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警务信息化追逃效能探析
2014-02-12付新河
付新河
(铁道警察学院 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河南 郑州450053)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我国交通运输的主要载体,也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重点目标,还是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主要场所之一。铁路公安机关在查堵犯罪方面具有区域控制的功能。充分利用情报信息,在运输渠道和交通要道上运用查堵方法,实施信息化追逃措施,可以有效查获犯罪分子,堵截违禁物品、危险物品的通道,控制犯罪分子作案、藏匿的场所,压缩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对一定的区域形成控制格局。在当今社会人、财、物大流动,犯罪活动跨地区、流动性、大范围特征日趋突出的新形势下,针对逃犯的不同类型和特点,铁路公安机关将传统的查堵方法与实施信息化追逃举措相结合,实施信息化追逃措施,把涉案性质恶劣、涉案数额高、潜逃时间长、抓捕难度大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列为重点追逃对象,已取得优异战绩。据统计,2012年,全国铁路公安机关的网逃犯清网率、重点逃犯抓捕率和跨省逃犯抓获总量三项战绩名列全国省级公安机关第一,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有效保证了铁路运输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事实证明,利用情报信息实施信息化追逃具有精确和高效率的特点,是捕获在逃犯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完善铁路警务信息化追逃作战机制的意义
在逃犯和违法犯罪行为人往往将火车作为潜逃工具或作案场所。铁路公安的站区阵地控制查缉优势明显,构建铁路警务信息化追逃作战机制,对提高查缉的精确度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立足售票点,发挥“点”的优势
实名售票信息是获取逃犯信息的重要渠道。可以利用售票点的功能,加大对实名制购票、验票、退票等环节的检查力度,充分挖掘铁路客票实名制信息在查缉工作中的综合效用,利用专用通道将实名制购票系统的相关后台数据直接纳入铁路公安的实时管理[1]。将重点人员信息与实名制购票、验票信息系统对接,通过信息的实时比对,加强针对性预警,对发现的网上逃犯、有前科的重点对象及票证不符人员,及时予以分类查处,实施精确查缉。
(二)立足火车站,发挥“站”的优势
铁路公安机关可以充分利用车站阵地查缉的控制优势,积极抽调警力,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对情报信息推送的预警对象、天网监控系统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安检查获的携带违禁物品人员、有反常行为和异常现象的旅客等进行重点盘查,将信息化追逃与传统查堵方法相结合,及时查缉在逃人员,堵截违禁物品。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逆向反查其活动轨迹,从而侦破积案、隐案。
(三)立足铁路线,发挥“线”的优势
高速铁路建设与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在建设高铁线的施工环节就遭到过犯罪分子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大部分人员属于重复作案、反复作案。铁路公安机关可以主动结合高铁的特殊性和实际状况,主动开展信息化追逃工作,加强对涉嫌破坏铁路线行为的情报信息工作,对情报信息推送的预警对象以及技防、人防发现的嫌疑人员进行及时查缉,有效控制犯罪分子作案、隐匿场所,堵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逃跑的通道,压缩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对一定地域形成控制格局[2],净化线路内部和周边的治安环境,将高铁线路建成犯罪分子难以逾越的钢铁防线,为平安高铁创建良好环境。
二、实施铁路警务信息化追逃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化追逃意识不强
信息化深刻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正引领着新一轮世界警务变革,成为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但部分铁路民警对利用信息化追逃的重要性、紧迫性、实效性认识不足,强调客观困难,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铁路公安各地区、警种间存在追逃工作情报信息相互封闭的现象,追逃工作整体合力不强,实施信息化追逃的效益不高。
(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
