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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标题格式影响因素析论

2014-02-12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哈尔滨150080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4年8期
关键词:简帛收卷帛书

●黄 威(哈尔滨师范大学 文学院,哈尔滨 150080)

随着简帛文献的不断发现,以实物考察简帛制度成为热门话题,简帛标题格式研究为其中重要内容。诸多成果中,有针对某次出土总结标题题写规律者,如马先醒《睡虎地秦简中的篇题及其位置》、[1]林清源《睡虎地秦简标题格式析论》;[2]有综合数家出土考察简帛标题形制者,如张显成《简帛标题初探》、[3]骈宇骞《出土简帛书籍题记述略》[4]等论文以及林清源《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5]、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6]等专著。

研究中诸家虽然均很重视总结描述标题题写特征,从不同角度总结出题于正面、背面、正反两面,题于首简、末简、近前、近后等规律,但是对其致因发掘不够,仅指出收卷方式、书写材料等几种显而易见的因素。鉴于此,本文在前贤研究基础上,将影响简帛标题格式的因素归纳为书写材料、收卷方式、典籍性质、编绳数目、简帛互抄、分卷方式、装帧形式及读者参与八方面,祈请方家指正。

1 书写材料

汉代以前纸张尚未发明,西汉时纸张虽已出现但生产技术尚不完善,所制作的纸并不适合作为书写材料。东汉时期,纸张生产技术经蔡伦改造得以完善,但受习惯势力影响,简与帛至此时仍为主要书写材料。①作为书写材料,简与帛对标题格式的影响体现在书写材料不同,影响着标题是题写于载体正面还是反面。

标题最重要的功用为方便查阅,出于这一目的,如果在不展卷的情况下便可了解一篇文字内容为何,是最为经济的做法。竹简有两面书写的属性,收卷时为了保护内文,须将正文一面向内,为了将标题露于卷轴外侧,便可将其题于简背。这种做法有利于因名求书,不展卷而知所持为何,起到方便阅读的目的。出于这一原因,将标题题于简背的情况极为常见,如上博简“容成氏、中弓、恒先、内礼、曹沫之战、竞建内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竞公疟、庄王既成、慎子曰恭俭、凡物流行、吴命、命、王居”14个篇题;[7]包山楚简“集箸、集箸言、受期、疋狱”4个篇题;[8]云梦睡虎地秦简篇题“语书、效、封诊式、日书”4个篇题[9]均题写于简册背面。

与简相比,作为书写材料的帛由于质地较薄,不适合双面书写,所以篇题需题于帛书正面。马王堆汉墓帛书所存篇题“德、道、经法、经、称、道原、要、缪和、昭力、足、臂”11个篇题,均采用了这种题写方式。②

2 收卷方式

收卷方式对标题格式的影响主要是就简册而言。简册古书收卷有以末简为轴和以首简为轴收卷两种方式。收卷方式不同会对标题格式产生影响,即当书籍以末简为轴收卷时,标题往往被书于首简或整个简册的近前端;当简册以首简为轴收卷时,标题便被题于末简或整个简册的近末端。以张家山汉简为例,其所存标题“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六种,有三种题写方式:“二年律令”、“脉书”、“引书”题于首简背;“算数书”题于简六背;“奏谳书”、“盖庐”题于末简简背。张家山汉简出土情况良好,从发掘报告可看出,标题题于首简背的三种书籍以末简为轴收卷,题于末简的两种书籍以首简为轴收卷。这样做的目的是在收卷以后将标题露于简册之外,以方便查阅。书名题于简六背“算数书”也是末简为轴收卷,卷起后标题仍暴露于简册外部。

实际上,由于古书从右至左竖排书写,收卷时只有将篇首置于外侧,才能让读者逐渐展卷从右至左阅读。因此,虽然竹书中以末简、首简收卷的方式均存在,但仍以末简为轴收卷为主流。所以,今天能看到的竹书标题,题于首简或近前者较多。

3 典籍性质

除了受收卷方式的影响,典籍性质的不同也可能影响标题的题写。简帛古书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为实用类与思想类两种,二者在流通方式上可能存在差异。思想类典籍往往为篇幅较短的单篇或若干篇存在,究其原因,概为思想类典籍内部结构比较松散,读者可根据自己的阅读兴趣有选择性的传抄,书籍的残缺并不影响阅读。

