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研究
2014-02-03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课题组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课题组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江西井冈山 343600)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是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永葆党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科学分析党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深刻指出,必须“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2013年2月24日,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
本文就当前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进行了探索。
一、当前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国共产党经历九十多年的发展壮大,截至2013年底,总数达8500多万。从整体上看,党员队伍结构在不断优化,素质在不断提升。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无疑是党的政治力量不断壮大的标志,也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获得广泛认同的表现。但随着队伍的发展壮大,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员发展有数量规划,缺质量评价
党要发挥领导作用,必须拥有一支高质量的党员队伍。邓小平曾说过:“一个人数少但有战斗力的党比一个人数多而缺乏战斗力的党要强得多。”[1]P348注重党员质量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员的发展工作。1990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2004年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党员发展要适度规模,“党员年增长率将控制在1.5%”。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积极落实会议精神。但是,也有地方和部门不能科学解读中央文件精神,出现了新问题,比如把适度发展党员的规模作为必须完成的数量“指标”来下达,然后又作为成绩上报;有地方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硬任务列为支部或支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量化指标;有地方将发展党员的数量视为支部负责人的“政绩”。在此背景之下,一些基层组织降低标准,或以专业人士业务水平为标准来确定发展对象,这些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此外,不重视党员质量评价和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也是当前党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两大问题。开展党员质量评价工作,既要注重阶段性结果,更要关注党员思想行为发展的全过程。过程性评价更为全面客观,但持续时间长,有时短期内不容易出结果。实际工作中,一些支部负责人思想上不重视党员的质量评价,有人认为评价党员费时吃力不讨好,还得罪人,因此,不愿意或不敢对党员行为开展长期的常规质量评价工作。即便是开展评价工作,往往也是形式主义,走过场,缺乏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二)党员发展有严密程序,缺乏退出的配套机制
为保证党员质量,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严密的入党程序,确保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加入组织。2012年新修订的《党章》第一章明确规定发展党员的基本原则,“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实践中,各地经过多年来不懈努力和尝试,积累了发展党员的丰富经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方法和模式。
相比较入党的严密程序,党员退出组织则缺乏配套机制。《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但长期以来党员正常退出组织的渠道并不畅通,退出机制的普遍性范本依然缺失。特别是在清退党员标准上,长期以来存在硬性指标好确定、软性指标难规范的问题,导致党内存在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挂名党员”,损害了党的形象。
(三)重党员发展,轻党员教育与管理
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态度不够端正,“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思想认识上“淡化”,行动措施上不力;重经济,轻党建,把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与抓日常工作“对立”起来;重发展,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轻视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二是教育内容有缺陷。党员教育内容设置应当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每个党员毕生都必须学习把握的基础性内容,其次则是在不同形势任务下要重点强调的拓展性内容。长期以来,党员教育内容结构的层次性分解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直接影响了党员教育工作的成效。三是管理制度不严格。有的地方“制度上墙”,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党员管理工作被动应付,缺少检查督促。
二、严把入口关,科学健全党员进入机制
科学健全党员进入机制是确保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完成党的历史使命与担当历史责任的前提与基础。建党九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积极探索党员进入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新的历史时期,党面临极其复杂的内外环境,影响党员入党动机的因素大量存在,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党员进入机制。
(一)质量机制:接收党员保质量
列宁曾说过:“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和清洗‘混进党里来的人’。”[2]P51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高度重视新党员的质量,并深刻指出:“为了建设工人阶级的先进的党,各级党委,尤其是高级党委,必须把接收党员的工作,提到应有的重要地位上来,必须总结过去的经验,使接收党员的工作走上完全正确的道路”[3]P61-63。
建国初期,毛泽东强调:“今后必须采取谨慎地发展党的组织的方针、必须坚决地阻止投机分子入党,妥善地洗刷投机分子出党。必须注意有步骤地吸收觉悟工人入党,扩大党的组织的工人成份”[4]P20。中央明确指出:“党的坚强有力,不仅仅在于党员的数量,而更重要的在于党员的质量。”[5]
