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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学考试30年的发展与思考

2014-02-04冯成火

中国考试 2014年8期
关键词:自学浙江考试

冯成火

浙江自学考试30年的发展与思考

冯成火

浙江自学考试在30年的发展中始终坚持“背靠政府、面向市场”的理念,以向农村拓展、向职教拓展、向非学历拓展作为三大战略选择,以实施专业和课程改革、建立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推行主考学校多元制、创建基层联络网点等改革举措,全面推进了浙江自学考试的持续健康发展。当前,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浙江自学考试必须通过重组、构建、升级三条路径推进自学考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自学考试的再次发展。

自学考试;终身教育;浙江自考

任何一项教育制度或考试制度,都是特定的时代产物,并依存于一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之中。[1]自学考试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伟大产物,是“穷国办大教育”的有效途径,为顺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趋势,大面积提高国民素质,实现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14年是浙江省建立自学考试制度30周年。自1984年建立自学考试制度以来,浙江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背靠政府,面向市场,创造性地实行三维拓展战略和十大改革举措,使自学考试事业步入高速发展的轨道,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也展现了浙江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风貌。据统计,在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里,仅学历教育全省累计报考人数达1 127万人,在籍考生139万人,毕业生29.18万人。实践证明,浙江自学考试为拓宽办学渠道,丰富办学形式,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1 浙江自学考试的发展

1.1 历史回顾

1978年2月,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1980年1月、2月间,邓小平同志和胡耀邦同志又分别在中央有关会议上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推动下,教育部在经历近三年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后,于1980年12月4日向国务院报送了《高等自学考试试行办法》。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行办法〉的报告》(国发[1981]8号),并指定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先行试点(后又增加辽宁省)。1982年1月,全国人大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鼓励自学成才。”1983年5月,在经过两年试点后,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进行准备,逐步建立本地区的自学考试委员会,推广自学考试制度。随即,教育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昆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在全国全面推行自学考试制度相关事宜。

1984年2月,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昆明会议”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成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自考委”),下设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考办”),为省自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要求各地市县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1984年12月28日,浙江省自学考试首次开考汉语言文学、数学、党政干部基础科、英语言文学、商业企业管理、统计学6个专业,全省共有2.88万名自学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浙江自学考试从初创至今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4年至1993年,建立与巩固的创业期。这一时期浙江自学考试规模稳步扩张,开考专业、报考人数、结构层次都有相当的发展。据统计,到1993年,全省共开考50个专业,考试规模超10万人,在籍考生18万人,毕业生4万余人。涵盖本科、专科和中专3个层次、9大学科门类。组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组织机构,包括省、市、地县三级自考办、主考学校、委托开考主管部门、助学辅导机构等。制订形成业务管理规范体系,包括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命题规范、考务管理、助学指导等方面。

第二阶段:1994年至2003年,高速发展的黄金期。从1994年起,浙江自学考试进入了高速发展轨道,主要表现为6个方面:一是规模快速持续发展,从学历到非学历,特别是学历教育发展呈45度角持续上升,每年的报考规模平均增幅在10%以上,高峰时单次报考人数近34万人、76万多科次;二是类别结构不断拓展,在全国独家开展了研究生层次的自学考试教育试点;三是区域扩展,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四是重视考生学习过程,实现“考试制度”与“教育形式”的并举;五是综合改革的广度、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下文所述的改革举措基本出自这一时期);六是管理水平更趋专业化和精细化。总之,这一时期的浙江自学考试走在全国前列,引领全国发展。

第三阶段:2004年至今,衰退期。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从2004年开始(尤其是2006年以后),浙江自学考试规模与组织管理水平逐渐滑坡。

1.2 原因分析

综观浙江自学考试30年的发展实践,其成功之道是能审时度势,把握机遇,创造性地实施了三维拓展战略。

1.2.1 坚定不移向农村拓展

从20世纪80年代起,浙江作为沿海快速发展地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基层对各类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但囿于严重的“离农”倾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遍不愿下基层,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浙江自学考试经5年稳步发展,城市群体报考出现了瓶颈现象,报考规模呈停滞甚至下滑势头。能否让自学考试成为农村基层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成为浙江自学考试亟需探索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后的结论是,农村对自学考试存在着强烈的需求,农村存在广泛的潜在考生,自学考试必须面向农村。从1992年开始,浙江走上了自学考试向农村拓展的探索之旅,并在实践中逐步摸索总结出一系列原创性的经典经验。

