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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周氏的“淫妇”形象看《狄公案》的女性观

2014-02-04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陕西汉中723001

淄博师专论丛 2014年1期
关键词:通奸公案周氏

王 凡(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由周氏的“淫妇”形象看《狄公案》的女性观

王 凡
(陕西理工学院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1)

清代公案小说《狄公案》在着重展现主人公狄仁杰清官形象的同时,也有意通过对周氏与人通奸、戕杀亲夫的描写以及她与其他女性的特殊对比来刻画周氏这一“淫妇”式的女性泼悍淫荡、阴鸷狠毒、工于心计的性格特征。并且,借狄仁杰求签问案的情节,以骊姬暗合周氏,折射出作者在以传统伦理价值尺度衡量、判定女性的过程中对于“女性祸水”这一观念的因袭,并由此呈现出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潜在倾向。

《狄公案》;周氏;“淫妇”;“女性祸水”观念

作为我国清代公案小说的重要作品,小说《狄公案》在通过借古讽今来宣扬“官清民自安,民安则俗美”[1](P159)的过程中,着重刻画了狄仁杰的善断冤狱、秉直刚正、忧国思民的清官形象。同时,小说也通过女性人物尤其是与人通奸、谋杀亲夫的周氏这一“淫妇”形象以及她与其他女性的特殊对比表达了作者潜隐其中的女性观。

一、淫妇形象的生动塑造

小说《狄公案》的前半部分以狄仁杰察访侦办三宗民间命案作为情节主线,其中以通奸杀夫一案所占篇幅最长。该案主犯周氏虽仅是小说情节主线中的支线配角人物,但这个与书生暗通款曲、勾搭成奸,进而暗害亲夫,令其如正常病亡、查无异状的“淫妇”形象在传统文化视野下却具有独特的意蕴,并主要表现出以下几方面的性格特征:

(一)泼悍淫荡的性格特征

人物的出场在我国古代小说创作中历来都是作者浓墨重彩加以描绘之处。小说《狄公案》同样在第四回“设医科入门诊病,见幼女得哑生疑”对周氏出场伊始的言行体貌给予了生动细致的描写。小说首先通过毕顺母亲特意提醒乔装成游方郎中的狄仁杰,她孀居的儿媳不愿见客,更不喜外人拜访,否则便会蛮横吵闹的情节,在周氏正式出场前对其形象加以独特的艺术渲染。紧接着小说又以来到毕家,初见周氏的狄仁杰的视角对她的外貌以及她见到狄仁杰后的言语动作进行了如下描写:

但见那个媳妇,年纪也在三十以内,虽是素装打扮,无奈那副淫眼,露出光芒,实令人魂魄消散。眉稍上起,雪白的面孔,两颊上微微的晕出那淡红的颜色——却是生于自然。见有生人进来,即将身子向后一缩,噗通的一声,将房门紧闭。只听在里面骂道:“老贱妇,连这卖药的郎中,也带上门来了。才能清净了几天,今天又要吵闹一晚,也不知是哪里的晦气!”[2](P18)

在目睹了周氏言行的狄仁杰则有下面一段心理活动:

这个女子必不是个好人,其中总有原故。我既到此,无论如何毁骂,也要访个根由。[2](P18)

上述情节一方面通过细致入微的人物心理描写,体现了深入民间、微服寻访而发现周氏异常行为端倪的狄仁杰所具有的细致观察、准确判断和机敏思维。然而更为重要的是,由出场伊始的周氏及其外貌言行不仅表现出她泼辣刁悍的性格特质,而且也折射出作者在狄仁杰这一男性视角的基础上通过“实令人魂魄消散”的“淫眼”及“必不是好人”的描写先在地将其设置为一个淫妇、荡妇的形象。并且,在之后的庭审情节中让狄仁杰于公堂上多次怒斥周氏为“淫妇”,言其“既淫且泼”“淫妇”“贱妇”“贱淫妇”等,从而不断重复、强化周氏的这一“淫邪”形象基调。接下来,还对这个严重悖逆家庭伦理道德的女子进行极力的丑化、讽刺、羞辱,这不仅表达了作者对于这类女性的态度,亦从侧面印证了明清小说中的这些泼悍之妇之所以“气焰万丈却充满生之活力”很大程度上是“拒不因袭那条先是保守男人的凌辱、继而为亡夫守节、最终殉情自尽的‘光荣之路’”[3](P59)。可以说,周氏的出场既如《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那样,是将人物出场的艺术处理和突出这一人物的性格特征有机融合,也似《三国演义》中曹操的出场那样以人物出场时氛围情势的营造、渲染来“揭示出作者的思想立场与情感爱憎”[4](P34)。周氏的骄悍不仅表现在她对毕顺母亲及假扮郎中的狄仁杰的厉言辱骂,更表现在审讯过程中处于受审地位的她虽深受重刑,却始终骄悍不屈。她虽已犯重罪,却既无闺阁柔弱女子的胆怯惊颤,亦无一般罪犯行事心虚之态,反而镇定自若、以守为攻,凭借一己之孤力与包括狄仁杰在内的众人展开周旋,公然和狄仁杰对峙,叫嚣公堂,始终不承认通奸杀夫。这样的周氏,以致精明缜密、处乱不惊的狄仁杰也为之深感棘手而求签问案,而在后来奸夫徐德泰已招认奸情的情况下,前次已受鞭笞之刑的周氏依旧熬刑不供,最终迫使狄仁杰以假扮阎罗审讯的非常之法才令其对罪行供认不讳。

