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应用于引产后出血的防治效果研究
2014-01-31刘新斌
刘新斌
山东省费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山东费县 273400
当避孕失败,或优生节育筛查中发现胎儿畸形等,怀孕产妇均需要进行引产处理。产妇的引产后发生出血症状,会严重影响到孕妇的健康,甚至当产妇产后的24 h出血量大于500mL时,会危及到孕妇的生命。随着引产后出血防治研究不断深入,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开始被大量的应用于临床治疗中,这对产后出血发生率和出血量的降低,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对2011年12月—2013年12月在本院诊治的80例引产产妇予以缩宫素联合卡孕栓,以及米索前列醇联合缩宫素对引产后的出血情况进行分析,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资料随机选自2011年12月—2013年12月在本院诊治的引产产妇11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方法将患者分成对照组、研究A组和研究组B组,均为女性。其中对照组30例,年龄20~36岁,平均年龄(26±5.63)岁,孕次 1~4 次,平均孕次数(1.6±0.8)次,胎儿平均体重(3.1±0.6)kg;研究A组40 例,年龄 21~35 岁,平均年龄(25±5.52)岁,孕次 1~4 次,平均孕次数(1.7±0.6)次,胎儿平均体重(3.0±0.7)kg;研究B组40 例,年龄 19~35 岁,平均年龄(25±5.73)岁,孕次 1~4 次,平均孕次数(1.8±0.7)次,胎儿平均体重(3.0±0.6)kg。三组孕次、年龄、胎儿的平均体重等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相关一般资料的提取均经过患者和家属同意,并且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患者的临床症状均与行引产治疗产妇的临床症状相符合,且均经过相关辅助检查确诊,符合引产指征[1]。
1.3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临床征象符合引产患者;均签署治疗和护理方案的知情同意书;无应用相关药物的禁忌症[2]。排除标准:严重的心肝肾脏等内科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内科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者;理解和意识不清晰者;不配合治疗和护理方案实施者;资料不完整者。
1.4 方法
将在本院诊治的引产产妇11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方法将患者分成三组,予以缩宫素30例作对照组,予以缩宫素联合卡孕栓(国药准字H10800007,生产企业: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40例作研究组A组,予以米索前列醇(国药准字H20000668,生产企业: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联合缩宫素 (国药准字H62020713,生产企业: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40例作研究组B组。产妇均经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辅助检查,均予以一次性的羊膜腔100mg的依沙吖啶注射[3]。针对对照组的孕妇,当胎儿在娩出以后进行20单位缩宫素注射,联合20单位缩宫素静脉滴注。研究A组的孕妇,当胎儿娩出予以20单位缩宫素注射,并予以3 mg的卡孕栓,直肠或阴道给药。研究B组的孕妇,当胎儿娩出以后予以20单位缩宫素的注射,并予以400ug的米索前列醇舌下含化。产妇的产后出血量计算,对胎儿娩出24 h产妇出血量比500 mL多产妇,进行产后2h和24h出血量计算,用容积法及称重法计算总和。
1.5 观察指标
观察并统计分析三组患者的产后2h和24h后的出血情况,以及治疗后的不良反应情况。
1.6 统计学分析
数据应用SPSS 18.0软件包统计分析,一般资料应用标准差(±s)完成表示,计量资料应用t完成检验,计数资料应用χ2完成检验,当P<0.05,表示比较差异具统计学上的意义。
2 结果
2.1 三组患者的引产后的出血情况
予以不同的治疗方案后,研究A组和研究B组两组患者引产后 2h 出血(161.2±53.1)mL 和(152.4±51.6)mL,比对照组(192.4±82.5)少;24h 的出血(207.3±51.2)mL 和(219.3±24.5)mL,比对照组(324.5±99.4)mL 少,比较差异明显具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并且研究A组和研究B组两组患者引产后2h和24h的出血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 1。
表1 三组患者的引产后的出血情况[(±s),mL]
表1 三组患者的引产后的出血情况[(±s),mL]
注:#P表示研究A组与研究B组比较;%P表示研究A组和对照组比较;*P表示研究B组和对照组比较。
组别例数2h的出血量 24h的出血量研究A组研究B组对照组#P(t)%P(t)*P(t)404030161.2±53.1152.4±51.6192.4±82.5>0.05(0.7517)<0.05(2.0112)<0.05(2.5998)207.3±51.2219.3±24.5324.5±99.4>0.05(1.3371)<0.05(6.4177)<0.05(6.4517)
2.2 三组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
予以不同治疗方案后,三组患者均出现轻微的腹泻、恶心、寒战和发热等不良反应,没有经过针对性处理,后自行症状缓解,比较无明显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如表 2。
表2 三组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n(%)]
3 讨论
引产产妇主要因子宫的收缩乏力、胎盘因素、软产道的裂伤和凝血功能的障碍等因素[4]。在产妇引产中,由于子宫肌对于前列腺素和催产素等敏感较差,会产生孕妇的产时和产后出血症状。本文主要对产妇产后出血予以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其中缩宫素属于产后出血防止一线用药,能够快速增强机体产后子宫的强制性收缩,进而实现迅速起到止血效果,但因缩宫素的半衰期较短,大约为3~10min,并且促进子宫的收缩时间短,同时缩宫素缩宫效果依据个体差异显著。卡孕栓属于天然的前列腺F2a衍生物,广泛存在人体的各组织和体液。卡孕栓具有增加子宫收缩频率和收缩幅度的效果,并且能够有效抑制内源黄体激素分泌,进而有效促使血浆孕酮的水平降低,最终终止妊娠,不会受到体内激素的水平影响,个体的差异性比较小[5]。同时卡孕栓能够有效促使子宫肌层的缩宫素受体出现增加,进而增强缩宫素效果。米索前列醇临床的给药途径较多,可进行阴道、口服和直肠方式给药,用药比较方便,且吸收比较迅速,具有加强子宫收缩,进而降低子宫产后出血效果[6]。本研究中主要对患者予以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得出患者产后出血量和出血率明显下降,进而有效证实了联合方案在引产术后出血防治中的效果显著,具有有效可行性。
近年来,临床相关前列腺素联合缩宫素应用于引产后出血防治中的研究文献比较多,且临床效果良好[7-8]。在本研究中,通过将患者按时随机数字表方法分成三组,并予以不同治疗方案后,研究A组和研究B组两组引产后2 h出血(161.2±53.1)mL和(152.4±51.6)mL,比对照组(192.4±82.5)少;24 h 出血(207.3±51.2)mL 和(219.3±24.5)mL,比对照组(324.5±99.4)mL 少,比较差异明显(P<0.05);且研究A组和研究B组两组患者引产后2h和24h的出血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研究数据结果与临床相关文献的研究结果相符合,进而有效证实了予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能够有效降低患者产后出血情况[9-10]。同时,本研究中对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进行分析,得出三组患者均出现轻微的腹泻、恶心、寒战和发热等不良反应,没有经过针对性处理,后自行症状缓解,比较无明显统计学上的意义,表明予以予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不会增加患者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好。关于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在引产产妇中的深入应用价值,需要以后临床进一步的研究证实和验证。
综上所述,针对行引产的产妇予缩宫素联合前列腺素方案,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产后出血,且能够不会增加不良反应,具有一定临床应用和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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