党员质量不高,必将给党的事业带来灾难性后果。苏共垮台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总结苏联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垮台的经验教训后,各国共产党都在反思自己的队伍建设问题。德国统一社会党对党员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昂纳克在统一社会党十一大上说,在党的发展问题上,要把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统一社会党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办法。
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创立起就十分关注接收党员的质量,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与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质量,各地不断探索新机制。如有的地方尝试入党积极分子百分考核制:一是量化考核指标。考核分为:思想动态20分,现实表现30分,责任岗位30分,日常学习培训20分。综合考评成绩达70分以上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二是明确考核主体。考核主体由党委、党支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对入党积极分子四项指标打分,最后汇总综合成绩。三是执行考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在6个月内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票决决定入党积极分子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超过6个月,需重新考核。[6]通过实施百分考核制,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确保了新党员质量。
(二)规模机制:发展党员按比例
从党员数量上来看,党拥有一定数量的党员,是党所以称为党,具有战斗力和群众性的先决条件。战争年代加入共产党,意味着丧失生命的危险。和平年代加入共产党,可以获得名誉和地位。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深刻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告诫“各级党组织必须认识: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在人民中享有极高的威信,人民对我们的党的要求是很高的,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党员数目不足,而是数目已经很大,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应该根据党章的精神,不断地为更加提高党员标准而斗争”[7]。中央用意很明确,指出了党员数量在急剧扩大,适度控制规模不能不引起全党的关注。建国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经历了一个巨大飞跃。党员人数达8500多万,为世界第一大党,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随着时间的推移,规模还会不断扩大。大有大的难处,如此规模巨大的党员群体,要管理好、使用好、发挥好每位党员的作用无疑是个大问题。2013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核心思想是“控制党员发展规模,切实提高党员质量”。
究竟多大规模才为适度?必须在科学预测基础上,制定党员发展的总要求和宏观控制数。如果按1957年中央接收党员工作中提到总人口2.5%的比例,截止2009年底党员规模应为3300万(13.21亿*2.5%)。如果按最高限额比例3%计算,也应不超过 4000万(13.21亿*3%),而2009年实际党员数为7593.1万人。
畅通党员退出也是适度控制党员规模的有效途径。“据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抽样调查,不合格党员占总数的1%至5%,而每年能够清理出党的仅是其中的0.1%至0.25%左右,大量的不合格党员滞留党内,必然影响党员队伍素质,严重削弱党的战斗力。”[8]如果学者观点成立的话,那么将有379.7万(7593.1万*5%)党员被清退出党。这样一进一出来计算2009年党员人数应控制在3600万人(4000万-379.7万)最为合适。
(三)标准机制:考察党员依标准
严格入党标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贯坚持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光辉论著中,反复强调入党要求。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入盟条件;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马克思特别强调:“每一个支部对它所接受的党员的品质负责”。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党,历来重视党员标准问题。然而,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总任务不同,入党标准的具体内容自然有所不同。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个党纲中,对接受新党员的标准,明文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以前,必须与那些与我们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9]P279。并对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了规定。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中央干部会议上讲话中指出:“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党员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怎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对党员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我们需要通过讨论党章草案,对全党进行教育,然后在十二大正式通过党章”[10]P269。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第一章《党员》从第一至第九条对共产党员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党的任务需要,为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党的十四大又对党章进行了部分修改,其中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要求党员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的内容。十八大修正党章重申,新的历史时期,考察与发展新党员既要坚持标准,更要严格执行标准,为党把好“入门”关。
(四)信仰机制:思想入党是关键
就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毛泽东曾指出:“有许多党员,在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完全入党,甚至完全没有入党。这种思想上没有入党的人,头脑里还装着许多剥削阶级的脏东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无产阶级思想,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党。他们想:什么无产阶级思想,还不是那一套?他们哪里知道要得到这一套并不容易,有些人就是一辈子也没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只有离开党完事。”[11]P875
