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社会风险治理机制的优化

2014-02-02黄元丰张美琴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政府

黄元丰张美琴

(1.赣南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其著作《风险社会》中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他指出,随着社会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社会风险和危机发生的概率也随之增大,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人类社会已进入风险社会时代。当前,我国改革正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在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日渐凸显。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风险和冲突,波澜不惊、平静如水的社会,而是一个风险不断呈现的社会”。[1]面对着众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迫切需要我们提高风险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以此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阐释面临的多重社会风险,分析当下社会风险治理机制的不足,提出社会风险治理机制的优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面临的多重社会风险

“狭义的社会风险是由个人或团体反叛社会的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失序和社会混乱的可能性,广义的社会风险是一切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蕴含风险、化解风险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也是一个风险不断产生、化解的过程。当前,我国社会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概括起来说,主要有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

(一)政府公信力的下降

以公民政府的信任度为基础的政府公信力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社会风险,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表现在多个方面。一是政府权力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为权钱交易提供了可能,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与公民对廉洁型政府的诉求仍有不一致;二是政府工作效率低下,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层级较多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升,与公民对效能型政府的诉求仍有不一致;三是政府职能的越位,主要表现为政府代替市场职能,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与公民对有限政府的诉求仍有不一致;四是一些政府官员官僚主义现象严重、脱离群众,甚至造成了群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与公民对服务型政府的诉求仍有不一致;五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政策制定和政务执行的公开力度不够,与公民对阳光型政府的诉求仍有不一致;加之部分地方政府、行政执法单位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随意性较大,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是和谐社会的倡导者、组织者和维护者,良好的政府形象对和谐社会构建十分重要,而由政府公信力下降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甚至造成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对立,引发了群众的“仇官”情绪,这些都将严重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贫富差距分化和社会矛盾凸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总量和人均水平均得到了大幅提升,但同时也加剧了贫富分化。一是财富高度集中,低收入者人数较多,依然有较大规模的绝对人口未达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基尼系数偏高,2013年公布的中国2012年基尼系数为0.474,处于“收入差距较大”阶段;二是城乡差距明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且至今城乡差距已十分明显;三是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特别是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已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四是地区差距扩大,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水平较高,西部内陆地区尤其是贫困山区经济发展水平依然较低,且由于资源优势富集效应,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将更加困难。收入分化是社会矛盾易发频发的重要原因,甚至将加剧社会阶层的对立,引发社会矛盾,当前的群体上访、集会抗议、游行示威、围堵公共场所、打砸抢烧、伤害等群体性事件就与贫富差距和利益矛盾有着一定的内在关联,这些都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公民道德的缺失和社会信任度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使得传统的价值观念和伦理规范受到冲击,“传统的人文价值受到挑战,原有价值体系被打破”。[3]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新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当前我国公民道德观念的“真空”局面。一是责任意识淡薄,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认识和实践都还有待加强,尤其是职业领域的玩忽职守、渎职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家庭观念淡化,随着家庭结构微型化、原有家庭的许多功能被社会组织所取代,家庭作为情感寄托、衣食来源、颐养天年之所的意义降低了,婚姻悲剧、家庭悲剧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三是个人道德冷漠,曾经轰动一时的“小月月事件”让现代社会道德冷漠问题再次暴露在人们面前,个人道德冷漠不利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网络道德失范,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兴起,网络成为社会治理的薄弱区域,网络领域的道德失范更难被管理和问责。比这些问题本身影响更为重大的是由这些问题带来的社会信任度的下降,个人对他人、对群体的不信任上升到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使社会赖以存在的和谐的交往关系被打乱,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生态问题日益突出

