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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困境与路径选择

2014-02-12卢智增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4年1期
关键词:舆情网民舆论

●卢智增

(1.桂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广西桂林541004;2.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武汉430079)

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困境与路径选择

●卢智增1,2

(1.桂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广西桂林541004;2.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武汉430079)

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困境

在“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时代,地方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分析了网络舆情的含义与特征,揭示了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有效路径。

如今,互联网已经演变成为社会生产的新工具、文化传播的新载体、公共服务的新平台、政府管理的新手段、民意表达的新媒介,网络舆情也逐渐成为反映民意的“晴雨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ⅠC)公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称,截至2012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人,是15年前的867倍,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39.9%,其中手机网民数量达到了3.8亿,已经超过了台式电脑网民数量,微博客用户超过2.7亿。在“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时代,地方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舆情,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课题。

1 网络舆情的含义及特征

1.1 网络舆情的含义

关于网络舆情的含义,国内学者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王来华研究员是国内最早对舆情进行系统性定义的,他认为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在此基础上,刘毅认为网络舆情主要通过通信网络发布并传播公众对于某一事物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观点、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1]汝艳红、甘勇认为舆情是人们对某一事件的原初表露,反映了人们最原始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是一种零散的、非系统化言论集束,每个人发表的评论抑或传播的信息不需要得到一致的认可。[2]笔者认为,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主要通过BBS论坛、博客、新闻跟帖、转帖等实现并加以强化。

1.2 网络舆情的特征

(1)网络舆情具有开放性。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特征,它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给所有人提供了民意表达、参政议政的平台,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每个人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可以通过BBS、新闻点评、博客网站等形式直接发表意见,评论政事,民意表达更加畅通。另外,互联网具有匿名性,多数网民会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发泄情绪。

(2)网络舆情具有偏差性。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理性,情绪化严重,甚至有些人把互联网当作发泄情绪的场所,通过相互感染,这些情绪化言论很可能在众人的响应下,发展成为消极的舆论。

(3)网络舆情具有多元性。网络舆情的内容极为宽泛,五花八门,自发性、随意性强。从网络主体的覆盖范围来看,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对社会的看法各异;从舆情的主题来看,广泛涉及公平正义、民生问题、贫富差距、医患关系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舆情来源来看,网民可以自由发挥,预先写好言论,随时传到网上,对本人发表的言论也可以任意评论和转载。

(4)网络舆情具有民意效应。我们可以通过分析网民的关注度和意见参与的动态情况,以及所呈现的对相关问题的舆情热度,了解一定的民意诉求,也就是听民声、知民情,而这种民意诉求本身又可以作为舆论内容通过网络问政平台被传播和放大,进一步增强网络舆情的影响,从而为党和政府答民惑、解民忧,有效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各种问题提供重要线索。

2 当前网络舆情存在的问题

2.1 网络舆情情绪化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网民们喜欢在网上的各种社交平台发表自己对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的看法和评论,以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网民网上发言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这种情绪化言论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蛊惑性,很容易得到众人的响应,从而引发消极或者有害舆论。比如,人们利用微博进行反腐,把在生活中经历或耳闻的有关官员腐败、渎职现象在网上散播,虽然有利于揭露腐败现象,起到积极的反腐效果,但也可能将个人局限性的认识经验与未经证实信息相联系,并使之绝对化,或者借网络反腐进行人身攻击。如此缺乏理性的、没有责任感的舆论分析和疏导,会动摇更多人对社会公正的信心,而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语极度张扬,甚至妨碍了社会秩序。

2.2 网络谣传与虚假报道

由于网络信息发布便利,媒体素养和自律性不够,网络信息审查与传统媒体的信息审查存在巨大的差异等,导致一些人出于个人利益和主观动机,利用网络社区论坛、电子邮件、手机、博客等,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转载一些虚假言论。同时,由于网络“开放性”及“无边界性”,“网络谣言”往往会造成群体的盲从与跟风,对社会影响范围更大,引起社会“恐慌”程度也更大。如2011日本核电站泄漏事故,有人散布谣言所引起的一些市民疯狂抢购食盐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3 网络舆情呈现出冲突性

网络具有超时空、超文本的特点,是全球共享的。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下,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人们在网络世界里相遇,思想的交锋也必然包括各种各样意识形态的碰撞。很多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于不同主题以及同一主题进行多元化讨论,而不去更多的考虑内容是否合理与正确,由此催生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如“郭美美事件”。

3 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困境

(1)应对网络舆情的滞后性。网络的开放性、及时性使得舆情危机的演化十分快速,往往是在舆情肆意宣泄,政府被推上风口浪尖后才出来表明立场,非常被动。要妥善而合理的处理危机,要求政府及时、快速作出合理的处置,但是在短时间内,政府难以组织相关部门并集中优势资源,不可避免地在应对舆情危机中出现滞后性。

