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
2014-06-23
学术前沿
★ 社会治理中非营利组织的困境
王斌在2014年7月4日《中国科学报》上撰文认为,当前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着治理主体缺位和越位的双重矛盾,即政府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不断越位、非营利组织与社会公众的缺位。
关于社会治理困境产生的根源,该文指出基于理念对立是困境产生的本源。基于理念对立是指由于传统的管制和管理理念所造成的政府对于谁是社会治理主体的误判,即政府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这一误判是基于中国政治传统的先验性理念。在这个本源因素的基础上,信息不对称是困境发生的制度因素。
非营利组织困境的形成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政府控制。政府控制主要体现在对非营利组织的挂靠管理制度。第二阶段:吸纳非营利组织辅助。这一阶段是通过将由社会精英及所代表的非营利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吸纳到政府体制之内,赋予其各种活动合法的地位,同时减少管理冲突、统一意见的一种方式或者过程。第三阶段:协同治理。政府发现在某些社会领域存在着政府治理无效情形。但是这一种协同仍以政府意志为基础,非营利组织只能按照政府要求解决社会治理中专业性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困境会导致的影响:首先,以政府的体制吸纳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社会治理主体系统,会造成社会的自组织能力下降,社会自主管理能力的萎缩。其次,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强势行为,很可能造成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对未来预期的判断力和承受能力的下降,并产生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预期的上升。最后,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绝对主导和领导,会造成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对非营利组织造成挤压。
★ 大数据时代下社会治理研究新变革
鲍宗豪、宋贵伦在2014年第11期《红旗文稿》中撰文指出,大数据时代给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应把握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特点、社会治理的研究方式,尽快适应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的需要。
社会治理研究思路的变革。要对局部“现实”、少部分人的需求研究,转向覆盖更广泛、涉及更多人的大数据分析,从大数据中预测社会需求,预判社会问题、社会安全,从大数据中探索社会治理的多元、多层、多角度特征,在满足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人民群众需求的过程中,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建设水平。
社会治理研究对象的变革。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既要研究“社会”,又要研究“治理”,更要研究“大数据”。一是要研究人们互动、交流、交往过程中不同人群在QQ、微博、微信以及互联网网络平台上发送的各种图片、图像、视频等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背后人的情感、兴趣、价值观等现实社会各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情况;二是要研究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导,在提供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各种结构化、非结构化的数据,并将结构化的数据做纵横比较。
社会治理研究方法的变革。要对各类、各层次的数据进行发掘、整合,从中发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在社会治理、社会建设方面的客观水平,发现共同的建设规律以及不同的特点,通过实施差异化社会治理战略,更全面有效地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建设。
社会治理能力的变革。要加强对社会治理大数据的分析能力;要加强社会治理需求基础上的有效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的能力;要加强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预测、判断未来中国以及各地区社会治理特征和趋势的能力。
★ 引导虚拟社会动员发挥正能量
李宇在2014年6月24日的《学习时报》上撰文指出,近年来以焦点型、诱发型、泄愤型等类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而利用互联网手段为主要形式的虚拟社会动员,以其独特的方式和不可阻挡的发展势头,逐渐成为社会动员中的重要角色。相对于现实社会动员,虚拟社会动员有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广泛性。每个网民既可以是社会动员的受众客体,也可以是发起信息源的动员主体。二是动员的高效性。传播速度快,是虚拟社会中信息流动的主要特征之一。三是目标不可控性。互联网呈现的是分布式网状结构,结构中存在诸多节点,对结构中某个局部的物理摧毁,难以对结构整体产生实质性影响。四是动员方式多样性。互联网特性决定了虚拟社会动员的信息传播的多样性。网络媒体有着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如即时性、交互性、弥漫性、匿名性等,可以即时分享信息,交流观点。五是动员主客体互换性。在虚拟社会动员中没有明确的主体和客体,而且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如何有效发挥虚拟社会动员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政府应该有意识地对其加以引导、规范,发挥它能够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的作用,使之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传播社会正能量。一是在群体性事件中构筑正能量的认同感。这种认同感在虚拟动员中显得尤为重要,认同感越强,所产生的凝聚力越大,越接近于目标的实现。二是聚集人气。通过关注民声、关注社会公平、侧重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声音。三是成为正能量的助推器。需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研判和分析,认真研究其发生、发展规律和趋势,并通过技术手段介入,正面引导大众舆论,同时为政府的相关部门预防和处置有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提供对策或建议,建立一个良好的虚拟社会动员环境。