浙江发展农村自学考试有两条主要经验:一是重点突破、综合试验、全面推进。农村自学考试是一项系统工程,单一措施不能奏效,必须从专业设置、基地建设、政策配套、助学服务等多方面综合推进;每项工作都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由点到面的方略;每个阶段都确定一个重点工作内容加以突破。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提高。由于浙江全省各地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文化教育及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差异性,推进农村自学考试工作必须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农村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分步骤、视条件、有区别地加以对待。

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浙江农村自学考试面貌发生根本改变,报考人数大幅度上升。到2000年上半年,全省报考总规模已超30万人,其中县及以下农村考生占64.88%,高出全国平均数25个百分点。乡镇以下农村考生有11.2万人,约占报考总数的37%,比原来增加35个百分点。

1.2.2 坚定不移向职业教育拓展

浙江是“制造业”大省,也是职业教育大省。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的招生比例多年保持在1∶1左右,在校生规模在70万人左右。同时,浙江有42所高等职业类院校,在校生规模超过30万人。此外,浙江还有10所技师学院、86所技工学校,有9万余名在校生。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解决这些不同层次和类别的职业教育学生的继续教育问题,是政府和教育部门必须认真考虑和谋划的。因此,开拓职教类自学考试,既是自学考试发展的需要,更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浙江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从多角度、多层面推进职教类自学考试发展,并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浙江模式”。2009年,浙江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总报考数为23.96万人,其中职教类考生约为8.42万人,占总数的35.14%,另有8.49万名考生是从学科型向职教型转轨的“过渡生”。职教类考生已成为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生力军。

在拓展职业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浙江抓住两个关键点:一是校校对接。以专业主考学校为轴心,以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为辐射点,分别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类专业主考学校与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间的对接,以及高等职业教育类本科层次专业主考学校与高等职业类专科层次学校的对接。二是学习模块对接。校校对接是外在的,更重要的是专业教学计划对接。以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对接为例,既有课程问题,又有层次问题,还有学生基础问题;既有理论知识问题,又有实践技能问题,如何分割与衔接,应该统筹考虑。

1.2.3 坚定不移向非学历教育拓展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职业角色变换日益频繁,人才流动加速,人才评价标准逐渐多元化,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因而呈现出形式多样、内容多元、规格多种的特点。基于此,浙江把非学历教育列为《浙江省自学考试跨世纪改革与发展纲要》重点内容,创新机制体制,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学历证书考试发展,使非学历自学考试步入了快速发展期,形成了学历与非学历自学考试“两冀齐飞”的格局。据统计,2000年非学历证书考试5个项目,考生数为6.09万人,比1999年增加100%,2001年增加到10个项目、10万余考生。到2005年开设项目增加至41个,报考人数达81.22万,其中浙江自主开设的项目报考人数为65.56万,占总规模的81%,发展规模超过同期的学历教育水平。

2 全面推进浙江自学考试改革和发展举措

康乃美认为,自学考试制度对于我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的主要贡献完全在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自学考试制度的灵魂和核心竞争力,也是自学考试制度发展与改革的源泉和动力。[2]浙江自学考试之所以取得较好发展成效,关键是持续推出系列改革举措。

2.1 专业调整与课程改革

计划管理是自学考试的“纲”,是自学考试教育管理的起点。浙江自学考试洞察专业的需求状况,掌握社会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通过“开、转、并、停”,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

浙江自学考试的课程改革在“削枝强干”基础上,实行“分层管理”,把课程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三类,并按相应比例设定三者学分数。2007年以后,又推出“特色课程”和“选修课程”模式,以体现“课程专卖店”和“课程大超市”的理念。在推进职教类自学考试过程中,又以“目标任务驱动”和“模块课程组合”方法,实现课程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

