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一半是女人
2014-02-04杨树荫
杨树荫
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与进步,看女人的社会地位,便可了然。其实,女人就是人,她与生俱来的使命,便是爱人与被人爱
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算是如今社会男人对女人的一种认可。
男人与女人,朝夕生活在一起。然而,并非所有的男人都懂女人。记得当年的孙中山先生,曾经这样对朋友说:“平生所爱,一是读书,二是女人。”说得如此率性,如此直白,自然是一个真男人。
中山先生的“爱女人”,一般的人便以为是好色,其实是对女人的真诚。那一个个美丽的、平常的,聪慧的、忠厚的,知性的、朴实的女人,在男人主宰的世界里,默默地承担起男人远不能及的奉献,女人自然应该被男人所爱。
但凡女人,都是可爱的。中国女人的可爱之处,辜鸿铭先生有极为精到的评说。这位近代中国精通中西文化的著名翻译家和儒学大师,涉足东西方诸多国家,见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女性,他说,中国女人的最可爱之处,便是“无我”。这种“无我”的精神,能让女人承受难以想象的苦难与不幸。辜先生的结论认为,中国的女人“主要生活目标就是做一个好女儿,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好母亲。”女人为家庭、为男人而失去了自我。
但凡做女人的,便是苦命。女人在基因、荷尔蒙和生理结构等方面,和男人不一样,女人就是弱者。这样的弱者,却负起了孕育生命、施以母爱的天大使命,把毕生的心血和操劳,都熔铸在生命的每一个细胞中,让生命传承,是女人的第一使命。女人,自然需要男人真诚的尊重和关爱。
中国女性的苦命,并不在于生活之苦、养育之苦,而在于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凌辱之苦,“小脚女人”便是女人的悲惨之一,倘若写一部“女史”,便是一部骇人的血泪史。中国传统社会对女性的奴役和把玩,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把拥有女性和拥有财富一样,当作权力的象征。森严阴冷的封建礼教,成为权力的帮凶,“男帅女,女从男”、“妇人伏于人也”,任人蹂躏,窒息了女人追求自由、享有自尊的个人空间。
一个社会是否文明与进步,看女人的社会地位,便可了然。当所有的女人,无论俊的、丑的,老的、少的,富的、穷的,都享有女人的尊严,这自然是文明的现代社会。反之,若美女无比风光,少女无比鲜亮,富家之女无比尊荣,而丑的、老的、穷的女人,遭人白眼、被人遗弃,失去了女人的尊严,那么,这大抵是一个丑陋的社会,用现在时兴的话说,是一个“土豪”的社会。
近代中国妇女命运的改变,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1950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共和国建立以后颁布的第一个法规,确立了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制度,这在中国是千古未有之事。在百废待兴的历史转换时机,首先确立妇女的社会地位,这样的现代眼光,殊属不易。然而,妇女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一部分。当整个民族的文明素养、经济水平、法律和制度等,都还没有进入现代化的门坎,中国女性的生存状况,不会得到根本的改变。
如今,男女平等,已经被社会理解为男女都一样,“妇女能顶半边天”,男人能干的,女人照样也能干。千娇百美的女人,走进了浩浩荡荡的劳动大军,与男人一样,举起了铁锤,抡起了铁镐。风餐露宿,战天斗地,人拉肩扛,愚公移山;与男人一样,劳动在最脏的地方,捅阴沟,掏大粪,扒炉渣。繁重的体力劳动,将女人磨炼得与男人一样:厚实的肩膀,粗硬的茧皮,粗犷的声调,风霜的脸庞。这样的“男女都一样”,是女人的荣耀,也是女人的心酸。
中国的女人,仍然艰难地生活着。
女人到底是什么?似乎鲜有人如此设问。然而人们总把女人当作花,当作水,可谓艳如花,柔似水,是大自然赐予的精灵。其实,女人就是人,她与生俱来的使命,便是爱人与被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