予金融支持和信贷扶持的措施,如:要求吉林省大型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单列县域信贷规模,确保县域新吸收的存款用于当地;加快设立村镇银行的步伐,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探索设立专业性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发展小额信贷、联保贷款的力度,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总之,完善和健康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三农”发展的源泉。所以,应及早发现和解决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问题,以更好地促进吉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1]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农村普惠金融[EB/OL]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llqy/201402/t20140224_ 50132.html
[2]李萍.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问题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7,(4).
[3]刘建琪.吉林省农业保险现状与发展模式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3,(5).
[4]2013年吉林省金融运行报告[R].2013.
[5]李影.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初探[J].农村经济,2010,(5).
[6]崔宏伟,岳红梅.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内涵界定[J].科技与管理,010,(9).
[7]李军峰,王健,郭淑缓.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思考[J].统计与决策,2007,(23).
[责任编辑:王 帅]
Research on Problem and Strategy of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System in Jilin Province
WANG Jiao1;ZHOU Yi2
(1.Department of Finance,Changchun Finance College,Changchun 130028,China;2.Department of Operation Management,Jilin Branch of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Changchun 130061,China)
Finance is the modern"engine"of economic development.Whether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 system is perfect functions,the operation is coordinate,the construction is comprehensive directly determines the efficiency of financial support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Jilin province as a big agriculture province in our country,more poverty and backwardness,affect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an important reason for rural financial organiz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lag,the system is not comprehensive,the function is not perfect.So it is necessary that accelerating the pace of construction of Jilin province from the villag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ystem.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system;rural economy;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F832.7
A
2014-06-15
1671-6671(2014)05-0012-05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吉教科文合字[2014]第495号);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基金项目(2014LX004)
王娇(1979-),女,辽宁锦州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金融系讲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