为确保自学教育教育教学的连续性,浙江在调整专业和课程改革中,通过制订多版本的顶替与免考办法,实现新旧专业计划和课程的有效衔接。

2.2 学习支持体系建设

自学考试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但在早期的实践中,人们更多的是把它当作一种单纯的考试制度来对待,重考轻学,把助学与考试的“相对分离”演变为“绝对的对立”,隔断了两者间内在的必然联系。随着实践的深入,自学考试工作者的认识和理念发生变化,对自学考试教育规律有了全新的思索,认识到教育教学是自学考试制度的本源。为此,浙江率先开展了以“一包两网”为主要方式的自学考试学习支持体系建设。

首先,借鉴英国开放大学学习媒体建设经验,抓好以“课程学习包”为特征的新型学习媒体建设。每个课程学习包内含有课程考试大纲、教材、课程学习指导书、作业册、自测题、音像电子制品、多媒体教学软件等。其次,构建以计算机网络为手段的远程教学体系。浙江从1997年开始,着手计算机远程助学网络建设。目前计算远程助学网络的功能包括网上课程辅导、课程答疑、在线练习和自测、网上交流园、网上资料室等。第三,建立涵盖市、县、乡镇的三级辅导与助学网络。在城市开展助学活动的基本是各级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在县一级,主要依靠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建立助学中心,既是作为“二级教研活动”的教学基地,又是考生资料查询和交流互动的场所,也是组织开展远程教学辅导的“教室”;在乡镇一级,通过联络站建立学习活动室,以“考生之家”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如短期面授、多媒体网上辅导、学习小组形式自学与交流、其他学习与信息查询等。

2.3 强化实践环节培训和考核

自学考试主要是培养实用性人才,考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实践性课程的设置、培训和考核是自学考试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自学考试向职教类拓展,这个问题更显突出。为此,浙江增加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综合论文等)的比重到50%,同时认真制订和完善专业和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大纲及实施细则。加强实训工作,主考学校对考生实行实践课全员实训制度,着重培养和提升考生的动手能力。在此基础上,加强实践考核,通过演示、陈述、答辩等不同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必须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

为把实践环节培训与考核落到实处,同时又方便考生,浙江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实践课程具体要求,在市地或高校建立了实践基地,建成全省实践培训与考核网络。

2.4 改革传统评价模式

众所周知,自学考试实行学分累计制,其最大特征是“零存整取”,考生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合格成绩,通过毕业鉴定,由省自考委发给相应毕业证书。这种机械地以60分为合格线的评价模式,既容易造成“60分万岁”学风,也没有真正体现学分制原有理念,更不能发挥学分制的优越性。不关心考生的学习态度,不考虑其学习过程,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必须加以改革。

浙江改革和完善传统评价模式的方法和途径是:第一,借鉴“绩点学分制”或“加权学分制”理念,实行区间学分制。根据考生的课程考试成绩高低弹性计分,把课程分为主干课、非主干课、实践课三类,以百分制计分。主干课和实践课成绩分为60~74分、75~89分、90~100分三个区间,分别按照该课程原学分的100%、125%、150%比例计学分,非主干课成绩50~59分的给50%学分,60分以上的仍以100%计学分。这种计分方法打破自学考试传统的学分“与或非”的计分方法,对“学与不学”、“优与劣”作出必要的区分,体现了鼓励取长补短、扬长补短和个性自主发展的教育思想。

第二,实施过程性评价。在吸纳由本省承担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中欧电子学习模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过程性评价,是浙江改革传统评价模式的又一举措。主要方法是通过远程网络途径,辅以相应的规程,定时、定点对考生平时学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测,并视其作答质量,以适当方式和按一定的比例计入考生最后总评成绩。过程性评价注重考生的学习过程,有利于实现从单一考试到多元评价的过渡与转变,使自学考试“教”与“考”更具交互性。

2.5 探索实行主考学校多元制

实行主考学校多元制,是浙江自学考试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如前所述,自学考试创建早期坚持“教考分离”原则,具体到高校,专业主考和助学辅导两者择其一,主考不得辅导,辅导不得主考。这样人为地隔断了“教”与“考”之间的必然联系,把教学与考试推向割裂、对立的方向。为克服“教考不分”局限性,充分发挥主考学校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浙江自学考试开展了积极探索,早期主要以《浙江自学考试》杂志为载体,组织主考学校骨干教师对考生进行辅导,架起“教”与“考”之“桥”,后率先开展主考学校参与助学试点,开始限于非主考专业,后又扩展到主考专业,并支持主考学校试办以自考生为主体的“开放大学”,取得很好的成效。

