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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企改革的新起点

2014-02-03胡红云

浙江经济 2014年22期
关键词:浙江国有企业改革

胡红云

浙江国企改革的新起点

胡红云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全新历史阶段,改革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实现中国梦的最核心动力。伴随着全面推开的改革进程,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无疑是重中之重。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表述,“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如何找准着力点,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是本轮国企改革的当务之急。浙江在本轮国企改革中须找准定位,寻求一条符合浙江实际、具有浙江特色的改革路径,充分激发浙江国有资本的市场活力,方可在未来的经济竞赛中再创奇迹。

“新常态”下审视新一轮国企改革

“新常态”的来临,呼之欲出的全方位的改革,国企改革可谓是首当其冲。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先后经历了两轮国有企业改革,循序渐进地在几大关键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78-1993年的第一轮国企改革首次提出了政资分开。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两权”分离,第一轮国企改革在解决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上找到了一条比较有效的途径;1993-2013年的第二轮国企业改革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突破了国有企业两条底线,即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和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裁员问题,初步建成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

今时今日再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背景显然已与前两轮“国企改制”完全不同。首先,国有企业成为中国经济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前两轮大规模改革,留存下来的大中型国企不断发展壮大,竞争力和影响力已是今非昔比。2013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企业达89家,其中82家为国有企业。自2003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43.42万亿元,年均增长16.8%;实现利润从4951.2亿元增长到2.57万亿元,年均增长20.1%。

其次,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与市场经济相融合”。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变了传统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使得市场对企业的影响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在社会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不断下降。经历了前两轮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已与非公经济并驾齐驱,在市场化的规则之下不断发展壮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市场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新一轮国企的改革方向,将定位于以市场的手段让国企成为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并向社会释放更多“红利”。

从中央层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成为本轮改革的主要路径。今年7月15日,国资委“四项改革”出炉,六大央企被置入四块改革试验田中,此举“标志着国企改革进入顶层设计与试点先行同步推进的阶段”。结合中央市场化改革的核心精神,本轮国有企业改革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破题:一是要致力于实现“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实现职工持股的新模式;三建立国有企业的市场化退出机制。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观念、利益的问题,也有政策、成本的问题,要真正把这些难题化解掉,必须不断地探索、试错。

从地方层面来看,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各省市已相继着手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意见。其中,北京、重庆、江苏、甘肃、江西、青海等多个省市已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时间和指标。在国有资本配置方面,也都有明确的界定。比如,北京提出到2020年,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提供公共服务等领域,并提出城市公共服务类和特殊功能类企业中的国有资本占到国有资本总量的60%以上。江西、甘肃、江苏、重庆、四川、青海等省市也都有“80%”的指标,要将国有资本集中到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成效背后反观浙江国企改革之瓶颈

近十年,浙江国有企业坚持“宜强则强,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实施重组整合、产权多元化、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举措,激发了浙江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主要在以下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整体实力明显增强。目前,浙江省属国有企业中已有4家“千亿级”企业,其中浙江物产集团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浙江能源集团、浙江交通集团资产总额均超过1500亿元,杭钢集团营业收入也超过1000亿元。二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明显优化。2013年末,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的户均资产总额是2004年的5倍多,分布在能源、交通、商贸物流等基础和优势行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占省属企业总量的85%以上。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全省11个市均组建了国资委,57个县(市、区)组建了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初步形成了全省三级国资联动的组织体制。

然而,浙江国企改革的成效还只是停留于“初步”,要将改革推向深水区,从根本上释放浙江国有企业的市场活力,使其成为具有影响力、控制力和经济活力的市场主体,仍有几大瓶颈亟待破解。

——政企不分,缺乏活力。尽管前两轮国有企业改革在总体上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也在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上找到了一条颇为有效的途径。但是,从根本上来看,国有企业的机关属性依然存在,无论是人事管理结构还是分配体系,以及企业的内部文化,都未能脱离政府管理的“旧常态”。僵化的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直接阻碍了国有企业进一步接轨市场,从真正意义上融入市场竞争。