(二)阴鸷毒狠、工于心计的性格特征

美国学者马克梦曾就所谓的“泼妇”“淫妇”等形象归结了两方面的特征。首先,“她是个对男人及对她构成威胁的其他家庭成员动辄大发雷霆的女人”[3](P58);其次,她的“精力,尤其是她的愤怒和欲望简直就是无穷无尽。”[3](P58)《狄公案》中淫荡骄悍、阴鸷狠毒、不念亲情,毫无仁孝之礼的周氏将与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残忍杀害,并诓骗、辱骂婆婆毕母,甚至为防年幼的女儿泄露自己与徐德泰的奸情而将女儿无情地药哑,令其不能言语。可以说,周氏不仅完全符合上述关于“泼妇”“淫妇”的特征,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周氏的工于心计、诡诈多端则不仅表现在她以极其隐秘的铁钉杀人之法将致夫身亡的尸身痕迹隐遁遮蔽,使毕顺之死如同正常病殁,进而令精通医术的狄仁杰及惯常验尸的仵作查无实据,更表现在她与狄仁杰的几次公堂交锋中唇枪舌战,甚至一度令狄仁杰身陷被动、束手无策。如在首次对簿公堂时,面对狄仁杰的盘讯,周氏有如下的一段微妙心理活动:

这明是前日卖药的郎中先生,怎么做了这昌平知县,怪不得我连日心慌意乱,原来出了这事。设若为他盘出,那时如何是好?[2](P34)

这段心理描写生动具体地将周氏首次公堂受审时的独特心理揭示了出来。公堂上看到狄仁杰的周氏先是一阵惊愕,之后很快进行了自我调整,她“心中虽是十分恐怕,外表却不敢过形于色”[2](P34),显示出一般男子尚不具备的那种特殊境况中的镇定自若,其内在的刚毅骄悍由此可见一斑。面对盘问质询,甚至后来被施以重刑的周氏其在公堂上先后表现出佯装掩饰→避实击虚→公然对峙→叫嚣公堂→熬刑不供。如前所述,公然对峙、叫嚣公堂、熬刑不供集中体现了她骄悍淫泼的性格,而佯装掩饰、避实击虚则是其工于心计的表现。如周氏在被首次传讯时,有意佯装不知何故被传到堂,并请求狄仁杰“从速判明”。在看到狄仁杰竟是前日自己辱骂的游方郎中时,惊恐之余的周氏又故意为自己前日的出言不逊表示歉意,而对狄仁杰所欲查办的谋害亲夫一事绝口不谈,以期避“实”击“虚”、蒙混过关。

周氏的工于心计除了表现在善于自我掩饰、喜怒不形于色之外,也彰显于她善于利用民情、制造民怨来向对手施加舆论压力,令其陷入被动。最为典型的是小说中狄仁杰为查出真相而犯险开棺验尸一节。因狄仁杰及仵作未能从毕顺尸首上验出伤痕或被毒杀的迹象,此时占据道义优势的周氏便以狄仁杰擅自开棺、有辱逝者、使己蒙羞为名哭并撒泼,乘机利用深受蒙蔽、不明真相的民众对她的正常同情心以及对开棺之举的不满情绪煽风点火、制造事端,令狄仁杰身陷进退维谷的窘困之境。

二、女性形象的独特对比

小说《狄公案》在以周氏通奸杀夫、药哑亲女、虐骂婆婆等从正面直接表现其泼悍淫荡、阴鸷狠毒、不恤亲情的同时,还有意运用“不同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照”[5](P124)来使毕顺母亲与周氏形成对比,从而由侧面凸显、强化周氏的上述性格特点。这种对比映衬的艺术手法在我国明清小说中运用得十分普遍,《三国演义》就以曹操之奸来反衬刘备之仁;《西游记》中的“唐僧、猪八戒这两个形象除了本身的典型意义外,在作品中主要作用是在对比中更好地衬托孙悟空的形象。”[6](P103)《狄公案》第九回“陶土工具结无辞,狄县令开棺大验”主要表现了狄仁杰为寻罪证、开棺验尸,而对毕母也有如下描写:

