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行政许可现况分析
2014-01-31赵菲徐凌忠李虹
赵菲徐凌忠李虹
1.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济南250012;2.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250012
山东省卫生行政许可现况分析
赵菲1,2徐凌忠1李虹2
1.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东济南250012;2.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山东济南250012
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规范许可审批行为是保障卫生行政许可质量的重要途径。2013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要求、山东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山东省卫生厅取消7项、下放13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本文对山东省2013年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的许可审批事项调整内容、卫生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我省卫生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为改进规范高效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秩序提供参考意见。
卫生行政许可;现况;分析
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规范许可审批行为是保障卫生行政许可质量的重要途径。卫生行政许可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准予其从事与卫生管理有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1]。2013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要求[2],山东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山东省卫生厅取消7项、下放13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本文梳理山东省2013年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中的许可审批事项调整内容、分析卫生行政许可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我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对策,对规范高效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秩序有参考意义。
1 数据资料来源
数据资料来源自2013年山东省许可受理发证的信息管理数据库。
2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基本情况
2.1 省级审批卫生行政许可项目
2.1.1 省级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的调整2013年,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64号令)、《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13〕246号)及《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3〕256号)三个文件,省卫生厅下达了《关于医疗广告审查权委托下放的通知》(鲁卫医发(2013)9号)、《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委托下放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卫食安监督函〔2013〕34号)、《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省级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政法发〔2013〕2号)等文件。取消了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产前诊断个人考核合格证核发及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机构资格认定等7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将医疗机构广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部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认定、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审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部分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护士执业注册等13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至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山东省卫生厅一站式服务大厅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由18项,缩减至9项。
2.1.2 省级卫生行政许可数据统计2013年,山东省卫生厅一站式服务大厅共受理医疗机构、涉水产品、放射卫生、医疗广告等16类卫生行政许可申请1222个,审批发放各类证件1263个。从证件类型看,新发证590件,占46.7%;换证(延续)271件,占21.5%;复核(校验)149件,占11.8%;变更192件,占15.2%;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能力审核30件,占2.4%;证件注销31件,占2.6%。从许可类型看,涉水产品228件,占18.1%;消毒产品146件,占11.6%;医疗机构214件,占16.9%;医疗广告275件,占21.8%;采供血单位181件,占14.3%;公共场所、放射诊疗等9类许可项目219件,占17.3%。
2.2 全省卫生行政许可数据统计
2013年全省共完成各类卫生许可217741个,从证件类型看,新发证占总数的27.8%;换证或延续占31.9%,复核或校验占17.8%;变更占21.3%;注销占1.2%。从许可类型看,公共场所、医疗机构、人员资质证书三类许可审批证件占证件总数的97.8%。在许可审批权限调整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接的许可项目中,医疗广告审批42件,涉水产品审批51件,消毒产品审批71件。
3 存在问题
3.1 被监督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规执业现象仍存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被许可人应当在该卫生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向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但是很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卫生许可证件过期,逾期未校验而继续违法执业。而部分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数量与实际开展工作的数量不相符。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单位领导不重视、具体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单位重视人员的技术培训而忽略法律法规培训等。
3.2 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不到位
与其他政府部门相比,卫生部门的基础培训就很薄弱,行政执法人员或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没有系统固定要求,培训教育的内容时限规定也没有统一[3]。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新的审批事项,但未参加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从而导致对被监督单位指导不到位、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3.3 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及质量有待提高
《行政许可法》对卫生行政审批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省卫生厅《关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行为的通知》(鲁卫字【2004】256号),明确了具体审批时限,省所也制定了《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鲁卫监【2005】111号),但目前我省从受理到出证超时限现象仍然存在。在检查卫生行政许可档案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审批流程不清;审核意见不规范、审核结论不明确等。这个情况有三方面影响因素,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卫生监督执法任务重;二是监督员责任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低;三是许可制度不健全;四是卫生监督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3.4 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2013年,省卫生厅下放许可审批事项的文件中要求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获得通过审批的企业、产品和机构名录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方便公众。但部分地区仍未达到要求,公开内容偏于形式化、表面化,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更新慢、缺乏互动性[4]。
3.5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需加强
2013年,我省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前后进行了3次大的调整。从2013年统计数据来看,部分许可事项工作开展缓慢。下放后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制、部门信息衔接机制不完善,存在职责分工不清,部门交叉审批、管理不规范等现象。
3.6 卫生许可信息化程度相对落
我省卫生许可信息化程度相对落后,由于没有统一的许可软件,目前我省每年全省的许可审批信息统计工作均由人工统计完成,工作繁琐,工作量大,容易出现逻辑错误。部分市已经开发或正在运行的业务系统也存在数据标准不统一,系统功能单一,信息孤岛等问题。
4 对策与建议
4.1 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卫生法制意识
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相对人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广大民众的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4.2 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
应建立完善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将培训的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纳入强制性的机构考核标准中。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培训体系,完善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实施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终生培养计划[5]。
4.3 完善许可稽查机制,规范许可行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自律,坚持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不断优化审批环节,建立卫生行政许可稽查机制,完善许可工作程序,落实许可责任追究制,强化卫生行政许可责任意识,确保卫生行政许可职责得到依法落实。
4.4 深化卫生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的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对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6]。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电子触摸屏多种方式公示卫生行政许可信息[7]。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收集卫生许可信息,及时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等情况对外,方便公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5 建立行之有效的后续监管模式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卫生行政许可应从重许可、轻监管转变过来。优化调整卫生行政许可职能、权限,提高许可效率。建立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管的联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消费引导,通过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引导群众监督[8]。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逐步推行“卫生许可、监督检查、执法稽查”三权分离,使有限的卫生监督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
4.6 加快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
尽快开发全省统一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信息系统可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卫生许可流程再造、简化许可审批程序、增加审批流程透明度,通过系统平台实现全省卫生许可信息共享、审批数据实时分析,提高许可审批效率。电子政务的运行,可使行政审批逐渐向监管和服务转变,即从部分业务网络化运行向多级多业务网上协同办公过渡,推进许可审批简化程序,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质量。
总之,要正确认识卫生行政许可实际情况,重视目前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方便人民群众让卫生行政许可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1]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R].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R].http://www.sd. gov.cn/art/2014/1/2/art_3883_4125.html.
[3]方建国,李陈凤,钟邦.卫生行政许可现状与发展的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2,28(5):668-669.
[4]潘瑜,田阳光,李延莉,等.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4(2):212-213.
[5]李贤冠.深圳市卫生监督培训体系建设实践经验探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3,20(5):487-488.
[6]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R].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2,19(2):103-104.
[7]郭振华.电子政务在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6(5):83-84.
[8]罗银江.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监管探讨[J].中国卫生法制,2014,5(22): 42-43.
R19
A
1672-5654(2014)12(a)-0032-02
2014-09-11)
赵菲(1981-),女,山东济南人,本科,公务员,研究方向:公共卫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