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方法初探
2014-02-06沈琰
沈琰
海军上海东体育会路离职干部休养所卫生所,上海 200437
社区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方法初探
沈琰
海军上海东体育会路离职干部休养所卫生所,上海 200437
目的探讨社区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方法,以提高药物的安全管理水平。方法了解高危药品的概念、种类、特点以及目前社区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存在的问题,探讨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结果通过规范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培训,制定高效的高危药品管理方法,能有效降低高危药品使用的风险。结论社区医疗机构做好高危药品的安全管理措施,能保证用药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社区;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高危药品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本文就高危药品的概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相应对策进行了探讨,旨在分析在临床工作中易出现的一些管理方面的缺陷,对如何加强高危药品的管理提出了基本设想,以提高管理实效,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1 高危药品的基本概念
1.1 高危药品的概念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造成人体危害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和细胞毒性药品等。此概念是由美国的医疗安全协会(the 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在美国国内首先提出[1],提出的理由基于ISMP在1995~1996年两年中,对最有可能给患者带来伤害的药物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共有161个医疗机构提交了在研究期间发生了严重差错的报告,由此表明,大多数致死或致严重伤害的药品差错是由少数特定药物引起的。
1.2 高危药品目录
现行的目录是2012年ISMP发布的最新高危药品目录:22类为高危药品,即(1)静脉用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2)静脉用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3)吸入或静脉全身麻醉药。(4)静脉用抗心律失常药。(5)抗血栓药物。(6)心脏停搏液。(7)注射用或口服化疗药。(8)高渗葡萄糖注射液。(9)腹膜透析液和血液透析液。(10)硬膜外或鞘内注射用药。(11)口服降糖药。(12)静脉用改变心肌力的药物。(13)皮下注射用和静脉用胰岛素。(14)脂质体药物和常规相似物。(15)静脉用中度镇静药物。(16)儿童口服用中度镇静药物。(17)静脉、透皮和口服麻醉药品/阿片类药物。(18)神经肌肉阻断药。(19)静脉用造影剂。(20)肠外营养制剂。(21)100 ml或更大体积的灭菌注射用水。(22)高渗氯化钠注射液。10种为高危药品,即静脉用依前列醇、硫酸镁注射液、甲氨蝶呤片(口服,非肿瘤用途)、阿片酊、缩宫素注射液、硝普钠注射液、浓氯化钾注射液、磷酸钾注射液、异丙嗪注射液、血管加压素(静脉用和骨内用)[2]。
1.3 高危药品的特点
特点之一是高危害性,虽然使用这种药品出现差错的可能性并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特点之二是对这种药品的监管应着重在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使用上,应着重在药品使用过程中防范产生用药差错,如给药剂量不当,误用包装相似药品等错误;特点之三是患者在使用高风险药品时可能产生严重的危害。
2 目前使用的现状
2.1 管理方法单一
在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中,第2条就是“提高用药安全”。在2011年卫生部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亦明确强调了特殊药物的管理工作,而高危药品则是这几年才被重视,尚缺乏具有实际意义的管理指导方法和原则。
2.2 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统一的对高危药品管理的目录,各个医疗机构的管理方法都是参照国外的模式,也没有统一的办法,但由于国内和国外的情况不同,医疗体制和环境的不同,其管理办法也存在不同,照搬国外的模式并不适宜。
2.3 使用方法欠妥
现在,我国许多医疗机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开始尝试在医疗机构推行高危药品管理的模式和制度,研究针对医疗机构不同层面的高危药品的管理方法。尽管如此,不同医疗机构在高危药品管理水平上仍存在不同的方法,特别是三级、二级医院和社区医院之间的差异。
3 对策
3.1 规范制度
首先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制定符合我国管理要求的高危药品目录;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第三要建立严重药害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第四要设置高危药品警示措施,并记录不良事件的情况;第五要积极开展高危药品使用的宣讲,推进各级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3.2 培训人员
医师是疾病诊疗的主要责任者,在开具高危药品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差错;药师是药品的提供者、药品信息的传播者和药品安全的监测者,主要职责是审核处方、向医师和患者提供药品信息、药物的临床监测等;护士是整个给药过程中的最后一环,要做到正确给药,严密观察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用药反应[3]。
3.3 制定方法
一是设专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盘点;二是设立专门区域,做到专柜摆放,给高危药品设置警示牌;三是实行效期管理,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不出现过期药品;四是严格高危药品的调配、发放和使用,做到双人发放,审核[4];五是要加强新引进品种的管理,严格论证新药品的药理注意事项、用法用量等信息的审定。
[1]孙世光, 李秀敏, 崔杰. 医院高危药品管理模式研究[M].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90-94.
[2]张婷, 张晓乐. 高危药品管理:如临深渊, 如履薄冰[N].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01-23]
[3]侯颖, 叶欣, 宋洪涛. 医疗机构高危药品管理[M].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94-98.
[4]李华, 闫明, 鄂震. 医院高危药品安全管理方法的探讨[J].中国当代医药,2012, 31: 166-167.
R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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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308(2014)02-0115-02
10.3969/J.ISSN.1674-9308.2014.0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