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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宣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探讨

2014-01-30

中国水利 2014年17期
关键词:水源饮水供水

陈 海

(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445500,宣恩)

宣恩县地处鄂西南边陲,位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南部,为云贵高原延伸部分,地处武陵山和齐跃山交接部位,喀斯特地貌发育,溶洞深洼密布,土地总面积2 737 km2,辖6乡3镇,总人口35.85万人。在国家扶持下,全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规划实施上按照 “因地制宜、能引则引、宜窖则窖、合理布局”的原则,科学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和雨水集蓄,大力兴建供水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口的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推进了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解决了水质不达标人口4 658人、水量不达标人口8.44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人口2.113 7万人、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人口4 505人,共11.4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根据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实际情况,工程建设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实施工程解决的饮水人数与农村饮水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据调查,全县无供水设施的人口为22.03万人,其中直接取用河溪水及泉水的有17.45万人,取用坑塘水的有4.58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宣恩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现状问题

1.水源不足

宣恩县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人口居住分散特点,造成饮水不安全。全县地层多为石灰岩类,溶洞分布广,山大坡陡,降雨地表径流汇流时间短,蓄集水能力差;同时,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且多集中于初夏,经常有连绵阴雨与持续干旱,造成严重缺水。部分地区供水水源缺乏,全县属山区,且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交通不便,村寨分散,河谷深切,相对高差较大,村寨大都分布在800~1 200 m高程之间,在丰水季节日常用水基本可得到满足,但5~7天无降雨,水源就会枯竭,是造成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2.水质不稳

调查全县供水工程情况,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完备的并不多。大致分为以下几种:①规模较大的集镇供水工程进行了水质净化消毒处理,规模较小的建设了水质净化处理设施,消毒处理不完善,还有的自行施工简易预沉淀、过滤,没有净化消毒处理。②分散供水工程中,饮水安全新建的供水工程有过滤措施和水池、水窖加盖、通气保护措施,其余多为引水或引水与集雨设施混合利用,无水处理设施,直接蓄入水池。全县饮用水水源中85%为地表水,供水水质受降雨等自然条件的影响特别大,水质混浊,供水水质极不稳定。③普通铸铁管和镀锌钢管管材管件锈蚀、破损,污水反吸入等造成污染。④只有简单的蓄水设施,降雨时管道引入山溪水,有的管材不合格,形成水质问题。⑤取用农业灌溉渠道水为饮用水,水源污染较为严重,还有的就近取用保证率不高的泉水,人畜常常混用,水质均达不到饮水安全目标。

3.投入不足

一是建设所需资金大,可靠的自流引水水源地较远,一般在3.5~5 km以上,有的甚至10 km左右,引水要翻山越岭,输水管道部分建设投资占比大,达65%以上。二是山大人稀、分散居住、高差较大的现状使供水管网辐射受限,实施时转运物质成本加大,管理人员费用增加,根据供水工程实际,山区人均投资需要750~880元,有的达到1 150元左右。三是改造扩建工程供水规模成倍加大,设备、设施老化,因受建设资金不足的影响,改造升级受到局限。四是建设资金扶持的额度有限,县级配套资金难,可解决人数很难与现实要求相适应。五是水质监测体系建立中,缺乏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及培训资金投入。

4.技术服务涵盖不全

由于饮水工程工作面广量大,前期及管理工作经费缺乏,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明显不够。一些小型工程由当地群众凭经验选择建设地点,实际施工时发现不合理再次变更位置;工程技术人员未及时到现场指导,施工中出现等工、返工、漏水、坍塌等一系列问题。

5.管理不足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虽然对工程运行管理分为集中和分散工程多种管理方式进行尝试,如采用乡镇水务归口管理,成立用水合作管理组织,承包、自管等形式,并取得较好效果,但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工程建成后,管理方式因工程规模不同而差别很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责任难落实;有的工程初期管理能保证较好运行,但时间一长,人们管理意识淡化,出现问题的管线段由农户自己维修,造成工程维护不到位,最终废弃。

二、对策及建议

1.统筹做好规划设计

工程方案总的要求就是按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水压、保证率、方便程度标准,结合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经济条件、水资源条件、地形和地质条件,合理进行工程布局。从水量、水质长远可靠等方面,合理考虑水源;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结合建设规划、农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要保证工程管理运行和维护的可持续性。结合项目区的水源特点及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情况,工程方案采取改与建结合,利用现有水厂进行扩、改建,管网延伸供水;利用地形和人口分布条件适度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有一定软硬件基础、水源条件又好的集中供水,对工程合理改造;严重缺水源,无法远距离输水、调水的地方建集雨蓄水工程。工程类型以自流引水为主、提水集雨为辅,有的可采用“长藤结瓜”式供水,缓解水源压力。水处理工艺一般采取常规沉淀过滤、漫滤及消毒等传统工艺。尽量选择便于管理、运行费用低的技术方案。

