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理论与实践的完善
2014-02-03隋彭生
政治与法律 2014年3期
我国物权法理论与实践的完善
编者按:2007年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物权法》明确了财产的归属与利用规则,在保护市场经济主体平等地位、公平竞争,物尽其用、止纷定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物权法理论和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物权体系,创造了一些特有的物权形成、物权变动、物权保护的规则。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处于初创时期,相应的物权法理论不够成熟和完善,我国《物权法》确立的物权种类、物权规则还存有一些不完备之处,我国创新的物权规则还有待实践的检验,为此,本刊从来稿中选取了有关物权法基础理论、相关物权规则的运用规范、物权种类的完善等方面的文章,为完善我国物权法理论与实践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