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新攻略
2014-02-13巩晶晶
巩晶晶
[提要] 我国“入世”十多年,因受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出口产品遭遇了较大的损失。笔者分析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应对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技术贸易措施;应对;新攻略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12日
一、引言
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因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遭受的损失逐年上升。据国家质检总局专项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我国有23.9%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685亿美元,这些损失出口产品遭国外扣留、销毁、退货等,比2011年增加62.4亿美元;企业新增成本(包括为适应新要求而进行技术改造、包装及标签更换、新增检验、检疫、认证、处理及各种手续等而发生的费用)280.2亿美元。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在给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同时,导致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质量信心大幅降低,且对中国国家形象和企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阻碍了对外贸易正常发展。面临如此严峻形势,深入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积极开展应对工作显得愈加重要。
二、目前应对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应对工作现状。我国在WTO中的地位导致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技术性贸易措施本来就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所面对的问题,是WTO/TBT-SPS协定赋予所有国家的权利,各成员国可以出于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合法目的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究其实质是一种隐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只要我国出口到WTO成员国涉及合法目标的产品,都会面临对方设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同样只要是WTO成员国进口到我国涉及合法目标的产品,我们也能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限制其市场准入。貌似公平实则不公平,因为WTO规则是老牌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保护制定的,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以向发达国家出口为主,并且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处于向发达国家的追赶阶段,另外我国对规则的把控、对措施的应对也处于学习阶段,因此导致我国的出口企业屡屡中招。
为助力企业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每年发布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报告;部分检验检疫机构建立了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定期发布信息,提出应对建议。一些工作对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起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分析
1、信息不互通、数据不共享。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行业面广、国家众多,近年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多发频发,而我国在这方面工作的设置上资源不够集中,分散在质检总局标法中心、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和标准委、商务部,各部门信息不互通、数据不共享,且大多还处于一个低级层次的信息搜集、发布阶段,成效不够显著。最为关键的是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全国系统来组织这件工作的全面开展。
2、应对被动。我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往往是被动的,通过各类媒体,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某某行业遭遇了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影响,出口受阻等消息。于是,很多专家纷纷分析原因、提出应对建议。然,此举乃“马后炮”,为之晚已!原因是我国的技术贸易措施应对重点并没有放在事发之前,即通过开展通报评议、多边磋商等御“敌”于国门之外,防患于未然之中。
3、企业缺乏关注。我国中小微企业众多,地域分布广,产业门类多,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磨炼,企业已经具有一定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出口企业更多的是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化、关注产品销售情况、关注原材料价格等。但是,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鲜有研究,一方面为面对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对生产、市场销售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另一方面企业的技术力量还不足以支持其开展技术贸易措施研究工作,造成它限它的,我出我的,等遭遇了挫折才如梦方醒,但为时晚已。
三、应对策略
(一)搭建信息收集平台。面临转型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搭建升级版信息收集平台。对国外信息的收集就不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翻译,重复的转载,应更加全面、分门别类的收集各国通报、技术法规、政策,更要把重点放在方法、对策的搜集上来,作为初学者、追赶者,要努力搜集其他成员国之间的通报评议、争端解决案例,潜心研究各国间的博弈格局,“师夷长技以制夷”,将其为我所用。
(二)建立企业沟通渠道。检验检疫部门应转变职能,从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向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转变。建立与出口企业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互通,做政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宣传者、技术服务的提供者以及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强力支持者。同时,应充分发挥出口企业在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方面的作用,与广大企业分享应对成功经验,抱团应对、合力对外。
(三)分层服务。转变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工作方式,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向不同企业提供服务。
1、对处于产业链低端、仅仅代加工的企业,注重对其进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宣传、预警。不仅提供信息,更要提供对其产品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和相关具体案例。
2、对有能力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改进、有志于进入他国市场的企业,积极帮助提供对策,介绍他国经贸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利用现有检测条件,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
3、对研发实力雄厚、注重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企业,视之为通报评议、贸易争端解决的主力,全力提供支持,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