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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4-01-29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经济研究参考 2014年47期
关键词:保险资金保险公司风险管理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徐 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徐玉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 欢

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及面临的风险

(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的总体状况。

1.保险资金投资规模逐年扩大。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放开,资金运用规模逐年扩大。2004~2013年十年间,保险业保险资金运用金额年平均增速25.25%,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年攀升,从2004年的1.08万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7.69万亿元,十年间保险资金投资规模增长了7倍,最高涨幅达49.83%(见图1)。虽然总量已经突破7万亿元,但是增速有所放缓,2013年12.15%的增速为十年来的最低值。

从保险业总资产及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情况来看(见表1),2007~2013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其中险资运用余额稳步上升,险资运用金额占总资产比重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12年险资占总资产比重达到93.2%,2013年略有回落,但依旧显著高于往年,达到92.74%。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成熟,保险业总资产和保险资金运用金额的增长幅度趋于平缓。

2.资金运用日趋多元化,投资结构渐趋合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投资渠道的逐渐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截至2013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金额达到7.69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22 640.98亿元,占比29.45%;投资债券33 375.42亿元,占比43.42%;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7864.82亿元,占比10.23%;其他投资12 992.19亿元,占比16.9%。具体来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结构呈现出以下特点:

图1 2004~2013年保险资金规模变化情况资料来源:以上数据来自保监会网站和国家统计局网站。

表12007~2013年保险业总资产及保险资金运用余额 亿元

资料来源:以上数据来自证监会网站和国家统计局网站。

一是银行存款投资比重回落并趋于稳定。伴随着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的比例逐步增大,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逐渐降低。2004年以前,保险资金运用以存款为主,银行存款投资在保险资金运用总额中的占比最高超过80%。随着投资渠道的逐步放开,银行存款投资占比逐渐下降,并自2009年以来呈相对稳定态势(见图2)。

二是债券投资占比最大且渐趋稳定。2005年以来,债券投资规模占比始终保持在45%~55%之间,投资收益率亦保持在4%~4.7%之间,年均投资收益占行业投资收益的比例约为43%。债券作为固定收益产品,与保险资金的匹配性较好,虽然收益率不高,但相对稳定,能够满足保险资金流动性管理需要,因此,债券成为保险资金重要的基础性资产配置。

三是股票和其他投资比重呈上升趋势。金融危机以后,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和其他投资呈明显上升趋势,2013年达到20%。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新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方式层出不穷,保险资金的投资结构日益多元化。自2010年起,国家开始开放保险资金对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新兴投资方式在保险资金投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3.投资收益总体偏低且波动较大。总体而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偏低且波动较大。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以来保险公司年均投资收益率超过5%,但是2012年为3.39%,比2011年低0.1个百分点,在2006年以来的各年中,这一收益率仅高于2008年,为近年来的低点。受国家险资投资政策改变和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等影响,2013年保险公司实现了投资收益和收益率的大幅增长,全年实现投资收益3658.3亿元,收益率达5.04%。

保险资金投资于权益性工具方面的收益则显示出高波动性特征。自2003年开始基金投资、股票投资以来,保险资金在权益投资中累计投资收益为2767亿元,年均收益率7.76%。十年来,权益投资以13.17%的占比取得21.66%的投资收益,特别是2006年、2007年和2009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29.46%、46.18%、22.71%。但2008年、2011年和2012年,投资收益率分别低至为-11.66%、-2.34%和-8.21%,相关保险公司承受了巨大投资损失。

(二)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会千差万别。从风险产生动因来看,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的风险又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存在于保险企业的外部,不能被保险企业所控制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市场价格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政策和政治风险等,这类风险一般可以被量化、被衡量。内部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投资管理决策和操作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或操作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包括经营决策风险、操作风险等,这类风险不容易被量化。其中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对企业影响较大,如不加以有效控制或防范,则会危及保险公司正常运营。