与之相比,实用类典籍对完整性的要求较高,如果医书、律法、历书有残缺,其实用性就会大大降低。这种差别带来的后果便是实用类典籍一般篇幅较长。如睡虎地秦简中的《效律》61简,《封诊式》98简,《日书》(乙种)260简(存257);张家山汉简《奏谳书》228简、《盖卢》55简,均为长篇之作。流通性较强的思想类典籍往往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抄写在简册上,如武威《仪礼》共9篇,采用的是一篇一卷的抄写方式,整个简册长度适中,适合手持阅读。在手持书籍阅读时,采用末简为轴收卷,从右至左逐渐展卷无疑更为便捷。实用类典籍篇幅较长,考虑到竹简有一定重量,决定其必不适合手持阅读。这样采用末简为轴收卷的优势便无法体现,以致如何收卷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种情况增加了随意收卷时选择以首简为轴的几率,但题写书名的功用,使其暴露于卷轴外侧以方便查阅并没有改变。当此类文献采用以首简为轴的方式收卷时,为了不展卷便可因名求书,便要将书名题于简册末端背面,造成书名题于简册后端的现象。

4 编绳数目

简册古书的编绳从一道至五道均有,以二道、三道为多,作为天然标示物,古人在题写标题时,为达到醒目的效果,往往以之为参照物。如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卢》《引书》均有三道编绳,6个篇题均题于第一道编绳下沿;又如银雀山汉简题于简背的篇题有属《孙子兵法》的《作战》《形》《势》《实虚》《火攻》《吴问》《黄帝伐赤帝》《地形二》,属《孙膑兵法》的《禽庞涓》《威王问》《陈忌问垒》《篡卒》《月战》《势备》《行篡》《杀士》《官一》。它们的篇题均以第一道编绳为参照物,题于其下沿。如果编绳的数目有变化,标题的题写位置便可能有相应的调整。甘肃武威《仪礼》中《士相见之礼》《服传》《特牲》《少牢》《有司》 《燕礼》《泰射》均有四道编绳,篇题均题于第二道编绳下沿。[10]诸多实例表明,编绳数目往往会对标题具体题写位置有影响。

5 简帛互抄

简帛时期,书写材料主要有简与帛两种,此时书籍存在二者间辗转相抄的现象。

帛作为书籍材料载体的历史甚古,但一般认为晚于简的使用。简策的使用可上溯至殷商,先秦典籍中虽言及帛书,但其使用范围有限。秦汉以后,缣帛方较大范围的应用于书写。帛作为较贵重的书写材料,一般不会在进行书稿创作或修改时使用,而是用于抄写成品。应劭《风俗通义》谈到汉代刘向校书时说:“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竹书,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11]

刘向《七录》佚文多有“杀青”、“缮写”之语。如《战国策书录》:“其事继春秋以后,迄楚汉之起,二百四五十年间之事皆定。已杀青书,可缮写”;《管子书录》:“定著八十六篇,杀青而书,可缮写也。”[12]体现的就是这一程序。要完成这一工作,要求抄写者须根据缣帛只能单面书写的特性,对书籍抄写版式做相应调整。将篇题从简册背面转录至帛书文末便是调整的结果。在简册上,书籍抄写顺序一般当为先抄正文,为查阅方便计,完成后将篇题题于简背。当按照这一顺序抄写帛书时,由于帛书仅能单面抄写,抄毕正文后将篇题抄于正文篇末是自然之事。

虽然帛的使用晚于简,但两种书写材料长期共存则是不争的事实。然则书籍的传录便不仅有从简到帛的转录,也可能存在从帛至简的传抄。事实上,由于帛价格昂贵,“贫不及素”在当时为普遍现象。考虑到这一因素,将帛书转抄于简策的行为当大量存在。如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十二章内容文字有错乱,冯胜君通过考查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为该帛书的内容迻录自竹书,由于作为底本的竹书有错简,造成了帛书内容的错乱。[13]

帛书篇题书于篇末,在由帛至简的传抄过程中,如果严格按照帛书的形式转录,就会将篇题抄于简书正文同侧。如果书籍形式也模仿帛书,将若干篇文字相连抄录在长编的简册上,这种可能性更大。因为若仍采用抄写单篇简册的方式将篇题题于简背,收卷时篇题将被覆于卷轴内部,这样的标题是无意义的。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的《地葆》《五教法》,《尉缭子》的《治□》《兵劝》,《六韬》的《尚正》《守土》《三疑》《葆启》篇名均题于正文末,或为由帛向简传抄所造成。