★ 邻避运动:是发展之痛,更是进步之阶
黄涛在2014年7月7日的《中国青年报》上撰文指出,“邻避”现象是现代化和都市化加速发展的伴生物。1980年《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第一次用“邻避”来描述美国人对化工垃圾的排斥和反抗。后来媒体和学界以此概括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必需的公共设施遭到选址社区排斥甚至引起群体抗议的现象,对应的英文短语是“NIMBY”(音译为“邻避”),即“别在我的后院中”(not in my back yard)。与之相关的设施即为邻避设施,抗议活动则为邻避运动。随着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邻避运动在中国内地也成为一个突出现象。有学者称,邻避运动构成当前中国“社会运动的日常形式”。
邻避运动肇端于情绪、权利、利益多重因素的聚合。综合分析,每一起邻避运动都是由情绪焦虑、权利高张、利益失衡等为代表的多重因素聚合所致。一是情绪焦虑容易使身边的邻避设施成为情绪宣泄的出口。二是日益高涨的权利主张往往拿邻避设施作为“暗度陈仓”的栈道。三是利益失衡促使“保护我家后院”成为直觉选择。
邻避运动本身提示了化解困境的关键。邻避运动本身为我们化解困境提供了思路,其中三条特别关键。一是利益表达低成本。构建低成本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当务之急。要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降低相关利益群体获取信息的成本;要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既要使各个利益主体能分享稳定的公共话语空间,又能使相关者进行理性的商谈辩论;要及时回应利益群体的诉求,吸收、整合民意,形成对决策输出的实际影响。
二是受损利益得到补偿。兼顾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需要,探索建立公共补偿机制,让受损的少数人获得利益补偿,达到帕累托均衡,以保证公共利益遂行。公共补偿要亲民,易于接受,便于操作。可以是现金补偿、公共服务补偿或者就业机会补偿。
三是形成缓冲隔离带。邻避运动都有一个从最初的个体原子化抗议,到通过社交媒体串联,再到寻求意见领袖、社会公知、专业人士、社会组织支持的过程。一方面,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在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缓冲空间,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缓冲隔离作用。要发挥社会组织引导利益群体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另一方面,要重视意见领袖、专业人士、公共知识分子的引导作用。他们往往是邻避运动的重要参与者,扬汤止沸或推波助澜都在一闪念之间。要建立智库,广纳贤能,平时发挥作用,应急时方能引导邻避运动走向与公共利益一致的方向。
★ 社会组织的九大任务与四大考验
杨路平在2014年5月27日《学习时报》上撰文指出,社会组织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中发挥应有作用,需要明确自身的九大任务。
一是充分激发活力。重点发展社会团体中的行业类商会、科技类社团,发展基金会中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二是实现党的建设全方位覆盖。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各地逐步加大了对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推动力度,相当多的地区成立了“两新组织党工委”,以此来领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三是努力成为构建协商民主体系中的重要一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协商民主体系纳入了党的政治制度建设之中,要求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这意味着社会组织进入了协商民主体系构建之中,意味着在政协界别当中要有社会组织的重要界别。四是争取与企业、事业单位基本的等同待遇。《决定》指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转变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五是参政议政,发挥智库作用。智库建设是社会组织的主要任务之一。六是担当起参与公共服务的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组织的责任。社会组织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政府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工作。七是参加教育评估。《决定》指出,“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八是参与孔子学院、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的项目。《决定》指出“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等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项目”。九是加强自身的民主机制建设,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当前,社会组织面临四大考验:一是适应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考验,二是适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考验,三是“三个进一步解放”的考验,四是生存与发展能力的考验。应对四大考验,重点在于中国社会组织的功能培育问题,这是解决社会组织发展的关键所在。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功能培育侧重点不尽相同。如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重点培育参与公共服务建设能力,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建设的能力等;科技类与社科类社会组织要重点培育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能力,科技创新、协同公共的能力等。此外,各类社会组织都要提高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生存与发展能力及对外开展交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