——营利能力不强,结构亟待改善。以省属国企为例,今年上半年,省属国企共实现利润107.9亿元,其中53.6亿元是浙江能源集团一家创造的,几乎占了总利润的一半。据浙江省国资委提供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国有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电力、能源、房地产、资本运作,而较少地来源于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这些盈利行业容易受煤炭价格、资本市场波动及宏观政策调控政策的影响,盈利存在着严重的不确定性。从整体上看,浙江国有企业主业不够突出,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优势产业。目前,浙江国企仍以基础产业和传统商贸产业为主。企业规模偏小,主业优势不强,盈利水平较低。

——发展方式仍显粗放。这与浙江经济的发展模式有关,过去30多年浙江经济凭借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取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然而随着近年来环境制约渐趋严重、劳动力资源日渐紧张,原有的粗放式经济增长已难以为继。浙江的国有企业亦是如此,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没有摆脱粗放型增长方式,企业的发展仍依靠扩大规模、增加投入来获取利润增长,企业的创新能力普遍不强。

国企改革亟待寻求新路径

随着全国国企改革的号角齐齐奏响,在充分遵循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浙江必须探索出一条符合省情、具有浙江特色的国企改革新路径。今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浙江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方向和路线图。“路线图”内容包括:浙江国企将分三类发展;国企管理层将打破任命制,适度实行职业经理人制等多个方面。从《意见》的内容来看,单纯地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比例,并非浙江国企改革的终极目标。在推行“混改”的同时积极推进分类改革、经营模式创新才是浙江在本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

——推进国有企业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浙江的新一轮国企改革“路线图”的一大核心内容,就是将国企分三类发展,即公共服务类、功能类和竞争类。其中关于“竞争类”的表述是:竞争类企业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国有股权比例不设下限。的确,除了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以及部分功能类国有企业要继续保持国有控股权外,对于竞争类的国有企业,理应更大限度地融入市场化竞争,充分引入民营资本,以民营经济的活力带动这些国有企业转型。尤其是对于那些处于产业链、价值链低端环节的国企,更应放开怀抱接受民营资本的投资,通过与民营力量的深度融合实现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升级,释放发展活力,真正激活一批、做强一批国有企业。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在上一轮国企改革中,浙江就已提出产权多元化,其实质正是时下所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浙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直保持着一种共生共荣的关系。一方面,民企发展为国企提供了好的环境,如财力支撑、好的政策环境等;另一方面,不少民营企业在创办之初就是为国企服务的。目前,浙江省属企业各级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已高达70%左右。可以显见,浙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具有较好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国企“混改”犹如一把双刃剑,“混”得好,固然可以进一步释放国企发展活力;“混”得不好,则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甚至扰乱国企发展的正常秩序。推行国企“混改”,必须处理好国企与民企之间的控股权问题,创新经营模式,从根本上实现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

——加强国有企业的资产化管理。长久以来,作为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同时面临“盈利性使命”与“公共政策性使命”的诉求冲突,国有企业很难兼顾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属性。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区别对待出资人和经营者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在这方面也作出了大胆尝试。《意见》指出,改革在国资监管体制上,将体现“管资本”为主的特点。今后,浙江将改组或建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融资平台,三类平台公司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履行相应的特定职能。

——提高国有企业的证券化率。更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将成为未来的浙江国企改革新路径之一。近日浙江最大国企浙江物产集团的整体上市,更是笃定了浙江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国企证券化率的改革路径。据统计,浙江共有省属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0家,省内市、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2家,资产证券化率37.4%。相较于其它省份,浙江国资证券化处于中游水平。这说明浙江在提高企业证券化率已具有一定的先天基础。与此同时,对于浙江国企普遍存在的发展方式粗放问题,国有企业证券化率提高之后,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国有企业对于市场风险的判断、资金的来源,将获得更多的专业支持和渠道,有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融入市场、接轨国际。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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