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三农”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江苏东海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情况调查与建议
2014-02-02◎沈和古晶
◎沈 和 古 晶
为“三农”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江苏东海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情况调查与建议
◎沈 和 古 晶
李克强总理指出,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既为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也为“三农”发展开出了良方。近几年来,江苏省东海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实践证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确实大有可为,不仅能够释放自身巨大潜力,而且能为“三农”发展注入强大生机活力。
显著成效:金融优质服务助推“三农”健康发展
综合考察东海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生动实践,我们感到,无论是金融创新,还是“三农”发展,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从金融服务看,农村金融业态日趋丰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地方特色金融体系初具雏形。一是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2013年12月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19.7亿元,比年初新增31.6亿元;贷款余额154亿元,比年初新增20.6亿元。全县存贷比达到70.1%,新增存贷比65.1%。二是金融体系日趋完善。全县拥有各类金融机构11家,农村金融组织4家,金融网点60个,从业人员600余人,金融资源配置趋于均衡。三是金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村级支付体系全覆盖,全县346个行政村及部分自然村安装POS机600多台,转账电话200余部,支付体系实现“村村通”;金融服务室全覆盖,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农村征信体系全覆盖,为23.5万农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
从“三农”发展看,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稳定繁荣、农民持续增收良好态势基本形成。一是现代农业积极推进。2013年新增高效农业13万亩,其中设施农业6.6万亩。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四家、农产品“三品”品牌62个。二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10个,95%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从传统种植、养殖扩大到农机、林业、手工编织、农家乐等各个领域,形成了“建一个合作社、带一批农户、活一域经济、富一方百姓”的喜人局面。三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050元,比上年增长11.5%。四是土地流转有序开展。全县181万亩耕地已经流转50%,农村产权交易额超过亿元。特别是依托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有600多个项目“待嫁”,已交易项目中有400余项溢价,有效实现了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主要做法:打造两个平台,构建五大体系
东海县是农业大县。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十二五”以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农业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的步伐明显加快,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极为迫切。2012年,东海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农村改革试验区并作为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主要承担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试验任务。近年来,以“打造两个平台,构建五大体系”为重点,改革试验任务快速推进。
(一)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2012年5月,成立全国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为农村产权交易和城乡资源配置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和有序流转,激发农村各种要素活力。目前农交所交易范围已扩大到10大类,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及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二手农用工具等。2013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全覆盖。
(二)建立村级“三农”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坚持互助合作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到2013年,全县已有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13家,入社农户1.6万户,吸收互助资金1.61亿元,投放余额1.4亿元,累计投放余额3.5亿元。例如,2012年整合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二家农业龙头企业,成立金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吸收社员入股488户,资金1900多万元,对114户农户投放互助金3616万元。与此同时,大力开展“三农”金融服务室建设,打造村级金融服务平台,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创新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早在2008年,东海县就探索县乡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和农户“五方联动”的金融支农模式,即县财政贴息,乡镇政府负责土地流转,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龙头企业帮助建设并指导农户生产,分期分批从农民出售收入中偿还贷款的联保方式。先后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试点、中小企业联贷联保试点,农村“阳光信贷”试点、“惠农卡”试点,水晶经营户联保助业贷款试点等。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村信贷担保物范围,将农村静态资产盘活为动态抵押担保物推向市场。
(四)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在人行东海县支行设立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服务中心,为全县23.5万农户建立信用基础数据库,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将农户信用评定结果与信贷挂钩,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进行信用村、信用农户的评选工作,着力构建乡镇政府、村委会、信用社、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体系。
(五)打造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加大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建设力度。先后引进江苏银行、张家港农商行、常熟农商行,挂牌运营邮政储蓄银行和四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信贷服务体系、农村支付体系,建设“三农”金融服务室,努力满足农户融资需求。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稳步扩展农保险种,县、乡、村三级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六)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会,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行业自律和风险防范,增进交流合作,提高合作社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成立金融工作办公室,加大对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金融情况通报、金融业运行统计分析及中小企业项目洽谈会议等服务制度,营造金融业发展良好环境。
(七)建立农村金融政策体系。完善金融考核奖励制度,制定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奖励办法等激励性政策文件,鼓励金融业改革创新。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县级财政设立支持高效农业、中小企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等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形成了财政投入100万,撬动信贷、民间及社会各类资本投入5000万的资金集聚效应。
突出问题:金融支农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由于受现有金融体制机制,经济发展基础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乡镇金融服务网点不足。由于金融资源按照盈利和安全的目标向县城集中,农业银行无盈利或微利的基层分支机构大都撤出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撤销,贷款审批权限上收,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严重不足,部分农村地区甚至出现金融服务空白。
二是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亟待深化。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承担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业务,对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金融服务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缺少针对农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中小企业的服务产品。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短,经验、人才、经营能力欠缺,对农村金融服务只局限于存款、汇兑层面。
三是非正规金融市场活跃但缺乏规范。由于农村正规金融服务不足,造成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等非正规金融快速发展。2012年底,东海县民间高利贷资金规模约为20亿元,约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5%。由于缺乏法律规范和监管约束,非正规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极易产生违法行为和民事纠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体系的风险。
四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农业保险支农功能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赔付率过高,各大保险机构不断压缩农险的份额和品种,农业保险险种逐渐减少、机构逐渐萎缩、承保深度不断降低。到2013年底,全县农业保险收入7256.8万元,水稻参保面积75万亩、玉米17万亩、小麦95.8万亩,赔付2500余万元,农业保险规模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的保险需求。
对策建议:以改革创新让金融活水更多流向“三农”
当前新农村建设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要求金融服务品种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多样、服务方式更加便捷,必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更好地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的多样化需求。
(一)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细分市场,建立有序竞争、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明确定位现有金融组织。农业银行的定位是服务农业和农村的商业银行,通过改善经营、增加业务种类来增加收益。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应延伸到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农村信用社要明晰产权,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的作用。邮政金融机构要通过业务产品创新,为“三农”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鼓励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发挥微型金融机构的信息和地缘优势,为小规模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大型金融机构应利用资金、网络、产品等优势,创新担保方式,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功能互补。
(二)建立主体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一是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信贷模式,如“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产”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推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提升还贷能力。二是创新信贷担保模式,扩大有效担保范围,建立主体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体系,探索农村宅基地、经济林权、土地使用权等抵押方法。三是大力推广和发展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的担保模式,抑制信贷风险。
(三)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以中小企业和个人用户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不断健全诚信系统,建立政府主导,企业、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参加的信用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信用个体户评选。二是加强对企业及个人信用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大金融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金融知识。三是通过优先放贷、实施贷款利率优惠、扩大贷款额度等激励措施,促进农民和中小企业提高信用意识。
(四)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是各个国家支持农业的普遍做法。按照政府政策扶持,公司商业运作的原则,构建农业保险体系。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网络,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建立健全洪水、干旱等面积大、影响大、灾害发生频繁的专项巨灾保险机制和再保险机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可采取免缴营业税等激励手段,并根据业务品种给予保费补贴。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涉农保险和互助性保险要实行与一般商业保险有区别的再保险,以分散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
作者单位:江苏省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