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是铁路公安机关顺利开展网上追逃工作的保障。各级铁路公安机关受经济条件制约,发展很不平衡。一是部分基层所队没有接入公安网,没有建立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不能为网上追逃工作提供强力的技术保障。二是部分基层所队技防设施落后,尤其是天网监控系统不健全,没有建立覆盖整个站、车、线、面的防控网络。一些重点部位和路段没有建立抓拍系统,无法实时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动态,不能及时发现和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危及铁路安全的案(事)件。有的地区由于监控设施老化、缺少维修,视频图像模糊,拍摄的人像模糊,抓拍的截图效果差,难以有效锁定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等相关信息。有的地区不能与整个公安信息网无缝链接,无法在第一时间掌握犯罪分子的动向,严重影响案件侦破和逃犯缉捕。
(三)信息采集率不高
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需要较强的信息化意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部分基层所队民警没有掌握信息采集、网上串并、网上比对、网上摸排、网上缉捕、网络情报信息研判的应用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追逃实战运用中的高效性[3],特别是在网上追逃方面的效用,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获取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情报上挖掘不深,信息采集方面缺少准确的情报,难以提高办案效率。
(四)科技型警务人才不足
人才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推进铁路公安工作改革创新的关键性要素。当前,铁路公安机关信息化人才资源十分缺乏。在一些偏远车站派出所,几乎没有信息方面的人才,很难将偏远地区的铁路公安信息输入整个公安信息平台,难以形成一张覆盖全路、全国的大网。若再不采取有力措施缩小差距,铁路公安机关就会在由信息化引领的新一轮警务革命中失去主动权。因此,必须将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现传统警务向现代警务的跨越发展,做强铁路追逃信息平台,推进铁路公安信息化建设。
三、完善铁路公安追逃信息化作战机制的路径
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加快推进,铁路公安机关应以“点、站、线”为主战场,严密查缉措施,建立比对、传递、抓捕三环节快速反应机制。
(一)加快信息化作战硬件基础建设
建设大容量、高流速、宽兼容、多用途的信息系统工程,将整个铁路公安信息系统整合成集隐患排查、清站查车、案(事)件管理、网上办案、情报搜集、报警、治安视频等为一体的公安信息集成平台。加强技术开发,专门研发符合铁路公安实际需求的应用系统,保证信息网络的高效运行和系统安全。通过加大硬件保障力度,加大必要的资金、技术和硬件设备投入,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4],提高铁路公安的信息化作战水平。
(二)致力于资源整合,构建综合情报信息系统
从综合情报信息系统平台建设、警务机制建设、情报信息收集渠道、警情研判等方面整合现有资源,建设适应铁路公安信息平台发展的情报信息网。
1.建立情报信息网络体系
借鉴国际情报信息工作和国内先进地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在抓好铁路周边复杂场所、行业、出租房屋及外来人口集聚地等传统阵地控制的基础上,加强关于铁路车站周边新兴行业的情报信息系统建设,积极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提高主动进攻和预警能力。同时,强化信息比对研判,做实警务综合研判,依托警综平台、情报平台等系统平台,强化信息深度比对、信息串并,做精警种专业研判,对在逃人员的行踪进行多维定位。加强铁路情报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统一行动提供有力的情报信息支撑。
2.构建多元化、集约化信息采集模式
积极主动搜集、挖掘、整合铁路公安特色警务信息资源,着力构建多元化、集约化信息采集模式,把握警务信息采集源头,加强信息采集意识,采用全警采集、全方位采集、分类采集等方法,做到铁路公安各所队、各警种全面采集。凡在有效时限内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治安情况、社情民意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均应纳入采集范围,录入铁路信息情报平台,根据采集方法、应用目的、本质属性的不同分门别类地予以存放,以便于查找与使用。
3.建立多警种、跨区域情报信息研判机制
提高情报信息研判能力和研判质量,加强各部门、警种之间情报的汇总,利用多部门、多警种、多手段、跨区域优势,进行汇总警情、分析研判。铁路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平台应与全国公安机关的信息平台链接,达到预警随时掌握、动向随时清楚、情报信息查询共享的目的,使铁路公安机关能够以追逃行动的重点为突破口,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集中清查、堵截盘查、架网布控等强力措施,全面落实点上守、线上巡、面上控以及信息化、赴外追逃等有效办法。依据各地网上逃犯的实际数量确定重点攻坚地区,进行大要案逃犯缉捕攻坚。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逃犯确立为重点攻坚对象,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门追逃分队,采取分案包干的办法,强化落实各项专案追逃措施,确保将重大恶性案件的逃犯及时抓捕归案,堵截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危险品,切实提升铁路公安的警务作战能力。