在进行工程规划设计时,特别是在选择水源和水处理工艺时充分比较方案。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做好水源勘测和调查工作,确保水源水质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避免盲目建设。宣恩县部分溪沟水基本无人为污染,是理想的饮用水水源,但受季节影响产水量有较大变化。全县共有水库28座,其中小(1)型水库9座,总库容1 117万m3;小(2)型水库 15 座,总库容 307 万 m3;中型水库3座,总库容24 288万m3;大(2)型水库 1座,总库容34 300万m3;共有堰塘505口,蓄水量282.8万m3。因此,具有合理利用好库塘水作为饮用水水源或者是备用水源的条件。

2.资金扶持,合理利用

从资金投入看,县级配套资金难,为解决好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须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制定有效的资金筹措计划。加强对社会投资的鼓励和引导,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城乡统筹的发展要求,政府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各部门密切配合,给予一定的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设立项目财务专户,实行专人专账,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工程资金不足时,需采取措施解决部分资金难题,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组,由村集体出部分资金或由村集体和农户共同筹资,如采用垫付资金,受益后合理分摊,或采用集贷结合的办法。从农村实际情况看,由于劳动力外出,工程建设组织投工投劳难度很大,需引导受益农户在其负担能力允许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

3.注重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长效运行

全县9个乡镇中有自然条件相对差、交通不便的偏僻村组,施工、管理难度大,必须尊重自然规律,结合地情,做到科学规范管理。

在工程建设管理上根据村镇供水工程特点和国家现行有关政策,以及《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组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签订责任状,部门协作配合,按照“规划建卡制、社会公示制、集中采购和招标投标制、资金报账制、工程监理制、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明确项目建设法人在执行“六制”中的职责。结合县人民政府行文的《宣恩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做到有专班负责总体工程质量管理,专人管理单项工程质量,受益户监督质量、进度。

针对面广量大的工作实际,争取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强政策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水务服务部门进行水利法规的宣传解释,使责、权、利三方自觉按法律法规行事,部门相互协作。县级根据行业技术标准、设计编制标准工程图集、落实管理办法,按照专班专人要求,定人、定责、定时,分片包干。乡镇培训一批规划、质量监督人员,在村一级培养懂施工、监督、管理的技术能人,为饮水安全新工艺、材料推广运用创造有利条件,使他们能够从技术角度检查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保护水源,加强执法

需科学合理地进行水功能区划分,统筹兼顾,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近远期以及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求,突出重点,以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为优先保护对象,达到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农村规划项目供水水源保护区,对生活饮水水源进行管理和保护,制定保护办法,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人为污染和影响水源,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环境责任原则,加强源头治理,确保水源质量。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在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养殖业、加工企业排放废水、废渣,禁止施用残留期长、剧毒性农药。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征得供水单位的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编制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以便必要时应急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5.加强运行管理

①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的差异,合理确定工程管理模式,明晰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明确责权,按照国家投资不流失、各方投资有权益、社会投资有回报的原则,明确责、权、利,保护调动各方营运积极性。建立灵活有效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机制,加强用水管理。必须采取适当收费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方式,才能保证工程长效运行。因此,水费提取和财政补贴相结合,中央、省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充实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等相关扶持政策,需要进一步执行。

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装表入户、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水价。水价必须由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充分考虑用水户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两部制”水价,村镇及分散供水实行农民“一事一议”定价,以水养水。对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供水规模在200人以上或跨村供水的集中供水工程,由乡镇水务中心归口管理,所有权属县水利局,经营权属乡镇水务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收费,实行管理、抄表、收费“三到户”,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对于供水规模在2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按成本核定水价,交由村委会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帮助受益农户成立用水合作管理组织,落实管理措施,制定管理条例,有利于节约用水,确保工程安全,做到良性循环、永久利用。有的小型工程也采用承包方式进行管理,由政府物价部门对水费成本进行核算后颁布用水价格,这样既解决了农民饮水困难和防止小范围用水垄断肆意抬高水价的问题,又有利于工程的管护维修。对于“一户一池”集雨供水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后,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水池(窖)成为农户的固定资产,管理维修完全由农户承担,终身受益。

③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统一管理监测体系。建立由县级水质监测管理中心和各乡镇供水工程的水质化验室共同组成的水质监测体系,建立地表水、地下水动态水质监测网,落实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集中供水工程要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分散供水工程要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探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农村水利信息数据库,为实现水利行业管理信息化奠定坚实基础,逐步建立水厂及饮水安全供水水源自动监测系统,不断提高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

④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是一个长期服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定期对各乡镇水利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集中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供水单位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水厂职工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使他们了解、掌握水利设施的管护常识。运行管理单位必须探索可行的管理措施,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规范管理厂区,培训专业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管理档案,制定可靠的供水保障措施,落实好日常管理与维护,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陈楚珍,廖霞林.湖北农村饮水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和思考[J].中国水利,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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