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途径
2014-02-03林赛燕
林赛燕
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途径
林赛燕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型企业比较,由于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盈利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诸多阻碍,尤其是融资难的问题。研究及解决这一问题,对促进浙江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努力提高中小企业信誉度。首要任务是要提高诚信意识,中小企业应及时偿还银行或者其他性质的到期借款,在银行不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以防影响今后的借贷。要做到这些,不仅需要良好的企业经营业绩的支撑,更重要的是中小企业主要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行为。同时,完善企业制度是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的突破口。一是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二是中小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管理企业,以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状,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将不关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信息完全公开,提高中小企业的信息透明度。
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主要途径。改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一统天下的局面,建立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在内的银行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竞争规则、监管办法、存款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完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鼓励商业银行不断开展业务、产品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综合服务。引导和规范中小金融机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并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推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方面运用必要的政策扶持,并以市场为导向,扶持一批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信用提供担保;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担保体系中建立和规范协作银行制度,规范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比例,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评估等责任意识,明确不良贷款追要责任人,成立担保机构协会,建立行内制度,加强担保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一是要明确扶持中小企业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也是各级政府的长期任务,政府的出资不能是一次性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应纳入公共财政支出,每年财政都应该补偿担保机构的资金。二是在国家科技创新基金、自然灾害资金中划出专门部分,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基金,对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因自然风险而受灾的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通过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专门的支持。三是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担保市场,吸纳企业、银行和个人投资于担保机构,多方面动员社会资金增强担保机构实力,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积极作用,由财政预算安排资金,设立自治区级的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基金或政策引导专项资金,按照“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其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实行商业化运作,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产品)创新项目,示范和带动性强的中小企业资源深加工项目及与大企业配套项目。这样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扶持基金步人健康发展轨道,也更有利于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真正起到推动作用。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采取政府扶持、社会资助、企业投人的方式,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产品检测、政策信息咨询、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的服务平台建设,政府拿出财政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同时,支持鼓励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政府部门应统筹解决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运用专项资金对创业基地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定期举办政银企对接会、项目洽谈会。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少数规模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盈利水平较好的中型企业,应该创造条件争取到主板市场上市融资;对于那些盈利稳定、规模适中,已进人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则应通过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融资;对于那些科技含量较高、风险较大,仍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则应通过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而对于其他规模偏小,达不到上述三种市场准人条件的中小企业,则可以通过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来活跃这些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以吸引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方便各种投资的退出。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本文为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促进浙江实体经济和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编号:2013C350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