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改进城市低保界定标准的建议
2014-02-03杜福国
杜福国
02改进城市低保界定标准的建议
杜福国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农业、非农业二元低保标准,即非农业户口人口一个标准,农业户口人口一个标准,并且非农业户口标准大大高于农业人口标准。现行标准存在一定的弊病,主要表现为:确定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标准模糊,随意性大,致使很大一部分农业人口进入了非农业人口低保行列。现在各县确定一个人是否是非农业人口,经咨询低保经办人员,主要是提供两个证明材料:一个是原来老的红皮非农业户口本,再一个是村居出具证明材料。在实践中,大部分县的民政低保经办科室都是要原来的红皮非农业户口本。户口改革已经十年了,有的是当年换发户口本时户籍管理机关收上去了,有的丢失了,大部分人手中都没有原来的户口本了。在实践中,村居出具的证明受人情左右,随意性很大。
既然农业非农业户口很难界定,而两者之间待遇差别又很大,许多人在钻这个空子,因此很有必要从政策上改进,堵塞漏洞。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探索城乡低保并轨,改革现行城乡低保标准界定办法,取消分类施保。一是实行城乡低保并轨,统一标准。201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鲁政发(2013)23号文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这个意见里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的要求。采取这个办法,要解决一个问题:是将非农业户口低保标准拉低还是将农业低保标准提高。如果提高农业低保标准,由于基数较大,要增加财政投入,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最好地在拉低非农标准
和提高农业标准之间找一条中间路线,这样便于在不大幅增加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平稳过渡。二是改革以户口性质界定低保标准的做法,以居住地分类。过去规定非农业户口人口的低保标准高于农业人口标准,是基于非农业人口大部分在城市,生活支出压力大这一前提。现在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力在城市生活、购房居住的越来越多。他们中一些人在年老、生病、意外事故时也不可避免地会陷于贫困。因此改革现行办法,以居住地划分是否享受非农业低保,更科学,更合理。这样也能有效地避免现行非农业低保办理不规范的情况发生,使低保工作在保障民生,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密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