井冈山时期,党与红军大胆探索了思想入党的问题。通过思想建党,解决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里建设一个先进的工人阶级政党问题。新的历史条件下,各行各业需要一大批具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高度责任感,有强烈事业心,能够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大胆开拓,努力进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共产党员。面对日益增多的各种诱惑,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广大党员必须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入党,经受住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考验。
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思想入党问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江西万年县从源头着手,创新机制,规范发展程序,铺平思想入党的“阳光路”。全面推行发展党员“三推三定两票决”制(“三推”即党员、群众、群团及协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三定”即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两票决”即票决接收预备党员、票决预备党员转正),拓宽发展党员视野,着力把基层一线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同时,认真落实预备党员答辩测评机制,对那些不注重学习、理论水平差,思想不成熟、群众反映不好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山东省蓬莱等地市尝试入党积极分子“两推一公示”制。分四步进行:一是民主推荐农村非党优秀青年。二是举办培训班。三是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四是镇(街)党(工)委审批入党积极分子。通过此举,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既组织上入党,又思想上入党。
(五)监督机制:监督党员有群众
党(员)要接受监督,尤其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更要接受监督。每位党员都是党组织的基础和细胞,构成了党的肌体。党员素质的好坏,在人民群众中的印象如何,直接关系党的生命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体现着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因此,在发展新党员时,基层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直接担负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的重任,一定要尽职尽责,努力研究新形势下党员队伍思想的新特点、新动向、新问题;党委机关也要加强对基层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的检查监督,下大力解决基层支部监督不力,把关不严的问题。一要引导群众监督。坚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制度,使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全过程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二要加强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固定派人列席支部会议,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支部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讨论和表决。三要落实责任监督。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凡出现违规操作的,进行全程倒查,追究问题产生环节的责任人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群众监督这一点,目前许多单位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坚持走与群众相结合的新路:发展新党员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向即将发展的新党员所在单位的群众中投发不记名征求意见票,群众可以在征求意见票上填写“同意”、“不同意”或其他建设性意见等。组织部门在归纳整理这些意见票时,除了统计出“同意”、“不同意”、“放弃”的票数外,更重要的是将群众的书面意见和谈话意见整理反馈给即将发展的新党员,督促他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实践来看,群众对新发展的党员是非常满意的。新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也高,真正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畅通出口,科学健全党员退出机制
畅通党员退出机制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当前,各地都在进行试点,从探索的初步经验来看,科学健全党员退出机制还面临许多难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一)要明确党员退出的方针与原则
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区别对待,综合治理”。对腐败、违法犯罪党员的处置方针是:坚决清除,决不姑息。
早期井冈山时期,毛泽东针对队伍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分子,进行了我党历史上最早的整党活动——“九月洗党”。延安整风运动,清理了不合格党员,同样起到了纯洁队伍的作用。
新时期,为了更好地建设党,确保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中国共产党大胆提出了党员退党的问题。十八大党章重申,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并界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由此引发了如何科学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的问题。
党员退党是关乎党员政治身份的严肃问题,必须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严谨缜密。近年来,各地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分析归纳、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对十类情况的党员作退党处理:一是理想信念动摇者;二是政治思想消极者;三是宗旨观念淡薄者;四是革命意志衰退者;五是组织纪律涣散者;六是组织生活散漫者;七是工作作风漂浮者;八是廉洁自律松懈者;九是道德行为失范者;十是党性原则放弃者。
党员退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主动退出与被动退出并行的原则。现代政党应当赋予其成员有主动退出组织的权利。当然,主动退出的党员并非政治上有问题。对那些被劝退、除名甚至开除者,只要没有触犯国法,其公民权利不得受到损害。二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普通党员中的不合格但并无严重过错者应以劝退为主,必要时可以除名或不予登记;对那些因理想信念改变而要求退党者,应尊重其选择;对干部中的不合格党员或者腐化堕落者,则应采取坚决、严厉的组织措施。
(二)探索党员退出的有效路径
结合当前各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做法与经验,畅通党员出口渠道,必须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要尊重主动退出:允许党员主动退出,是现代政党开放品质的展现,是对主动退出党员的政治信仰自由选择权的尊重,也是对自身价值立场的自信和坚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党员精神家园彻底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主动要求退党;有的党员在改革中某些利益受到损失,过去的优势逐渐丧失,因而放弃对党的信任,也主动要求退党;还有的党员,特别是老年党员平时尚能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纲领,服从组织安排,但由于健康状况等原因而改变了信仰,主动要求退党等等情况。