眼见得儿子翻尸倒骨,一阵心酸,忍不住嚎啕大哭,揪住周氏说道:“我的儿啊,我毕家就如此破坏儿子身死,已是家门不幸,死了之后还要遭这祸事。遇见这个狗官,叫我怎不伤心。”[2](P42)

在这之后,儿媳周氏则有如下表现:

当时将她婆婆推了过去,自己走到坟前,拜了两拜,不但没有伤心的样子,反而现出那淫泼的气象,向着陶大喜骂道:“你这老狗头,多言多语,此时在他面前讨好,开验之后,谅也走不去。你动手吧,祖奶奶拜祭过了。”[2](P42)

可以说,在开掘毕顺棺椁的过程中,毕母虽依然因不明真相而与秉持正义、用心良苦的狄仁杰处于对立态势,但作为一个母亲,老年丧子的她对儿子的椎心泣血之痛却是发自肺腑、真实可感的。反观作为毕顺遗孀的周氏却是无动于衷,没有丝毫的悲戚之情,从而在这种特殊场景中与毕母形成了鲜明的比照。同为毕顺至亲,两名女性一真一伪、一郑重一轻佻,在伦理道义上可谓高下立现,既而构成了一种独特的“双向互衬”:既以毕母对儿子的深情衬托周氏对丈夫的不义,又以周氏的伪恶淫荡彰显毕氏的安分守节。小说在使女性性格的刻画富于一种“烘云托月”之效的同时,进一步放大了周氏作为“淫邪”之妇的形象特征。

从整体来看,《狄公案》中的周氏与毕母依然对比鲜明。毕母虽已风烛残年,甚或昏聩愚昧,略显是非不辨,但早年丧夫的她独自抚养幼子,再未改嫁,可谓从一而终、坚守贞操,与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教道德规范完全相符。与之相比,周氏不仅不守妇德、与人通奸,更将亲夫杀害,其在家庭伦理道德上完全处于被批判、否定的位置。古代封建社会对贞洁要求极为严格,对违反贞洁之人的惩罚也相当严酷。秦朝时期就曾颁布法令,妻子与人通奸,倘若杀之,不予追究;而对孀妻为夫守节则是给予大加褒扬。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元年曾下诏:民间寡妇,三十岁前夫亡守制,五十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可以看出,寡妇守节不仅自己的事迹可被大加称颂传扬,赐予祠祀、树坊表,而且也可令自家免除劳役之苦,所以,民间大力提倡寡妇守节之行。此外,女性在夫亡之后,不仅要守节,还要“上侍公婆,下抚子女”。以此来关照《狄公案》中的周氏与毕母这两个女性形象,从前者通奸杀夫而最终受到法律制裁,与后者安于妇道,其子冤死,但最终元凶伏法这个女性截然不同的命运结局来看,小说作者在“善恶有报”的传统观念下赞赏的是为夫守节这样一种对封建礼教道德完全遵守的女性,而对违反、颠覆乃至破坏这一道德规范的女性及行为则给予鄙夷、指斥乃至痛批。

这种对于女性的思想倾向在《狄公案》中被奸僧怀义骗奸的李氏身上也得到了鲜明体现。小说中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的狄仁杰将怀义缉拿,并在寺庙地窖中找到李氏后,她说道:

狄青天来了么。今日我死得明白了。”说着放声大哭。走出房来,抬头见两位顶冠束带的大臣,也不知谁是狄公,随即随身下拜道:“小妇人王李氏,为怀义这奸僧假传圣旨,骗我家公公合家入庙烧香,将奴家骗入此处,强行苦逼,虽然抗拒,未得成奸,小妇人遭此羞辱,也无颜回去见父母翁姑。今日大人前来,正奴家清白之日。一死不惜,留得好名声。[2](P238)

