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的思考与建议
2014-02-01方晓辉郭明菲
方晓辉 杨 磊 郭明菲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450007)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的思考与建议
方晓辉 杨 磊 郭明菲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45000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了环评工作的内容和深度,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分类管理名录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行业细分调整、环境敏感区界定、公众参与范围确定、简化要求制定等方面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以供决策者参考。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环境敏感区;公众参与
前言
我国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1]。2008年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已实施近5年,它替代了2003年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在我国的环评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使环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2]。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行业逐步细化,工艺及设备逐渐演替,现有《名录》已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项目管理需求。本文将对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特别是结合《名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建设项目分类需细化
目前《名录》中针对建设项目的分类还不够细化,比如:
(1)集成电路生产、半导体器件生产项目要求编制报告书,其标准只规定为前工序生产,但没有针
对前工序的细节做具体说明;
(2)汽车、摩托车制造中的整车制造项目,其是否包括整车组装没有做具体说明;
(3)黑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没有对热轧工艺进行分类;
(4)有色金属采选项目中,如果项目内容仅单一建设尾矿库,在编制报告类别上没有做相关说明;
(5)新建与改扩建城市道路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但《名录》中均要求编制报告书,没有合理分类;
(6)对于含喷涂的项目,如UV喷涂、广告喷绘等应该纳入何种类别没有相关说明;
(7)《名录》中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再生项目包含了回收、加工、再生三项内容,如果建设项目单独符合其中一项,应如何分类管理没有相关规定;
(8)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天然游泳场、宗教类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如何分类管理没有相关规定;
以上种种问题容易造成地方环保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中缺乏指导,对于一些分类模糊的项目只能依靠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主观判断[3],这样的后果将导致各地对同类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不一致。
要实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象的科学管理,就要细化现有的分类。其分类依据可参考国家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在此基础上重点细化污染影响范围大、环境风险大、污染程度深、易引发环境信访的项目。
2.部分建设项目评价类别须调整
评价类别的调整是《名录》修订和完善的重点,环境影响相对简单的项目如果编制为报告书,这将人为地增加项目成本,延长项目审批时间;而有些相对复杂或民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则需要适当地提高环评类别,举例如下:
《名录》中规定选煤项目新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改扩建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而实际上选煤厂项目由于在改扩建过程中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往往变化较大,且原有的环保配套设施不齐、老化或难以满足改扩建后的需要,因此建议选煤项目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名录》中规定年采10万m3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土砂石开采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这些非金属矿开采方式大部分为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及安全构成较大的影响,建议此类项目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名录》中规定三级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级以下等级公路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而实际上线性工程项目对区域生态影响较大,因此建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公路项目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外,部分改扩建公路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及拆迁,或者极少,因此建议此类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即可。
《名录》中规定处理规模5万t/d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而实际上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选址均距离城市规划区较近,且运营过程中有恶臭等环境影响,公众对其关注度较高,由此引发的群众信访时间也时常见诸报端,特别是小规模的污水处理项目由于其“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往往不够完善,由此造成的环境影响反而比较突出,因此建议此类项目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名录》中规定营业面积1000m2以上的娱乐场所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则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而实际上相当部分市区娱乐场所的营业面积不足1000m2,按要求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但却出现了许多环境纠纷问题[4],因此建议此类项目要考虑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区,如在环境敏感区的娱乐场所均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上只是列举了部分环评类别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归结起来,环评类别的调整应该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敏感区、公众关注程度等,另外还应该综合调研环评审批部门、环评编制单位、社会团体等,在此基础上综合考量,从而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3.进一步界定环境敏感区
《名录》中对环境敏感区的概念进行了解释,并有约16%的建设项目的分类依据与所处环境的敏感性有关。如项目涉及敏感区,则环评往往要提高编制文件的类别,但《名录》中并没有就如何判断、识别建设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作进一步的规定与说明。建设项目如在环境敏感区内,毋庸置疑肯定作为涉及环境敏感区进行环境管理。但如果建设项目处于环境敏感区外,这种情况该如何管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标准,
因为不同的项目、不同的污染要素其影响距离肯定是不相同的[5]。另外还有一些项目,其项目边界与工程边界存在差异,这就更加造成了判定是否涉及敏感区这一问题的复杂性,比如金属矿山开采项目中矿区与矿体的范围有很大的区别,往往矿区划定得很大,可能涉及环境敏感区,而矿体却距环境敏感区很远,矿山的开采活动不会直接影响到敏感区。
针对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其判定标准目前还处于讨论及研究阶段,不同类别的项目有各自的工程特征,判定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不能一概而论。由于工作的角度不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对于同一问题的理解角度也不同,这就造成了在这一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正因为对这一问题要做出客观的判断、识别是有困难的,才使得探讨变得更有价值和意义。
最终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是要依靠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建议设置相应的科研经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研,将这一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其研究重点应该在行业细分的基础上分别提出判定标准,这样不同行业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均有其相应的准则,从而也会结束目前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
4.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的简化规定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对已经纳入规划的建设项目,且该规划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以根据情况予以简化。比如市区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在城市规划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价,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对此类项目环评进行简化,这样不仅做到了审批的便捷高效,还减轻了项目建设的资金负担。
而在《名录》中并没有涉及有关建设项目环评简化的规定,因此建议在以后的《名录》修订中明确项目环评简化的要求。对于那些已经纳入规划,并在规划环评当中已经进行分析的项目,本着便民、高效、减轻建设单位财力负担的原则,可以降低该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编制类别及审批类别。但也应该防止一些不具备简化条件的项目趁机钻空子,因此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在完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才能简化环评及审批程序。
5.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和落实程度
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只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作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涉及公众利益且相对较敏感的报告表却没有提出公众参与的要求,各地按具体情况进行公众参与工作,随机性较大。但此类项目的公众关注度往往比较高、异议比较多,比如小型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输变电工程、餐饮业、娱乐业等敏感项目就存在这种问题,如果此类项目在环评审批阶段不纳入公众意见,在其正式运营后将可能导致环境信访问题的发生。
建议在《名录》修订中纳入公众参与相关内容,针对不同的项目及规模确定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要求,特别是对于群众关注度较高、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建设项目,在环评管理中应加入公众参与的要求。这样才能使环评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得到明确,从而进一步程序化,使之逐步变为可操作的内容,也能逐步改变公众被动参与的局面。
6.总结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行业细化也对环境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就导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要求我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现有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充分调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不断完善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制度。
[1]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3.
[2] 刘子国.浅析环评新管理名录出台背景[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0(3) ∶64-65.
[3] 贾宝亮.浅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制度[J].天津科技,2011(4)∶29-30.
[4] 许均圣,肖娅.浅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实际应用[J].环境科学导刊,2010,29(2)∶29-30.
[5] 张全东.关于环境敏感区的思考[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9,34(5)∶49-51.
Thought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Amendment of Classifcation
Catalogu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Fang Xiaohui Yang Lei Guo Mingfei
(Zhengzhou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 of Coal Industry Co.,Ltd., Zhengzhou,China,450007)
Classif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defned its content and depth. With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current classification catalogue exposed some shortcomings. 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classif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EIA from industry segmenting and adjusting, defne of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areas, rang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simplifying requirements, et al. The results of our study provide
for the decision-makers.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Classifcation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sensitive areas;Public participation
X820.3
A
1674-6252(2014)02-0010-03
方晓辉(1979—),男,河南郑州人,高级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环境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