与前工业社会的主要社会风险是由自然力作用的自然灾害明显不同的是,生态危机是工业革命和科技进步带来的负面影响,带有明显的人为因素。工业革命与科技进步使人类从对人的依赖性阶段进入了对物的依赖性阶段,人类从自然和传统的人际关系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自身能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人类的心态从敬畏自然转变为战胜自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就处在这一历史条件之下。政府以经济增长甚至狭隘的以GDP的增长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的目标,生态和谐和人的幸福等因素被忽略甚至替代;单就经济发展而言,我国走的也是一条“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落后,大多处在全球市场产业链的低端,经济发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致生态问题日益突出。一是资源约束日益趋紧,耕地逼近18亿亩红线,城市缺水现象严重,石油等化石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矿产资源毫无节制的开采,特别是稀土、钨等稀有金属的开采缺乏规范和限制、资源浪费和流失严重;二是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近年来雾霾问题,已成为人民的“心肺之患”;三是生态问题日益突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植被破坏严重,生态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影响公民健康的重要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要社会风险。

(五)国际风险的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互联网的兴起,世界日益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我国的发展与世界的发展越来越密不可分,拥有更为广阔的市场和机遇,但同时也面临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其在国际政治格局、世界市场、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和有利条件,向我国推广资产阶级普世价值,宣扬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消费模式、生活方式、社会伦理,企图冲击我国的意识形态和公民价值观念,成为危害我国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风险;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和国际社会联系的日益紧密,国际风险与我国国内风险也有了更加紧密的关联,国际风险甚至可以直接转变为国内风险,如:国际恐怖主义、极端民主主义、狭隘的宗教主义、金融危机等世界性风险问题是世界范围内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幸免的,中国当然也不例外。国际社会风险的冲击是我国面临的又一重大社会风险,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思考和回应的话题。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社会风险治理机制存在的不足

“社会风险是一种预示着社会危害发生可能性的潜在危机,如缺乏治理,隐性的社会风险便会转化成现实性的危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4]而当前,我国关于社会风险的认识和实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事后治理,轻事前防范

风险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完善的事前防范、事中治理、事后追溯的风险治理体系,现阶段,我国正处于风险高发期,风险事件异常频繁,然而,风险管理体系却仍然滞后,在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以及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方面,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在风险预测、风险甄别、风险克制、风险防范、风险反馈、风险善后处理等环环相扣、密切联系的几个环节,缺少必要的衔接和联动,影响了风险的有效治理,当风险真的来临,并造成严重的后果时,却“捂着”、“盖着”,未能及时公布风险发展的态势,结果是“欲盖弥彰”,面对诸多风险的冲击,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影响社会稳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它们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甚至将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重微观治理,轻宏观建构

风险治理是一个全面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头并进、多举并行,既需治标,也要治本,既要注重个体事件的有效解决,又要注重在宏观上构建有利于风险化解的制度和环境。当前,我国的风险治理偏于重微观事件的治理,而对宏观建构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是缺乏宏观政策和制度建构,存在发生一件、治理一件的现象,对风险发生的源头追溯不够,没有建立健全有效地解决一类问题和防范治理全局性社会风险的制度和政策;二是缺乏宏观文化和环境建构,致使社会各界的风险意识淡薄、经验严重不足,对社会风险的敏锐性下降、洞悉新信息的效率性下降和神经系统的反应能力下降,一旦风险来临时,人们就会在他们遭遇到的各种偶然和意外面前惊惶失措。

(三)重政府主导,轻社会参与

当前,我国政府是单一的风险治理主体,增加了风险治理的难度,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治理的有效性。而我国社会所面临的风险的诱因是多样的,且呈现出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特点,政府在治理风险的过程中,采取行政命令的方法,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这种治理具有强制性、迅捷性、权威性的优点,也可以发挥政府在资源动员、社会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控制和解决社会风险。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政府独自承担的社会风险的治理工作,不利于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风险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而群众缺乏风险的知情权、风险治理的参与权,将大大降低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效果,这也将影响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重分散治理,轻资源整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的风险治理是全局性的问题,需要调动各种主体、整合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一个风险治理的合力,而当前我国风险治理资源整合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一是风险治理仅仅依靠政府资源,尚未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形成一支重要的风险治理参与力量;二是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不够,政法、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和力量配合不够,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明、相互推诿等问题,不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风险治理机制;三是不同地区之间的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尚未建立跨区域调动资源、形成区域联动的健全机制,有些地方政府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这不利于营造有利于风险治理的社会环境。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风险治理机制的优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必须站在全局性、长期性的角度考虑,着力构建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社会风险的预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需要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同时也为社会风险的治理营造有利的客观环境。