但是,随着实践的推进,出现了主考学校“名实不符”的现象。早先的主考学校参与从制订专业计划、编写考试大纲,到命题阅卷、毕业审定等自学考试全程各环节所有相关工作,但随着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如大多数专业计划全国统一制订,实行“全国、协作、省三级命题制”,省级阅卷实行相对集中制等,这使得主考学校的实际职责发生很大变化,很多高校“有主考之名,无主考之实”,其最终只单纯保存了在考生毕业证书盖章的功能。而另一方面,非专业主考的高校,对其全日制自学考试辅导班的学生,实行的是从课堂教学、实训实习,到校园文化、生活就业,给予全方位的帮助和指导,却无法在学生毕业证书上副署。为推动自学考试更好发展,浙江顺应高校的呼声和要求,推行主考学校多元化制度。规定包括高职高专院校在内的所有普通高校,均可在其全日制自学考试辅导班在册学生的毕业证书上副署,从而构成了“一主多副”的多元制主考学校格局。主考学校对考试与教学的并重作用,体现了对自学考试教育形式的全程负责,既极大地调动了高校积极性,又最大程度地发挥了现有的教育资源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自学考试的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自学考试教育的多模式、多内涵发展。

2.6 建立乡镇自学联络网点

农村基层对人才的需求是全方位的,自学考试如何满足这一需求,是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前提与关键,也是其重点和难点。依托成人教育原有资源,建立自学考试联络站,并编织成网,是浙江自学考试实践的创举。

浙江自学考试联络站建设经历了三个过程:一是从自发到自觉过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为方便海岛考生学习,岱山县自学考试机构委托成人教育专职干部代为做些报名、送资料等服务,取得良好效果,并为嘉兴市海宁县所吸收借鉴。1993年上半年开始,浙江把农村乡镇建立联络站的做法向全省推广,至年底共建立362个联络站。二是从自觉到普及过程。1996年4月中旬,浙江召开全省乡镇联络站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联络站建设和农村自学考试发展基本思路。浙江实践得到了全国考委的充分肯定。1996年4月23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头条发表《面向农村服务农业——浙江省建立乡镇自学考试联络站的启示》报道。此后,浙江联络站建设进入全面普及阶段。三是从普及到提高过程。伴随联络站建设从自发、自觉到普及的另一方面,是其内涵的不断深化,省自考委对全省乡镇联络站的布局、性质与分类、工作职责、助学形式与途径、考核与评估、经费来源及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乡镇联络站各项日常工作有章可循。联络站发挥了多功能、综合性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了农村自学考试全面、快速、持续发展。以嘉兴平湖的全塘镇为例,1993—1997年报考人数从零上升到240人,充分说明了联络站的功效。[3]

2.7 全面打造质量品牌

质量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发展自学考试事业不仅要追求量的扩张,更要追求质的提高。浙江自始至终注重自学考试的质量,努力打造自学考试品牌效应。除重视考生学习过程,关心考生学习质量外,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科学制订专业和学科标准。自学考试总体上参照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专业教学标准,但绝不是简单抄述或拷贝,而是应该体现自己的特色,特别是反映成人与自学的要求,同时也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二是合理把握课程命题“及格线”。坚持“以纲为纲”为基础,精心选择命题教师,合理设计试题难度、试卷长度、考核点分布,确保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三是严肃考风考纪。评卷环节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得体。四是规范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践课、论文、毕业设计等。

2.8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考试科学研究

海量信息处理没有现代技术手段支撑是不可想象的,大规模教育考试组织与实施离不开计算机与互联网。浙江积极推进自学考试的信息化建设,抓硬件建设,抓系统开发,抓人员引进与培训。

科学研究是自学考试的软实力,更是“生产力”。浙江坚持“科研开路、宣传护航”理念,以持续、深入、扎实和有效的科研工作,改善和优化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环境。如全国教育考试科学“九五”规划重点课题“农村自学考试发展研究”首次全景式地从农村现代化的视角系统地研究了农村自学考试问题,提出了高等教育通向农村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模式,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村自学考试发展的若干认识和实际问题,为全国自学考试面向农村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4]