6 分卷方式

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的《八阵》《延气》篇题题写较为特殊,两篇均在首、尾处同时题有篇题。“八阵”篇题分别见于首简(简336)背面及末简(简342)正文末;“延气”见于首简(简389)背面及末简(简396)正文末。对于这一现象的形成原因,整理者认为:银雀山竹书中的有些短篇的篇题同时写在第一简简背和篇尾,另外一些又只有篇尾篇题而无简背篇题。前者当是一卷的首篇,后者很可能是首篇之外的某篇。如《孙膑兵法》的《八阵》和《地葆》两篇,书体和行款都很相似,《八阵》篇第一简简背和篇尾都有篇题,当是一卷的第一篇,《地葆》只有篇尾篇题而无简背篇题,大概是编在《八阵》之后的一篇。如果此推断成立,便是书籍的分卷方式影响了题名的书写特征。

实际上,银雀山汉简整理者仅揭示了一种可能性。这一现象同样可能为简帛间辗转传抄的产物。前文已论,简册篇题多题于简背,帛书则多位于正文末,其题写位置随载体的不同有所变化。但如果某书在简帛间辗转相抄,不同载体上题写的篇题就有可能在抄写过程中被承袭,造成二者共同呈现在一种载体上的情况。以“八阵”为例,假设此篇最初抄写于缣帛,在向简册转录时,将书于篇尾正面的篇题改题于简背才能起到方便阅读的作用。但若书手在改题的同时,有意无意地仍将帛书文末的篇题照录,就会造成篇题的残留,从而形成“一篇两题”现象。

7 装帧形式

综观历次简帛发现,在载体上很少有统摄众篇类书名出现。③这一现象或许与此时学有专门,学者只收藏自己感兴趣或与职业相关的书籍有关。如学者据武威汉简《仪礼》的出土,推测其墓主的职业为经师;[14]据银雀山《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六韬》等的出土,认为“可以肯定墓主人是一位通晓兵法或与军事有关的人物”;[15]云梦睡虎地秦简整理者据墓中出土的大量法律类简书,认为“应不是巧合,而是因为墓主生前的经历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16]这些为数不多的私人收藏,除了题写篇题以方便查找阅读外,并无必要在每篇之上都题上书名才知道为何书,书名可能仅存在于口头上。

少量私人藏书或不需要题写书名,但当藏书量巨大、种类繁多时,考虑到储藏与检索方便,将书籍进行标示是非常必要的。书名便是标示与检索的重要项,故对于如国家藏书等大宗收藏来说,题写书名便显得极为重要了。李零先生说:“官方藏书,其实还是有大题。比如向、歆校定的古书,它们都是大部头。大部头的书,篇与书要区别,书与书也要区别,没有‘大题’怎么行?所以《汉志》还是保留了它们的大题。”[17]这里的“大题”指书名,为合理推断。

既然如此,为何“统摄众篇”的书名不见于载体之上呢?这可能与书籍的装帧形式有关。此类书名并不是直接题写在载体上,而可能题写于书帙、牙签上。

(1)书帙。帙,《说文》曰:“书衣也。”是指以帛、布、麻或竹等材料制成的用于包裹在书籍外部,起保护作用的书套。早在汉代便有关于书帙的记载,如《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文帝集书囊作殿帏。”其实际使用时间概可追溯到先秦时期。帙的出现不但时间早,而且有绵延千年无中断的使用历史。书帙不仅在简帛时期用于装裹书籍,魏晋至唐仍沿用不废。《太平御览》卷六○六引《晋中经簿》:“盛书有缣袠、青缣袠、布帙、绢袠”;[18]晋王嘉《拾遗记》卷四:“二人每假食于路,剥树皮编以为书帙,以盛天下良书”,[19]是晋代用书帙。南朝宋谢灵运有《书帙铭》、梁萧统有《咏书帙诗》,为南朝时使用书帙。[18]

敦煌藏经洞曾出土唐代书帙实物,其外多题有书名。如集美博物馆藏EO1209/1号题“《摩诃般若经》,第一帙”;EO1200号,题“《大智论》,第一帙”。英藏敦煌文献S10855号书帙题“《大般涅盘经》第二帙”,S10856号题“摩诃帙第四”,S11049号题“《大菩萨藏经》第二帙十卷”。[20]唐代书帙制度是从前代继承而来,概在书帙上题写书名以分别所盛为何书为书帙功用之一。

(2)牙签。《说文》:“籖,验也。”《辞源》:“籖与签同,标识也。谓于竹片上书文字为符合也。凡标题皆谓之籖。”今存最早的书籍题签为晋王逸集牙签,此签正反两面书字三行,包含王逸著作书名。[21]该签为象牙制品,但“签”字从竹,其使用可上溯到简帛时期,其形制也是对前代的继承。

