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2014-02-03
深化政府治理改革的六项重点任务
何增科在《行政科学论坛》2014年第2期撰文指出,政府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些基础性制度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需要不断深化政府治理改革,建立现代政府治理体制,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一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强化其利益代表、代议协商和监督问责功能。二是解决党政二元结构问题,建立政党政府体制。各级党委书记通过民主选举依法担任各级政府领导人,分工负责政府相关工作的常委进入政府担任相应副职,党的有关职能部门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转变为党对司法的领导。三是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以程序和技术约束公共权力。四是推进政策过程民主,逐步提升直接选举的层次。五是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努力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厘清各类行政组织的职责权限边界,明确组织内部各类岗位的职责分工,赋予组织领导人以有限的权力和有限的责任,保障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人员依法履行自己职责,依靠行政组织法治推动行政组织运转。六是继续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整体职业化程度。
发挥智库在改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李伟在2014年8月25日《中国经济时报》撰文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改进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对那些有共识但尚不具备全面推开条件的改革,以及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改革事项,应试点先行;对地方改革创新的成熟做法,应及时总结和推广。同时,要充分地发挥智库的作用。智库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智库的质量与水平也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当前中国智库建设及其作用的发挥,与国家的实际需要、时代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从国家层面、制度层面、社会层面创造有利于智库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同时,智库要自强自立,有声有为,积极参与决策,正确影响决策;要为各级党政组织及各类经济实体的决策提供符合国情党情社情民意、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要求的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要不断提升国家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是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任务
李俊生等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上撰文指出,政府间财政关系建设的起点与核心是事权划分,明晰事权对构建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意义重大。未来的改革,要以激励相容为核心,逐步扩大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建设中央政府财政事权突出、省级政府功能清晰、地方政府责任自主的治理体系。事权划分,要与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实现权力分配的制度化和契约化,同时,以事权的明晰为基础,形成政府间硬性和相互约束的财政关系。其中,政府间财政关系建设,应该先对政府间事权责任进行划分,再根据支出要求决定收入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建议财政事权划分的改革应以具有广泛代表的改革委员会方式推进,改革委员会广泛地代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中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负责确定总体战略和改革范围,并确定计划实施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