(2)应对网络舆情的形式化。面对公共危机,地方政府首先应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尽快公开事件的真实信息,以安民心。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政府把网络舆情视之为洪水猛兽,要么担心新闻媒体报道负面信息添乱,不利于公共危机的处理,要么担心说真话暴露自己工作中的过失,会引起公众的质询,所以不敢公布事件真相,导致一些所谓的信息公开断章取义,漏洞百出,往往得不到网民的认可,有的甚至于进一步加大了公众的怀疑。例如,2012年10月1日左右,湖南耒阳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本来假日期间公布官员任职情况并无过错,但是由于公示时间处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使公众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引发当地市民与网友的质疑,怀疑耒阳市任免干部存在“猫腻”。

(3)应对网络舆情的单向性。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领导把网络舆情与党委政府的工作对立起来,认为“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对网络舆情不是采取正面的、积极的回应、答复、解释、疏导,而是以惯用的“捂”的方式应对舆情,进行“暗箱操作”,忽视了网络民意诉求和流言传播的舆论引导,甚至对制造舆论的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结果不但问题没有解决好,而且老百姓怨声载道,对地方政府产生了敌对情绪,有的地方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削弱了政府的话语权,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4)信息整合负担加大,公共决策效率低。网络舆情的实质是公众借助网络平台,维护自身利益。随着民主化程度的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网民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使得信息量不断扩大,地方政府被迫设立相应的信息整合机制和制度来收集和辨别信息。这些必然加重政府整合信息的负担,降低公共决策的效率。

4 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路径选择

4.1 加快网络舆情法律和制度建设,实现依法网络问政

为了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网络社会,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媒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通过全面梳理现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文,进一步明确网民、网站、网管部门的责任和权利,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名誉权等,对于那些为了一己私利而策划和发布假消息的商家和处于某种个人目的而发布假消息引起谣言的个人,要进行预防、限制、惩处。要加大网络法制建设力度,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努力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网络问政。[3]

4.2 强化网络舆情研判评估,建立应急预警机制

舆情预警、舆情应对、舆情善后处理是舆情事件中微妙的三部曲。政府部门应加强网络舆情的调查、研判,积极做好相关民意评估和舆情调查工作。设置网评员岗位,由网评员负责对零散、初级的网络舆情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在此基础上,建立舆情热点事件案例库、数据库,建立各种舆论监测、预警机制,以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研判网络舆情危机,并根据网络舆情危机等级,形成与之相对应的全方位、广覆盖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实现网络舆情引导的科学化。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健全新闻发言人、评论员、观察员制度,提高善后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的能力,以达到自我检讨、形象修复、重塑威信的目的。

4.3 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

通过对网络舆情形成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网络舆情热点的出现是有规律的,也是能够预测和把握的。因而,地方政府要时刻关注舆论动态以及民意诉求,做好必要的线上、线下回应,把握整个舆论环境,了解舆论走向,善于将小事件放到大背景下观察,提前预测,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

4.4 以公共危机事件为契机,争取舆论引导“第一落点”

网络媒体要发挥网络传播快捷性的优势,把引导社会舆情健康发展贯穿到日常宣传报道中,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主动自觉公开事件真相,做到关键时候不“失语”,使“谣言止于事实”,从而稳定民众情绪,避免社会恐慌。与此同时,邀请专家学者或相关部门人员直接与网民对话交流,解答网民最为关心、质疑最多的问题。媒体要及时跟进,加强后续报道,利用网络的有利条件设立专题,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向社会提供事件的全方位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论热点的信息盲点。

4.5 推动官方与非官方网络媒体的良性互动,相互放大正面舆论

一方面,谣言发生时,地方政府要通过官方媒体和传统媒体,及时公布确切信息,掌握辟谣的话语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公布的渠道不应只局限于官方媒体和传统媒体,还要注重其他非官方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相互间的合作,共同公布信息,形成强大的舆论阵势,实现媒体的联动。同时,相关部门也应提高自身谣言的承受能力,利用官方与非官方网络媒体的各自优势,完善并强化辟谣相关机制,相互放大正面舆论,加强官方与民间辟谣力度,阻止谣言蔓延,净化舆论场。

4.6 推行网络实名制,规范公众诉求表达

网络传播具有匿名性的特点,但也并不是无迹可寻,无法追踪。网络实名制的实行确实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网民的自由空间,但纵观全局,网络实名制在规范网民言论、提高网络信息可信度以及维护网络秩序等方面都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其利大于弊。通过推行网络实名制,可以引导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们公开、平等地进行对话和交流,规范公众诉求表达,提高社会舆情引导能力。

[1]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53-55.

[2]汝艳红,甘勇.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应对研究[J].新闻前哨,2012(6):102-103.

[3]马晓东,方涛.网络舆情引导及其Web环境的构建[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2(12):59-60.

G206

A

1005-8214(2014)01-0035-03

卢智增(1973-),男,瑶族,湖南江永县人,桂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改革和地方治理。

2013-03-05[责任编辑]徐娜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西部民族地区政府生态责任追究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3BMZ05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行政伦理视域下的多元异体问责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XJC630001),桂林理工大学2012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GUTDJA00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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