2.9 政策保障体系建设

必要的政策保证是自学考试发展的重要条件。浙江自学考试之所以在相当长时期内能快速、持续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浙江自学考试的政策保障体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获得全国考委办公室授予的适度的专业开考与课程设置自主权。这既是建立自学考试快速反应机制的需要,也是更好地服务浙江经济产业结构特点对人才的需要。二是毕业生就业与使用的平等权。浙江明确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完全同等的待遇,包括自主择业、户粮随迁、农转非、公平竞争等。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包括保证必要的经费来源并确保专款专用。四是政府的定位与目标管理。浙江省自考委把自学考试作为推进浙江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并明确具体指标作为教育考试机构考核评比的依据;省人民政府则明确发文,把各地自学考试发展水平列入考核教育强县的重要指标。

3 浙江自学考试发展的思考

浙江自学考试过去的30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其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报考人数连年持续下滑且速度惊人。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扭转和改变这一局面。笔者认为,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的路径选择应该是重组、构建和升级。

3.1 重组

良好的组织机构和体制机制是推进自学考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现有的组织机构体系已难以适应自学考试的发展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和重组。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改革现行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重新定位国家、省级及以下的自学考试机构的性质、功能和权限,改变传统自学考试教育模式,打破现有的运行体制与机制,通过重心下移,简政放权,消除“过统、死板、滞后”等弊端,形成高效快速的应对体制机制。二是强化教育功能,注重考生的个性化与学习的自主性,打破全国大一统的格局,顺应多种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趋势,充分发展开放大学的教育实体功能,适度借鉴上海自学考试模式,实现统一与多元并存、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新型自学考试教育模式。三是改革专业委员会与专家体系。全国各专业委员会为自学考试发展作出很大贡献,但现有的专家组织体系也需改革,专家组织宜以省为主,且以校为依托,仿照课题管理模式,通过职责、权利、利益的三统一和公开招标方式,轮流“执政”。

3.2 构建

构建自学考试终身教育体系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终身教育理念要成为共识;二是要搞好终身教育的内、外环境建设,要开辟多条不同的通向终身教育的路径;三是要打造好终身教育的“连接点”。所谓“连接点”即是立交桥建设,其中重点和难点是学分银行建设,因为学分银行建设的实质是要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学分结算与转换机制。基于自学考试制度的学分银行建设是一种国家行为,需要国家层面的立法或相关部门的授权,或对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作必要修改。

3.3 升级

自学考试应该实现从单一考试到教育评价的转变,要注重教育的诊断、评估和指导功能,要全面提升自学考试教育评价的专业性、学术性和科学性。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解决理念问题,要重视对考试信息的“深度开发”;二要研究评价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要跟踪教育测量与评价的发展趋势;三是重视专业队伍建设。要加大包括心理学、教育测量学、统计分析、计算机信息技术等各个领域专门人才的引进、储备和培训力度,通过“事业、感情、待遇”综合举措,建立现代用人机制,以占领世界教育测量与评价的技术制高点。

[1][2]康乃美.自学考试制度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1、2-3.

[3]冯成火.农村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研究[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11-22.

[4]葛为民,等.农村自学考试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39.

Development and Reflection:30 Years of Zhejiang Self-taught Examination

FENG Chenghuo

The idea of government-grounded and of the market-oriented in Zhejiang Self-taught Examination has been adhered for 30 years.Self-taught Examination in Zhejiang Province has developed and continues doing so healthily by three strategies,expansion to the rural area,to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o the non-diploma education,and by the methods of carrying out major and curriculum reforms,setting up the learning support service system,implementing the multi-examination school system and creating grass-roots networks.Nowadays,as facing the new situation and challenges,Self-taught Examination in Zhejiang Province must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 and ability by restructuring,building and upgrading in order to achieve its further development.

Self-taught Examination;Lifelong Education;Zhejiang Self-taught Examination

G405

A

1005-8427(2014)08-0035-8

冯成火,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研究员(杭州 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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