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2014-02-20夏忠仁
夏忠仁
过去的一年,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融入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一是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一级带一级狠抓落实。二是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是着力解决业务招待费等突出问题。四是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五是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严厉惩治腐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在中央纪委和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的位置,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加强教育、制度和监督,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二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发现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巡视工作在加强党内监督、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作用更加显现。
严格管理,改进作风,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得到提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约束。以强化业务培训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以改革的精神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以优良的党风和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系,结合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不同治理结构的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健全中央企业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紧制订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并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等挂钩。
推动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探索实行所属企业纪检机构派驻或区域派驻,建立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运行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督促下级纪委尽职履责。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认真履职,尽职尽责。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机制。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严明党的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执纪检查力度,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做到真抓真查真解决,坚决防止反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定期通报曝光。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办兼并重组、产权交易、物资采购、国际化经营等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案件,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和治本功能。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加强诫勉谈话工作。
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和改进对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企业改制、并购重组、重大工程建设、资产评估、廉洁风险防控、效能监察工作的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央企”建设,推进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深化厂务公开、党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守责任,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突出主业,强化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
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统一部署,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大胆探索,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郝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