为奸僧掳掠而竭力反抗的李氏虽未被怀义所污,但她依然认为自己已经受辱,故而早已下定以死殉节的决心。如同恪守礼教规范的传统中国女性一样,李氏把贞洁看得高于一切,甚至超过了自己的生命。她认为如若自己苟活于世,不仅是自取其辱,更会累及家人。而以死殉节则尚可于死后留得坚守贞操的美名,便折射出了封建社会的女性节义观,即“处女的贞操是极其重要的,贞操是女子第一生命,如贞操与性命不能两全时,唯舍命而保住贞操。”[7] (P40)而就《狄公案》本身而言,正如波伏娃在其《第二性》的序言中所说的那样:“男人并不是根据女人本身去解释女人,而是把女人说成是相当于男人的不能自主的人”[8](P11)。通过小说对于夫亡守节、再未改嫁的毕母和被恶所掳、为保贞操而毅然自尽的李氏这两个女性形象的有意塑造乃至褒扬,对于周氏的丑化、斥责体现出作者肯定并赞扬的是恪守传统礼教、守节甚至殉节的女性,否定、抨击的则是违反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礼教的女性,从而在以传统伦理价值尺度衡量、判定女性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潜在倾向。

三、“女性祸水”观的因袭

就公案小说对于通奸行为的描写本身而言,一些作品对于婚外通奸的男女当事者尤其是女性一方较为复杂的心理状态给予了相对理性的社会审视和一定程度的艺术关照,并融入了些许现实性因素。他们指出这一行为或是由于“夫妻关系不和美,妻子对丈夫不满意而另寻新欢”[9](P231),或是“丈夫因经商或做官、长年在外所形成的夫妻分居,使其他男人有机可乘,利用妻子不谙世情、难耐寂寞、容易冲动的心理特点而达到目的”[9](P231),或是“丈夫的永久缺席即死亡所带来的长期寡居,以及礼法制度的严格约束,也使有些妻子既难走改嫁之路,又无法忍受漫长的寂寞孤独,情欲的煎熬,只得以通奸的方式进行弥补”[9](P232)。而小说《狄公案》则与上述描写形成了鲜明比照。作者既未就通奸杀夫行为的社会根源加以深入严肃的剖析,也没有对周氏与人通奸的复杂心理进行相应的揭示,而基本只是强调了周氏通奸杀夫是“天生情欲旺盛及道德品质方面的个人因素”[9](P230)起到了主要作用。不仅如此,通过周氏这一“淫妇”形象,《狄公案》更投射出对于“女性祸水”观念的有意因袭。

“女性祸水”是中国古代社会流传甚广的一种看法与观点,帝王天子因美色而致丧国亡身之例可谓不绝于史。然而历史的罪责却往往归咎于女性,商纣王时期的妲己、周幽王时期的褒姒、唐玄宗时期的杨玉环皆为红颜祸水的历史典型。“她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有无与伦比的美貌,因此好色的君王一见到她们就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为讨好美人就做出许多荒唐事,以致亡国丧身。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潜规则是为尊者、贤者讳,因此在总结历史教训的时候就自然而然地把罪责全部推给了女性,而真正应该承担历史责任的帝王则可以轻易地得到宽恕。”[10](P298)这种特殊的女性历史观在明清小说中也多有反映,如《三国演义》中曹操夺占张绣之婶邹氏,致其爱将典韦等人殒亡,邹氏无形中再次扮演了女性祸水的可悲角色;《隋唐演义》则体现出赞赏、肯定女性才貌及追求婚姻幸福与站在男性立场、以传统价值衡量女性乃至认为女性致君亡国丧相杂糅这一复杂矛盾的女性观。[10](P290)

小说《狄公案》第十一回“求灵签隐隐相合,详梦境凿凿而谈”中描写了为破疑案却开棺无果的狄仁杰郡庙祷告、求签问案,虽略显荒诞无稽,但签中以骊姬暗合周氏的情节设计却深富玄机、耐人寻味。骊姬是春秋时期晋献公的宠姬,她因宠而骄,为使儿子成为晋国储君而取媚献公,构陷申生、重耳,致使前者被诛,后者出亡。而这样一个“女性祸水”的典型形象也在明清小说中多有铺衍生发,《东周列国志》就对骊姬有如下描写:

那骊姬生得貌比息,妖同妲己,智计千条,诡诈百出,在献公前,小忠小信,贡媚取怜。又时常参与政事,十言九中。[11](P117)

可以说,小说对于骊姬,不仅强调其美貌,更突出了她的工于心计、不安妇道、取媚国君、野心勃勃、擅涉国政的一面,最终计杀申生,致离乱丛生。《三国演义》中作为刘表之妻的蔡氏与其兄蔡瑁从中作梗,不仅疏离了刘表、刘琦父子的亲情关系,以及对刘表病亡秘不发丧,更将荆州之地尽献于曹操。这一女性形象与骊姬也是极为相似,而在与之相关的刘琦问计诸葛亮以求自保的情节中,后者所言的“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外而安”更是直白无饰地语涉骊姬乱晋之事。