对主动要求退出的党员必须制定科学有效的工作程序:1.提交申请。2.组织谈话。3.核实原因。4.审查资格。5.会议决定。6.通知本人。支部作出的书面决定与支部大会讨论的结果,在一定时间内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收。
二要慎重劝其退出:随着党员队伍的壮大,党的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当前,党内不乏存在“老、弱、散”的状况:年龄结构偏大、组织功能软弱、党员队伍涣散。如何有效管党治党,需要完善科学的党员劝退机制。
“无职党员”的劝退。主要是指一些偏远农村山区,年富力强的党员基本外出,村中留下的是一些年老体弱、无职无权的党员。这部分党员遇事往往“躲、退、让”。对此,上级组织要多关心、多体贴,更要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和平台,让他们大胆承担义务和责任,确有不合格且不愿意改正的,可以劝其退党。
“守摊型党员”的劝退。守摊型党员是典型的不作为党员。对这些党员,组织要进行及时的教育、约束和激励,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和危机感。对确实不求上进者,可以劝其退党。
此外,还必须对以下党员作出劝退。有的党员长年累月在外出务工、经商,既不与工作所在地的党组织发生关系,又不与原籍所在地的党保持联系,这种脱离组织,不交纳党费,不起作用的党员,应劝其退党;有的因年老体弱,身体不好而不参加组织生活,无心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拖欠党费,以及既信马列又信鬼神的党员,应劝其退党。
对劝退的党员,同样必须建立科学的工作程序:1.评议退出。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开展对问题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而本人既不从思想上认识,又不从行动上改正的,作劝退处理。2.审查退出。对因病长期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确实不能发挥党员作用的;对已确诊患有精神疾病的;对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工作岗位、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并且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经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寻找在一年以上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支部及时研究讨论,劝其退出;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作为自动脱党处理。3.报上级批准。支部大会作出退出决定,会后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4.存档备查。将处理的相关材料和决定存档备查。
三要尝试荣誉退出:这类退出适用离退休老党员。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全国离退休老党员达一千多万。这些老党员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曾经在各条战线上发挥过重大作用,是我们党的一大宝贵财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党员在发挥作用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在行动上不便,此时若要求他们与年轻党员一样参加组织活动,一样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更谈不上要他们尽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了。因此,统筹考虑高龄老党员问题也是实现党科学“瘦身”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要严肃开除退出:主要指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党执政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由于地位和环境的变化,容易使一些党员在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腐蚀下,经不起权力、金钱与美色的考验,个人主义恶性膨胀,跌进了特权、物欲的深渊,腐化堕落。一些想通过入党捞取好处的投机分子也千方百计地钻到党内来,他们吹牛拍马,欺上瞒下,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等等情况造成了党内在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不纯,对党的危害极大。因此,要坚持不懈地在党内开展反腐败斗争,对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开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决不姑息养奸。
(三)完善党员退出的后续工作
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是实施党的自我净化工程的操作规范。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中央最新文件精神,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清理。实践中,必须认真正确对待党员主动退党与被动退出的关系。对主动退出者不能有任何政治歧视,他们公民权益不能受到损害。对被动退出者,党组织要采取逐个谈话,要教育、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做个好公民。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中国共产党需要不断“纳新”,同时也需要及时“吐故”,唯有如此,党员队伍才能充满生机活力。科学的进退机制,既是给合格党员一种鞭策,同时也是给暂缓登记党员一种警醒,更是给一些改过自新甚至改邪归正的退党人员有重新入党的一种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常态化的党员进出机制,是我们执政党保持生机活力、实现中国梦所必须的。
[1]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刘少奇.论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4]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5]《中央对<福建省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的领导,迎接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高潮,发展与巩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意见>的批示》,1955年12月.
[6]房山区河北镇实行百分考核制度加强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EB/OL].北京长城网,http://web1.bjcc.gov.cn/News/8/20090721/1812.htm.
[7]《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接收党员工作的通知》,1957年2月.
[8]张宝林:关于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思考[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1(2).
[9]中共党史参考资料(一)[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1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