综上,时人可以在书帙、牙签等部分看到书名信息,并无必要徒增劳动量,在每篇之中重复抄写。与今天书籍封面、目录、正文为一体不同,简帛古书各部分相对独立,千百年后出土时诸多因素造成如今往往只能看到书籍的正文部分,造成“无大题”的假象。

8 读者参与

简帛时期,书籍生产处于手抄时代,与印刷生产区别明显。印刷时代,书籍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添加的内容并不会被作为书籍的内容看待,手抄时代则开放得多,阅读者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的参与到书籍的制作过程中,也就是说,阅读者或收藏者在阅读书籍时,可能会为了方便个人阅读而添加标题,其后这个标题被后人作为书籍原有的内容接受。当此书被再次传抄时,添加的标题便被作为原有内容一并抄录,从而影响到书籍的面貌。上博简《容成氏》的篇题从字体上看与正文不一致,有学者便认为是阅读者或收藏者所加。[13]

上文已论,收卷方式会影响到标题的题写位置,即当书籍制作时以末简为轴收卷,为了将标题暴露于外,便会将其题于首简或近首简的位置。在使用过程中,假如阅读者采用相反的方式收卷,该书的标题便会被覆于卷轴内部。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为使用方便,阅读者便可能在简册外部另加标题,这时标题便被题写于末简或近末简,造成“一篇两题”现象。虎溪山汉简《阎氏五胜》篇题便有可能为这一因素造成。此书有首、尾二题,整理者说:“《阎氏五胜》首简自题《阎氏五胜》,末简为《阎氏五生》”。[22]据整理者的表述可以推测,有抄阅者添加题名造成这一现象的可能。这种可能性同样适用于相反的情况。

[注释]

① 《初学记》卷二十一引《桓玄伪事》载桓玄语云:“古无纸,故用简,非主于敬也。今诸用简者,皆以黄纸代之。”可见直至东晋末年,受习惯势力影响,简仍被视为较纸尊贵之物。

② 篇题“德、道、经法、经、称、道原”,见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马王堆汉墓帛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要》《缪和》《昭力》图版尚

未公布,参廖明春《帛书〈周易〉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篇题“足、臂”,见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马王堆汉墓帛书》[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③ 所谓“统摄众篇类书名”是相对于单篇流传,以篇名为书名的情况而言,《诗经》《尚书》《周易》等均属此类。目前仅见的例子为北大藏汉简《老子》,此书分两篇,篇题“老子上经”见第2简北上端,“老子下经”见首简背上端。(参韩巍《北大藏〈老子〉简介》,《文物》2011年第6期)。

[1]马先醒.睡虎地秦简中的篇题及其位置[J].简牍学报,1981(10):56-60.

[2]林清源.睡虎地秦简标题格式析论[J].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十三本第四分),2002:773-826.

[3]张显成.简帛标题初探[A]//谢维扬,朱渊清编.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299-307.

[4]骈宇骞.出土简帛书籍题记述略[J].文史,2003(4):26-56.

[5]林清源.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M].台北:艺文印书馆,2004.

[6]程鹏万.简牍帛书格式研究[D].吉林大学,2006.

[7]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1-9)[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012.

[8]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9-10.

[9]睡虎地秦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13,69,147,179.

[10]张显成.简帛文献论集[M].成都:巴蜀书社,2008:506.

[11](汉)应劭撰.风俗通义校注[M].王利器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494.

[12](清)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331-334.

[13]冯胜君.二十世纪古文献新证研究[M].济南:齐鲁书社,2006:209-210,214.

[14]甘肃省博物馆.武威汉简在学术上的贡献[J].考古,1960(8):39-43.

[15]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8.

[16]孝感地区第二期亦工亦农文物考古训练班.湖北云梦睡虎地十一号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6(6):1-10.

[17]李零.从简帛发现看古书的体例与分类[J].中国典籍与文化,2001(1):25-34..

[18](宋)李昉,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2728b.

[19](晋)王嘉撰,(梁)萧绮录.拾遗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1:104.

[20]方广锠,许培铃.敦煌经帙[J].敦煌学辑刊,1995(1):1-8.

[21]张政烺.王逸集牙签考证[J].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四本),1948:243-248.

[2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沅陵虎溪山一号汉墓发掘简报[J].文物,2003(1):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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