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和被过度诠释的“民政形象”
2014-02-03唐钧
唐 钧
被误读和被过度诠释的“民政形象”
唐 钧
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标题是《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2013—2014》。书的封皮上写着主编者,“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唐钧”。这是一位与我同名同姓的小老弟,研究的专业是公共管理。因为涉及的领域看起来与我有点相似(用专业眼光看其实差得很远),很多媒体常常把我们唐冠唐戴(一笔写不出两个“唐”字)。尤其是这一次,有家官媒的“新闻网”干脆就把相关的文献放到了我的专栏中。因为官媒影响大,尤其在政界影响更大,所以以讹传讹就让我掠夺了小老弟的风光。
本来也没有把这太当回事,曾有记者就此采访我,我说明了情况后,在微博上发了一个声明,说明“此唐钧非彼唐钧”,想象中也就完事了。最近参加民政部门的一个会,很多人,包括一些领导,都来问起这本书,弄得我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遍遍地重复着同样的故事(就差“我真傻,真的”了)。也正因为如此,我抽空读了小老弟的大作:
小老弟的报告基于一个假设,即“我们假设群众对于执法类官员的形象有厌恶感,而对于服务类官员有好感”,所以他将他们中心近年重点关注的6类官员分为执法类和领导类——前者包括“城管、村干部、警察”,后者包括“学校领导、医院领导、国企领导”——想做一个“公众厌恶程度”的排序。同时,也将服务类官员——民政干部放在一起,想做一个对比。但他对最后的研究结果作排序时,用了一个很容易把普通受众搞糊涂的表述方法,即“倒排序”:排在第一的是“最厌恶的”,排在最后的是“最不厌恶的”——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个序列:城管、学校领导、医院领导、村干部、警察、国企领导、民政干部。颇为搞笑是:排在前面相对更被“厌恶”的6大类官员,可能也知道自己“恶名”在外,倒是没听到有什么意见;而排在最后的,本来在报告中是评价最好的民政干部有一部分倒是不乐意了。其实如果换个说法,把是否“厌恶”改成是否“受待见”。研究结果就是城管“最不受待见”,而民政干部“最受待见”,这样表述,可能受众就容易弄明白报告在说什么,而那一部分民政干部也就不那么怒发冲冠了。遗憾的是,小老弟过于“学院派”了。其实有时候坊间的大白话倒是表意更明确。
不过,平心而论,我一直以来都对用“社会指标”的办法作评估排序持不赞成的态度。我是改革开放以后,比较早参与“社会指标”研究的研究者之一。但是,研究越深入,发现问题越多,而且有一些基础性的问题是难以解决的。到后来,社会指标被当成对政绩排序的工具,于是就选择了退出。近年来,还对一些“热门”研究,譬如“幸福指数”,发表过一些不同意见。
我特别反对的是,简单地用“指标体系”对行政系统和社会领域的所谓“工作绩效”作考核。去年有个基层单位让我帮他们建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好不容易婉拒了。后来得知有个知名大学的教师接了这个活儿,最后得到的评价是“不接地气”。其实这不是研究者的问题,而是这个课题本身就没法做。因为在这些充满人文关怀、需要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充分互动的工作领域,用一些抽象了的数字来进行评估排序,常常是不合适的。有人可能会说,现在都进入大数据时代了,你还……我不反对对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但反对“唯数据”(或曰“数据说明一切”)。其实认真阅读并读懂数据,要比数据本身更重要。看美国的NBA,常常听到的一句评论是数据不能说明某个运动员在比赛中的作用;也常常看到某些篮球明星的个人数据很抢眼但他的球队就是不赢球。这说明,被记录的数据本身就可能是不完整乃至有缺陷的,而有些你想要表述的东西却不能用数字的方式去记录和表述。若是再加上误读数据和过度诠释,那么得出的结论就更是南辕北辙了。
所以,我给我的学生的一个忠告是:数据有时候也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常被拿来忽悠人。所以,如果你是个负责任的研究者,当数据违背常识时,你就要去检验数据本身是否存在问题,尤其要考虑你的调查的抽样方法在设计和实施等方面是否有问题;当确认数据本身肯定没有问题时,你就要试图去找出为什么你的调查数据和社会共识不一致,并作出充分的说明;这时候,研究者的社会经验是很重要的,要注意时时、处处的观察、思考(正思、反思)和积累。其实,对于读者或许也是一样,当你读到的文章与你的想法不一致时,首先要想一想,是否自己没有读懂,或者说是否自己没能理解作者的意思。
最后,因为有同事要我去基层见识见识,所以就想以一个1980年从县民政局干起的“老民政”倚老卖老一下:实际上,在小老弟对报告所作的说明中,对民政干部的“基本假设”是这样的:“以民政等领域为代表的服务类官员,其重心是公共利益,带给群众更多实惠和幸福。”更深一步探讨,他的研究可能说明了一个问题,对于“官员形象”,服务比管理(管你)更重要。我曾经撰文批评城管是中国行政机关中唯一只有执法没有服务的奇葩单位,此次评价为“最差”应属必然。也许在小老弟的报告中,对民政干部的排位没能表述清楚;更有可能的是,报告的结论被误读并被过度诠释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