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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估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

2014-02-13曹全智伍亚萍

劳动保护 2014年2期
关键词:咨询管控评估

曹全智 伍亚萍

近年来,伴随电力改革和电力工程施工作业分工逐步细化,电力工程施工已从传统单一单位承担,逐步转变为多个承(分)包企业协同配合的实施模式。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的企业性质,也由国企一家独大,逐渐转变为国企、合资、私企三足鼎立的局面。新模式带来施工效率提高、施工成本降低的同时,也增大了现场不安全风险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概率。

据统计,2009-2013年,电力系统因承(分)包企业生产作业施工,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占比约63.7%,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此外,对承(分)包企业检查时发现,违章及不安全作业行为数量约占违章总数的75%。因此,承(分)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已成为电力企业安全质量管控体系中亟需改进的短板环节。究其根本,缺乏良性循环的全过程安全质量管控手段是最主要的原因。

本文主要从承(分)包企业安全管理新型模式角度,介绍安全质量评估咨询的原理及应用,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电力承(分)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电力承(分)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包括:承(分)包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以及经营主体对承(分)包企业的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目前在该领域存在以下问题,影响着电力行业的安全发展。

一方面,承(分)包企业自身安全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目前,电力承(分)包企业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模式尚未成型,安全管理经验还待积累和总结,相关专业管理的法规、行业标准还不够完善,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仍较欠缺。而且承(分)包企业面临的不安全因素较多。主要表现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变化大,现场不安全因素缺乏规律性,较难掌握;由于承(分)包企业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作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给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另一方面,从电力企业经营主体来讲,现有安全质量管控措施对承(分)包企业的管控力度较弱。由于电力企业经营主体与承(分)包企业间,缺乏更为直接的资产关联及管理关系,安全管理延伸主要还停留在安全协议、定期检查、合同处罚条款执行等较单一的约束手段上,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和事中管控,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现象突出。

建立安全质量评估咨询(ACS)管理框架

针对承(分)包企业及电力工程建设特点,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电力公司”)创新研究建立安全质量评估咨询(ACS)管理框架,由安全质量评估(AS)体系和安全准入咨询(CS)体系构成,依托承(分)包安全管理系统,实现网络专业信息支撑和闭环管控呈现。安全质量评估咨询ACS管理框架如图1所示。

安全质量评估AS体系:主要实现对承(分)包企业自身安全素质和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综合评估,以公司职能管理层面和项目建设管理层面两级评估的方式,通过搭建开工前、施工期、竣工后的全过程安全质量评估模式,实现对承(分)包企业全面、全过程安全质量评估,有效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安全准入咨询CS体系:主要是对承(分)包企业在各工程项目中,通过安全质量评估所得的分数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安全准入标准,对承(分)包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准入,并向承(分)包企业提供专业管理咨询,促进承(分)包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承(分)包安全管理系统:作为安全质量评估咨询信息化支撑平台,通过设置“施工企业安全准入”“工程项目管理”“开工审核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质量评估”和“统计分析”等子模块,实现安全质量评估咨询专业信息流程、审核及在线闭环管控。

管控方法

建立安全质量评估AS体系

主要通过建立两级评估机制,以安全质量过程评估方式,实现对承(分)包企业安全质量相关要素的全面、深入评估。见图2。

安全质量过程评估,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开展安全质量评估,明确评估标准和评估要求,确定各阶段待评估的“安全质量因子”,具体可划分为开工前、施工期、竣工后3个阶段。如:开工前的经营资质、人力资源、机械装备等;施工期的安全协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管理,各方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调查等;竣工后的验收缺陷情况、缺陷处理与服务情况等。确保包含了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要素信息。

两级评估机制,是指建立由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子公司)自评估,以及电力企业经营主体公司专家评估组成的两级评估机制。通过相关单位对工程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分别开展自评估,汇总形成本工程自评估报告,报送经营主体公司安全质量评估专家组。该评估专家组由经营主体公司规划、设计、运行、基建等专业专家组成,对重点工程及列入重点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评估,对其他工程开展抽查评估。

构筑安全准入咨询CS体系

主要是对安全质量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建立安全准入标准,并指导承(分)包企业改进专业管理。该体系主要包括开展综合评价、建立安全准入标准、实施专业管理咨询3个方面。安全准入咨询CS体系如图3所示。

开展综合评价:各项目相关单位通过承(分)包安全管理系统,自动形成承(分)包企业在该工程的自评估得分。经营主体公司聘请专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监督要求,对承(分)包企业进行抽查评估,并根据评估标准计算出该工程的专家组评估得分。自评估得分与专家组评估得分按一定权重,加权形成该承(分)包企业综合评价得分。

建立安全准入标准:电力企业经营主体公司综合评价结果,主要为110 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承(分)包企业的安全准入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各相关单位综合评价结果,主要为本单位范围内35 kV及以下电力工程承(分)包企业的安全准入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实施专业管理咨询:根据经营主体公司和各相关单位评估结果,深入分析各承(分)包企业资质业绩、人员装备、安全质量管理等现存问题,为电力企业经营主体选用优质工程承(分)包企业,提供安全质量评价依据;同时,接受承(分)包企业安全质量管理咨询,为其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提供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搭建信息支撑平台

承(分)包安全管理系统,是安全质量评估咨询ACS管理框架的信息化支撑平台,它以承(分)包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等全过程安全质量管控环节为基础,为安全质量评估工作提供审核、监测、分析和评估手段,提高安全质量评估咨询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信息化水平,实现承(分)包企业安全质量评估管理能力的提升。

实施成效

安全质量评估咨询体系,突破了原有承(分)包企业安全风险条块分割,以及关注面单一的专业管理方式,实现了对承(分)包企业全方位的闭环监督评估,避免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013年,北京市电力公司累计对67家承(分)包企业的300余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质量管理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应用到公司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中,为公司选用优质中标企业提供了真实的依据。

同时,实现了对承(分)包企业安全质量状况的常态控制,确保施工安全风险的提前预控。通过将“承(分)包安全管理系统”与“安全风险管控系统”相对接,确保在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要素不满足安全准入标准的条件下,“安全风险管控系统”暂停起动,不予发布配合停电施工计划(在电力工程建设中,为确保工程安全,需配合工程进度,分时段、分线路进行计划停电。如不配合停电,施工将无法开展)。2013年,北京市电力公司及各相关单位通过监督检查,累计发现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缺失、措施执行不到位、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300余项,查处分包工作不规范问题7起,因整改措施不符合要求而取消配合停电施工计划13次,保障了施工安全风险的提前预控。

除此之外,该体系通过实时监督和全面分析,提供了安全质量管理提升措施和建议。通过PDCA工作思路开展评估结果应用,促进承(分)包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北京市电力公司累计接受35家承(分)包企业的47次安全质量管理咨询,通过向其提供咨询建议,协助承(分)包企业提升了安全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实现了北京市电力公司全年安全质量生产目标的实现,确保了首都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实习编辑 赵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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