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程序与方法
2014-01-30刘雁翼彭忠福史广跃
刘雁翼,彭忠福,史广跃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330029,南昌)
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安全,须站在全局高度对全省农村自来水统一规划布局。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11年开展了以县为单元的农村自来水工程专项规划。
一、规划组织与工作程序
1.组织程序
根据 《水利规划管理办法 (试行)》和《江西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为区域专项规划,主要编制省、县两级规划,同级农工部、财政、住建、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
①省级层面:省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由江西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委农工部、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参与编制。省水利规划设计院为全省规划技术总负责单位,负责规划大纲编制、县级规划技术指导和规划成果的核实与汇总,并负责《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的编制。
②县级层面:县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以行政建制县(市、区)为单元编制,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和景德镇市由于范围较小,以设区市为单元编制。县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县级农工、财政、住建、卫生等相关部门参与编制。
2.工作程序
规划工作采取一次性布置、分阶段开展、自下而上、分期分批进行成果协调、核实与汇总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为两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为县级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编制与审批阶段。省级六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全省规划编制工作,在《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工作大纲》的指导下,开展规划技术培训、县级规划成果编制与核实工作,各县级规划报告经省级六部门联合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复。
第二阶段为全省规划成果汇总和省级规划报告编制与审批阶段。由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负责规划成果汇总和省级规划报告编制,省级六部门联合审查,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复。
二、规划范围、水平年和指导思想
①规划范围:江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城区(规划城区)及以下的农村区域(含省直有关部门直属农林场、所和监狱部门等,按其所在行政区纳入县级规划内)。
②规划水平年:现状年为201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③规划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江西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以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打破城乡界限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实行规划基本全覆盖,提高城市供水保障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健全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即确定区域供水分区格局,本规划供水区的定义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自来水供水网络所覆盖的区域。供水分区按以下方法划分。
一是考虑规模标准,高起点,上规模。规划突破以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乡镇和村为供水区域的范畴,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要求达到一定的供水规模,以利于提高供水标准和便于运行管理,具体有一县一网、多乡一网、一乡一网等布局形式。
二是考虑水源标准,选择区域优质水源。以水量供需平衡分析为主要手段,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统筹好水源水量、水质与供水区域的关系。具体操作时,水源的选择次序为水库水——河道水——湖泊水。大中型水库具有优质可控的特点,是优先选用的水源,并需根据水量平衡结果反复调算,确定合理的供水区布局。同时,为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对于城市和重要供水区,规划考虑了备用水源。
三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布局,合理确定供水区范围。具体操作时,以五万分之一航测图为基础,标注有关的人口(到自然村)和用水企业分布,并与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和乡镇总体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等相协调,统筹好用水对象的用水需求,综合地形地貌等因素,确定供水分区范围。
按照上述划分方法,江西省共提出510个供水区,其中按供水规模,1万m3/d及以上的供水区189处,其供水人口占总供水人口的88%;按供水覆盖的区域,一县一网、多乡一网、一乡一网的供水区共463个;按工程布置方式,多水源多厂一网、多水源一厂一网的供水区210个。根据分区结果可知,一是体现了上规模的标准,二是多数供水区为多水源布置方式,可互为备用,提高了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四、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1.有关指标计算方法
水量供需平衡分析以供水区为单元进行,主要内容包括需水量预测、可供水量分析和供需平衡计算三部分内容。
(1)需水量预测
自来水需水量包括居民生活需水量、企业需水量、公共需水量、饲养畜禽需水量、消防需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需水量、管网漏损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等。由于城市、乡镇、农村用水水平不同,规划对三部分需水量分别预测。为提高规划操作性,对规范规定的相关计算方法进行了简化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居民生活需水量:按定额法计算,为预测的用水人口与用水定额的乘积,用水人口的预测要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等,分城市、乡镇、农村三部分分别预测。
企业需水量:为预测的用水企业发展规模与用水定额的乘积,用水企业发展规模以现状工业增加值为基数,按8%~12%的平均年增长速度预测,并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协调。
其他需水量:包括公共需水量、饲养畜禽需水量、消防需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需水量,简化为居民生活需水量的一定比例估算,县城区取30%,乡镇区取20%,农村区域取10%。
管网漏损及未预见水量:按上述需水量之和的18%~22%估算,
水厂自用水量:按以上需水量之和的5%~10%估算。
总需水量:为上述各项之和,为参与供需平衡分析的水量。
(2)平均用水定额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采用调查分析成果,或根据规程规范和江西实际,城区、乡镇、农村分别取130~150 L/(d·人)、110~140 L/(d·人) 和 70~110 L/(d·人)。
企业生产用水定额:以万元工业增加值平均用水量表示,取70 m3。
(3)可供水量分析
江西省水源条件总体较好,共选取水源827处,其中:水库417座、山塘57座、河流338条、湖泊6处、地下水9处。水源供水保证率采用95%,对水库、河流、湖泊、地下水等不同的水源类型按不同的分析方法分别计算可供水量。由于水库型水源大多有灌溉任务,少数还承担发电任务,须同时分析其承担的所有供水任务,进行总体平衡。
2.水量平衡结果
水量平衡分析是一个反复的调算过程,当平衡结果为水源不能同时满足多供水任务时,则需调整水源或供水规模。当供水区有合适的其他水源时,可增加供水水源,满足需水要求。当供水区水源缺乏时,一是可适当调整水源原有供水任务,优先保障自来水用水需求;二是可适当调整供水区布局,缩减供水规模,以水定人,以水定城,最终达到合理平衡。
根据预测,2020年江西省供水区内总用水人口达到4 389万人,工业生产增加值为1 487万元,需水总量为46.78亿m3,水源总可供水量为86.48亿m3,其承担的灌溉等其他需水量为36.98亿m3。从平衡结果可知,水源可供水量能同时满足自来水需水量和其他需水量并略有富裕,说明在设计保证率条件下,水源可基本满足自来水供水要求。
五、规划主要成果
至2020年,全省共规划供水区510处,设计供水规模为1 590万m3/d,供水总人口达4 389万人,自来水普及率约达到91%。
规划新建及改扩建取水泵站装机6.1万kW,拦河低坝79座,地下水井52处,水库取水口495处;布置输配水管网长度7.9万km,设置加压泵站1 851处;新建及改扩建自来水厂930座,送水泵站装机9.4万kW。工程总投资416亿元。
规划整体国民经济评价指标为:全省平均经济内部收益率达8.35%,效益费用比为1.02,经济净现值达10.5亿元,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
六、建 议
①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是在全国率先编制的一部系统完整的区域性农村自来水专项规划,将对全省农村自来水工程总体布局和工程建设起到很好的宏观控制作用,具有较好的宏观指导意义。全省规划报告和各县级规划报告获得同级人民政府批复,是各级政府部门研究部署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法律依据,应予遵守并尽快组织实施。
②鉴于规划工作周期短和规划工作深度有限,建议在下阶段工作中,对本规划涉及的相关数据按相应阶段的工作深度要求进一步核实分析,并与工程实施时最新修订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行业或区域规划相衔接。
③严格落实国务院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逐步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通过技术、经济等多种措施,推行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1]彭忠福,马大前,刘雁翼,等.江西省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R].南昌: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2014.
[2]张明君,王玉太,赵玉庆,等.农村供水城市化 城乡供水一体化[J].中国水利,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