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P激光联合泪道置管治疗泪道阻塞临床疗效分析
2014-02-05孙美奇
孙美奇
东港市中心医院,辽宁 东港 118300
KTP激光联合泪道置管治疗泪道阻塞临床疗效分析
孙美奇
东港市中心医院,辽宁 东港 118300
目的分析总结KTP激光联合泪道置管治疗泪道阻塞的临床疗效。方法对96例(102只眼)泪道阻塞患者施行KTP激光泪道成形术联合泪道内植入泪道再通管治疗。结果术后随访6~12个月,治愈74只眼,占77.1%;好转11只眼,占11.7%;总有效率88.5%.。无效11只眼,占11.7%。结论激光泪道成形术联合泪道内置再通管治疗泪道阻塞疗效肯定、并发症少。
KTP激光;泪道置管
泪道阻塞常发生在泪点、泪小管、泪囊鼻泪管交界处以及鼻泪管下口。临床主要症状为泪溢,及结膜与角膜的刺激性表现,如畏光、分泌物多、结膜充血等。近年来单纯用磷酸钛氧钾(potassium titanyl phosphate,KTP)YAG激光报道较多,效果并不十分理想,针对这种情况,我科对2011年12月~2013年12月期间收治的210例泪道阻塞患者予以KTP激光泪道成形术联合泪道内植入泪道再通管治疗,现将具体情况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96例(110眼)中男44例(49眼),女52例(53眼),年龄36~75岁,病程1~15年。下泪小管阻塞32例(32眼),泪总管阻塞46例(52眼),泪总管阻塞并鼻泪管阻塞15例(15眼),慢性泪囊炎史3例。所有病例均除外鼻泪管骨折性泪道损伤,泪道肿瘤及耳鼻喉科会诊除外鼻腔疾病。
1.2 器材设备
武汉华工激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HGL-MYK8型KTP激光泪道治疗机,7号特制带蕊泪道探针,泪点扩张器,泪道冲洗针头。济南晨生医用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泪道再通管RS型。
1.3 术前准备
对单纯泪道阻塞者,在探明阻塞部位后即可行激光光治疗,对慢性泪囊炎常有稀薄粘液或脓性分泌物溢出,冲洗至无分泌物溢出,方可施行手术。
1.4 方法
患者取仰卧位,术眼滴0.4%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表麻,2%利多卡因行滑车下神经及眶下神经浸润麻醉,用泪道冲洗或8号探针探明阻塞部位,取7号特制带蕊泪道套针,按常规泪道探通法缓慢进行,至泪道阻塞处后略后退,拔出针芯插入导光纤维[1],对准阻塞部位进行连续射击,输出功率7~9 w,发射激光至光纤阻力消失并有落空感后抽出光纤,注入生理盐水确认通畅后,泪道内注入典必殊眼膏,应用泪点扩张器扩张上,下泪小点,插入一次性泪道再通管RS型,将带金属芯泪道再通管从上下泪小点同时插入泪点和泪小管垂直部,向泪囊方向转900至水平的泪小管方向[2],继续前进约10 mm,进入泪囊触及泪囊凹的骨壁,再回转900至鼻泪管方向,继续向下至下鼻道,使上下泪点间外露部分引流管紧靠泪阜部,镊子固定引流管,缓慢拔出金属芯。
1.5 术后处理
口服抗生素3天,局部抗生素滴眼液滴眼1个月,必要时抗生素冲洗泪道。术后3个月时拔管。
1.6 疗效评价标准
治愈:泪道冲洗通畅,泪道阻塞的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好转:泪道冲洗通,有部分反流[3],泪道阻塞的症状和体征改善但未完全消失;治愈+好转为有效。失败:泪道冲洗不通,泪道阻塞的症状和体征无改善。
2 结果
本组96例(102眼)中,拔管后随访6个月~1年,泪溢症状全部消失无复发74只眼,占77.1%;11眼泪道冲洗通畅,泪溢症状基本消失,占11.7%。无效11只眼,占11.7%。11例(11眼)激光联合置管术1年后因鼻泪管再次阻塞泪道冲洗不通,泪道阻塞的症状和体征无改善。而行泪囊鼻腔吻合术。总有效率为88.5%。
3 讨论
我科采用的KTP-Nd:YAG激光,具有很窄的激光脉冲宽度和极高的功率密度,在手术时热扩散效应极小,具有很强的汽化组织能力,穿透组织较浅、切割快速,对周围组织损伤小,可有效恢复泪道本身的管状结构。同时通过上、下泪小管置入一次性泪道再通管RS型,解决了泪道激光术后创面组织由于反应性水肿使泪道管腔闭合,继而粘连愈合的风险。本术式有以下优点:(1)泪道激光经济实惠,患者易接受,操作简便易行,手术操作风险少。(2)一次性泪道再通管RS型为纯进口硅胶制成,管体超细柔软,操作无需导针,导线等其他材料接触泪道内壁,无需从鼻腔勾取,减少了泪道医源性损伤。(3)术中应用典必殊眼膏,起到了预防感染、消肿及使插管顺畅的作用。
总之,只要操作得当,KTP激光联合泪道置管治疗无骨性鼻泪管异常的泪道阻塞效果较好,即使失败后对再次术式的选择也没有影响。
[1]王智崇,陈家祺. 鼻泪管阻塞的治疗现状[J].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1,19(1): 2-5.
[2]周琼,曾莉,刘永琰,等. 泪道激光术后的眼药应用[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2,20(6): 448.
[3]范金鲁. 临床泪道微创手术学[M]. 湖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222.
R779.63
B
1674-9308(2014)07-0080-02
10.3969/J.ISSN.1674-9308.2014.0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