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主持人的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
2014-02-17赵新梅
赵新梅
一个优秀的节目主持人,不但能够很好地驾驭整个节目,而且还能调动人们观看节目的情绪和感情,使人们与之产生共鸣,从而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与享受。这就要求增强电视主持人的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这里所提及的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应该是一种贴近生活的,于平淡中蕴含伟大、于琐碎中体现真诚的人文主义的重塑,体现真、善、美,体现宽容与尊重,体现道德、信念、尊严的一种文化底蕴,并以此作为我们电视节目主持人践行节目的主基调。
电视主持人的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一方面体现在平等的观念上,试图给双方提供平等的对话机会。平等的话语机会打破了传统节目中的话语垄断,对平等意识的认同使节目更能接近人们的心灵和生活的本质。另外一方面体现在平等的行为上。电视主持人在出镜、采访的时候要想到观众,将观众当做我们制作的节目的主人。
电视的受众是“人”,那么对人的关注,对观众需求的关注应是电视主持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然而人是复杂的,如果抛弃那种片面的、抽象的生物学上的人的概念,那么人的活动则是一切人性研究的出发点。现代社会中人们对电视的需求处于人的生活的最高需求层次中,这使得电视这种信息传播形式具有着极强的社会性,这种客观事实要求电视主持人应具备较强的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可是在电视这一本应具有先进观念的行业中,人文关怀的概念有时却极为少见。由于多年的按部就班和毫无危机感的运作,我们的电视节目有的清淡寡味,我们的主持人有的缺少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
在这方面,电视节目主持人经常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种:
1.找不到主持人“我”的角色定位。对一些普通人物采访时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使采访对象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压抑感。对“大人物”、明星等头上有“晕轮效应”的“名人”采访时则表现得“卑微”。这实质上都是有悖于受众是“节目的主人”这一宗旨的。
2.扮演“教诲者”的角色。这样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并不是绝无仅有的。他们唯恐观众以为自己“没文化”,因此常常有一种好为人师的表现,自觉不自觉地扮演“教诲者”。口吻也显得生硬,不亲切,使人难以接受。
3.过分爱惜自己的形象。有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采访时过分注重自己的衣着、服饰等外在形象,有的事先甚至刻意打扮,相反,对采访内容却缺乏足够的研究。这样的结果是使电视节目主持人自己和采访对象乃至观众拉开了距离,在心理上产生了差距。
4.以内行的眼光去看观众,去做节目,是一种纯机械化的、程式化的工作方法。电视节目也是一种艺术作品,如果不饱含激情,又如何去引起观众的共鸣?
由此看来,电视主持人的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作为一种电视节目基调,既不论其内容,也不论其形式,只要把“人”字放在首位,就一定能做出观众爱看的节目来。其实不仅仅是电视,报刊也同样如此。《南方周末》“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的办刊宗旨以揭露丑恶来体现对人的关注;《读者》用弘扬美好来展示对人的关爱,无一不是把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作为自己的主基调,又无一例外地获得成功。
虽然我们的电视主持人心中有了观众,但对观众的平等的、尊重的意识尚嫌不足,总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潜意识在作祟。崔永元的主持风格令人称道,是因为他把自己置于与观众平等的对话者的地位;柴静的主持受人欢迎,是因为她定位于一个热情、精明又可靠的观众的朋友,在帮你的生活出主意。这种亲切的人文关怀使观众认同。
受众对电视媒体和电视主持人常见的心理效应有权威效应、“名片”效应和亲近效应。此时,我们更强调电视主持人以平等意识及人文精神对人内心世界的关注。具体而言,电视主持人要超越“微笑亲和”的浅层表达,由表及里,更加关注人的内心感受,以真诚、善意作为对人对事的出发点,关爱、体察受众,并在叩问人心的过程中,传播善良、正义、理解等人间美好品质。
(作者单位:辽宁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