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模式
2014-02-03张长令
◎张长令
所谓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是租赁商以小时为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租赁服务的经营方式。当前,由于消费者对电动汽车产品缺乏充分了解等原因,我国电动汽车推广和市场化面临瓶颈。通过分时租赁的方式,消费者能够在租赁过程中了解电动汽车产品,进而加快其推广和市场化进程。
众所周知,电动汽车产业属于新兴产业,电动汽车产品是不同于传统汽车的新产品。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是一种新的服务形式。在向消费者提供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的过程中,租赁商完成了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向消费者传递价值和自身获取价值等一系列活动。因而,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从本质上说,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是新兴产业在新产品使用环节的一种商业模式创新。
一般而言,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模式的形成主要包括确立运营主体、识别潜在消费者和整合关键资源等环节。目前,我国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处于起步阶段,其模式面临运营主体乏力、潜在消费者模糊和关键资源分散等问题。为此,我国亟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模式。
明确运营主体。根据商业模式创新的相关理论,新兴产业中的商业模式创新行为需要由创新型创业企业来主导。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也不例外,其租赁商需要具备必要的创新型创业能力。具体而言,创新型创业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发现新的潜在市场的能力。第二,把握新的潜在市场的能力。第三,持续向潜在市场提供更多服务的能力。当前,由于我国一些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商不具备创新型创业能力,其分时租赁业务发展缓慢甚至出现萎缩。为加快推动我国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政府相关部门需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更多具有创新型创业能力的运营主体进入。
识别潜在消费者。潜在消费者界定不清晰等原因导致我国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面临消费者数量少、支付能力不强等特点,这又进一步导致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运营商亏损、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缓慢等问题。因而,我国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商亟需准确识别潜在消费者,从而实现持续稳定收益。据此推理,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的潜在消费者应对分时租赁服务有着迫切需求,具有较大规模且数量相对固定,有能力支付分时租赁开支。基于以上特征,我国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潜在消费者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城市上班族,主要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具有传统汽车消费能力但又不能获得牌照的群体;第二,政府工作人员,主要是公车改革之后不再进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第三,大城市间规模和路线相对固定的流动人员,如商务差旅人士和旅游群体等。
整合关键资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模式的运营需要借助必要的关键资源来实现,这就要求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商积极整合关键资源。笔者认为,这些关键资源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运营所需的基础资源,主要包括性价比较高的电动汽车、产权明确的运营场所、使用便利的充电设施、定价合理的电力资源、功能强大的分时租赁平台等。第二,拓展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质量的资源,主要包括提高消费者便利性的资源和扩大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业务量的资源。例如,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商可与支付宝、微信等运营商合作,增加消费者支付的便利性;租赁商还可与嘀嘀打车、快的等运营商合作,不仅能够提高消费者获得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的便利性,还将能够大大增加潜在消费者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