(三)致力于“信息主导警务”战略,推进铁路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集指挥、协调、控制、情报等多用途于一体的现代信息网络平台,是增强铁路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和攻坚作战能力的有力举措。在当前铁路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传统的警务模式、工作方法、防控战术必须变革。铁路公安机关面临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必须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的理念,推进铁路信息化建设,对各种情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提升追逃的实战效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四)致力于“合成战”,实现追逃行动无缝衔接
由于在逃犯行踪不定,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铁路公安机关应大力加强地区之间、警种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按照全国铁路公安“一盘棋”的思路,坚持打“合成战”,以最大限度地提升查缉逃犯的效益。
1.深化铁路战区协作
深化区域警务协作,摒弃将网上逃犯挤压出本地的片面做法,健全各铁路公安局、处、所、队联动响应、协同作战机制及即时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国铁路战区间的互联互通,抓本地逃犯与抓外地逃犯相结合,集中追逃与日常追逃相结合,真正实现对在逃犯的局、处、所、队间联查、联动、联办机制。
2.深化警种协作
强化全国铁路公安“一盘棋”的警务作战格局。立足本地、本职、本岗追逃日益成为基层的共识,着力打破警种间壁垒,改进警务作战模式,务实建立情报信息互通共享、追逃工作同步上案等警务作战新机制,统筹运用指挥中心、刑侦、刑事技术、技侦、网侦等部门的人力资源、情报资源和技术资源。推动警务合作向部门、警种延伸,使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着力形成铁路公安机关追逃的攻坚力量。
3.深化路地协作
积极争取工商、税务、民政、金融、民航、通信互联网运营等服务企业、政府部门、社会单位的支持配合,注重在多个领域同时捕捉、深挖网上逃犯的行踪线索,强化信息数据交换和社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加强路地协作,推动各警务作战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强化追逃措施,努力形成追逃工作的整体合力。
(五)致力于“人才强警”战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铁路公安队伍
铁路公安工作的发展与建设离不开对人才的引进、培养与运用,特别是警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所需的专、精、尖人才,是提高铁路警务信息化追逃作战效能的关键。
1.健全人才选拔机制
基层所队缺乏专业人员,也是信息化警务追逃作战能力不强的原因之一。因此,应建立专业优秀人才引进制度,以此促进铁路公安的信息化建设,为信息化追逃和侦查破案发挥作用。
2.强化教育培训机制
立足实战,强化民警基础素质,完善并严格落实民警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构建具有铁路公安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将公安信息化内容纳入三个必训体系。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以信息化实战应用为手段,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民警依据情报信息实施信息化追逃、堵截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水平,提升保卫铁路运输安全的能力。
3.完善奖惩考核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铁路公安队伍执法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应制定符合查缉追逃实际的奖惩办法,对追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强力推进信息化追逃工作的开展。铁路公安机关要深化“三项建设”,从机制建设入手,坚持打信息战、合成战、攻坚战、整体战。必须将信息化追逃工作推向常态化的制度轨道,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作战效能。
[1]王志刚.浅谈高铁实名制信息在铁路公安工作中的应用[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2]范福明.探索新机制实现日常化开创查堵追逃工作新局面[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3]陈海珊,易炜.信息化追逃应用[J].广东公安科技,2010,(2).
[4]邱福康,江福明,杨雄.论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J].公安学刊,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