《狄公案》中周氏通奸杀夫、药哑亲女、虐骂婆婆等一系列极端行为使一个本应和睦美满之家横遭破败之祸。同为美貌女性,骊姬使国动荡,周氏使家罹祸,可谓异曲同工。虽然作者并未直接宣扬“女性祸水”的观念,周氏一案也仅是发生于坊间平常人家的剧变,而非前面所述的历史视野下或文学文本中女性引致国家政权衰颓败亡之例,但诚如马克梦所说的那样:“人们普遍认为女人是‘祸水’,但小说中主要是以幻想或比喻的方式表现这种看法的”[3](P20)。《狄公案》正是通过这一生动案例悄无声息地将“女性祸水”的传统观念贯穿其中,在该书作者看来,“女性祸水”的前车之鉴不再仅仅关乎国家命运、政权兴衰,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即“女性祸水”也同样时刻隐伏于布衣百姓之家。如果不加防微杜渐,同样会酿成家破人亡的惨祸。周氏作为一个泼悍之女,其“泼”字本身就“暗喻将祸水‘泼’向男人,男人如果不会保护自己或控御她就会深受其害”[3](P7)。

反观《狄公案》中的奸夫徐德泰,作为一个深受儒家思想浸润、日日诵读圣贤之书的年轻士子,本应对非正常的外部诱惑加以理性的辨别与拒斥,但他却跨越社会道德的正常界线,与有夫之妇产生奸情。可以说,他的行为于理不合、于法难容。然而这样一个在周氏通奸杀夫一案中应负有不可推卸之责的男子,作者对他的否定与谴责却是轻描淡写、绵软无力,表现出了与多数公案小说相一致的鲜明男性立场,即:“作者将通奸罪过的主要责任都推给女方,以丑化的笔法及情节上的安排让她们受到刑事及道德等各方面的严惩。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对在奸的男方往往轻描淡写,并没有着意进行谴责”[9](P227)。这也暗合了前面所述的许多明清小说流露出男性立场。如《隋唐演义》就不仅“倾向于彰显隋炀帝很有才能,是一位有成就的诗人,独具风格的散文家,还有点像政治美学家的一面”[12](P13),更在一定程度上从人性的一面肯定了这些风流天子情欲的合理性[10](P294),将变乱之祸的罪责基本都归因于他们身边的女性们。我们认为,《狄公案》对于徐德泰这一奸夫的态度与前者极为相似。

结 语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层面来看,“对妇女犯奸的憎恶在中国古代实际上体现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社会意志”,而“从公案小说作品的描写来看,多数作品是认可这种社会意志的,并以文学化的方式进行充分展现”[9](P226)。值得注意的是,“在作品中,奸妇通常是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她被设计成恶魔、妖女一样的反面人物,具有各种道德品质上的缺陷。作者的态度、倾向在其对奸妇妖魔化、丑化的过程中表现得十分鲜明。作品这样塑造人物,含有深深的憎恶与歧视情绪。这些淫妇似乎天生就是个色情狂,不断寻找发泄情欲的机会。”[9](P226)小说《狄公案》正是以主人公狄仁杰求签的情节潜隐了作者对周氏不守妇德、通奸杀夫导致的家庭破败的否定乃至憎恶。虽然这一行径从古至今都是于伦理道德与社会法度两方面皆不容许的,但却依然从侧面投射出“女性祸水”观对该书作者的深刻影响。同时,《狄公案》等公案小说这种“将奸情的发生主要归咎于奸妇,认为是妇人水性,天生淫荡的道德缺陷,使其主动成奸,甚至沦为残忍杀夫的首犯”[13](P144)的“女性祸水”观念也如多数古代白话小说中的通奸杀夫情节描写一样,“重心在于从伦理、法理角度谴责、惩罚杀人者,而未能从人性角度进一步揭示罪行产生的根源,既是古人的认识水平、社会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也是公案创作过分注重伦理道德评价的偏失。”[13](P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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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静)

Dee Case, the detective novel of Qing dynasty, focuses on the image of the hero Di Renjie, and meanwhile creates a female image with obscene, vicious, scheming character traits through the intentional portrayal of Zhou's adultery, killing her husband and the comparison between her and other women. Besides, the novel compares Zhou to Liji by the plot of Di Renjie's praying, reflecting the author's traditional idea of “female troubles” and thus his potential androcentric tendency.

Dee case; Zhou; jezebel; “female troubles”

2013-10-11

王凡(1984-),男,汉族,陕西西安人,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叙事文学研究。

I206.2

: A

:(2014)01-00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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