(一)坚持防范为主防治结合的风险治理思路

在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和治理过程中,必须做到既预防又整治,坚持防范为主防治结合的风险治理思路。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将预防放在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主要地位和优先位置,采取各种预防手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预测机制、风险甄别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减少社会风险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风险治理,并通过发展经济、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消除风险产生的源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三是建立追溯机制,对于社会风险,必须根究其产生的源头和深层次的原因,从源头上加以解决,并做好源头的监控。同时,对于社会风险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和地方,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坚持宏观建构微观治理结合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和治理过程中,必须既做好具体风险事件的整治,又从宏观上和政策上建立有利于防范、化解、治理社会风险的机制和制度,即坚持宏观建构微观治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一是做好宏观建构,完善制度环境,按照工程学原理,要增强风险治理的效果,就要在风险产生和影响的各个领域,建立理念一致、功能协调、结构统一、资源共享的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治理机制和制度,从全局视角出发,对各个层次、方面的风险因素进行统筹考虑,从整体性、全局性、长远性的角度作出制度和政策安排;二是加强微观治理,针对个别的社会风险事件,要在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和宏观政策的框架内做好具体的风险治理工作,个别的风险治理好了,也为完善防范、化解、治理社会风险的机制和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相反,个别风险治理不顺利,将不利于整个有益于风险治理的社会环境建设。

(三)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风险治理体系

在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和治理过程中,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或者主要依靠社会团体的做法都不是最有效的选择,因此,必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团体有效参与的风险治理体系。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政府是行政管理的主体,也是社会服务的主体,因此,必须拓宽政府规避社会风险的视野,确保政府在风险治理中的主导地位,明确政府在风险治理中的主要责任,发挥政府在风险治理中的主要作用,增强政府规避社会风险的能力和对社会风险的应急能力、处理能力和控制能力;二是构建多元主体,政府要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公民的积极性,使它们成为参与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有效主体,构建风险治理的多元主体,增强风险治理的有效性;三是加强多元联动,加强政府和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之间的协同与配合,确保人民群众对社会风险的知情权、风险治理的参与权,加强人民群众对风险治理的参与力度,在风险治理问题上确保能够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团体、公民之间有更多的共识。

(四)形成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的风险治理系统

在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和治理过程中,必须既发挥社会风险责任部门的主体作用,同时又整合各相关主体、相关部门、相关地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整合各类管理资源的风险治理系统。一是整合信息资源,快速、有效地收集各类风险信息,是做好防范、化解、治理社会风险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综合采用各种手段,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信息收集系统。同时,在快速、有地效收集风险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系统、风险预测系统、风险甄别系统;二是整合物质资源,要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公安、司法、民政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物质资源,加大对防范、化解、治理社会风险的物质投入,为风险治理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三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强各政府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多元主体的协调联动,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风险治理的积极性,增加人民群众对风险治理的参与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风险的知情权、风险治理的参与权;四是整合组织资源,要建立针对多元主体参与风险治理的动员机制、协调机制和领导机制,确保多元主体有序、高效参与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和整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1]崔德华.“风险”视阈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析[J].桂海论丛,2011,(6).

[2]冯必扬.社会风险:视角、内涵与成因[J].天津社会科学,2004,(2).

[3]张小飞.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变迁的间距及伦理困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7).

[4]黄家瑶.和谐社会构建中的风险及治理方略[J].河北学刊,2007,(3)

猜你喜欢

政府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依靠政府,我们才能有所作为
用“打包法”衡量政府投入不科学
政府手里有三种工具
看政府怎么主导“云医院”
政府必须真正落实责任
政府与市场
政府搭台 自由唱戏
政府主导 制度在先
推进改革需要政府的魄力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