图2 2004~2013年保险资金银行存款投资比例资料来源:以上数据来自保监会网站和国家统计局网站。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动引起市场波动,进而带来的投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的政策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层面:一是宏观政策变动经由相关投资产品对险资投资产生的间接影响,二是保险监管机构针对保险行业出台的相关政策对险资投资的直接影响。国家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将直接作用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税收等,从而导致相关金融产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进而导致流向这些金融产品的保险资金会面临收益或亏损的大幅变化。而保监会作为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机构,对保险业资金投资范围、规模、方向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资金投资策略选择和投资方式转换,这种政策的变化,尤其是国家相关政策的收紧将会使保险资金投资面临巨大的政策风险和投资调配成本。

2.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指产品或要素价格和供需变化、交易对象信用水平低下以及利率、汇率波动变化带来的风险。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的市场风险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而产生。险资同其他资本一样,一旦进入资本市场或金融市场,就直接受利率、汇率以及股价的影响,其投资收益与这些指标的变动密切相关,因此,市场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的首要的、最大的也是无法避免和消除的风险,直接影响着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保险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当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投向了基础金融产品,其中银行存款投资和国债投资占比最大。这些资产的收益率相对固定,且受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的影响较大,是典型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市场利率的轻微变动就会引发投资收益的巨大波动,从而影响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与收益率。另外,由于当前股价和房价的迅速波动且趋势难以预测,投向股票市场和房地产的险资面临的市场风险就更为复杂,保险公司对这些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面临着巨大挑战。

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投资债券的发行人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将因未能得到预期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保险资金投资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交易对象无法清偿债务的风险和交易对象信用评级下降的风险。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较以前更多地投向股票、债券市场、信托产品等新型投资领域。险资投资债券市场是其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一般来说,国债的信用风险较低,而金融债、公司债的风险相对较高,鉴于我国尚未建立起成熟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因此,保险公司在对这些产品进行投资时需多方考察并权衡相关指标,综合考察管理其信用风险。另外,随着金融市场逐步打破“刚性兑付”,投资于信托等金融产品的风险隐患也在逐步加大。

4.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在保险资金投资中,由于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会造成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具体可表现为资产和负债总量不匹配、期限不匹配、成本和收益不匹配等。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中长期投资工具较少,保险公司通常很难找到合适的投资产品实现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保持匹配,进而导致险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和“长钱短用”问题,不利于保险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当前许多保险公司没有形成科学成熟的投资理念,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在投资渠道逐步放开的政策背景下,盲目寻求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极易导致收益率上存在收益缺口,从而产生成本收益倒挂现象,给保险公司的运营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和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风险控制体系也不断规范和完善。在宏观层面,我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已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保险资金投资政策,规范了保险资金投资的原则、渠道、比例等,将一些高风险的投资工具排除在外,有效控制了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和保证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微观层面,保险公司通过建立风险控制目标体系、设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对资金运用流程进行过程风险控制并对控制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逐步建立健全了有效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风险管理起步晚等各种原因,保险资金投资及其风险控制过程中仍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保险资金投资的宏观监管体系不完善。

我国保险行业监管体系已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总体框架,以《保险法》为核心,针对不同类型保险公司设置不同层级的行政规范和部门规章,对保险资金的获得、投资和风险控制也有规范性要求。但是这个监管体系仍然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例如一些有重要作用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体系中地位较低,发挥的影响有限;资金投资风险控制方面的法律文件较少等。这些因素对保险资金运行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不利于保险行业的有序高效发展。另外,保险资金投资监管体系的立法速度较慢,无法配合保险投资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不利于监管机构对保险资金投资市场实施有效监管。

(二)我国金融投资市场不成熟,投资风险数据积累不足。

金融市场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场所,金融衍生品市场更是可以直接为保险投资风险管理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以对冲保险投资风险,因此,完备的市场投资体系及风险数据是应用定量风险管理技术的基础。但是,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特别是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缓慢。金融市场投资品种单一,且交易主体结构不合理,降低了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措施的可选择性;金融市场的不成熟直接导致投资风险数据积累的不足。另外由于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的历史很短、经验不足,投资组合中的产品主要局限于银行存款、国债等,保险资金对其他产品的投资规模有限,造成投资风险数据缺乏且质量不高,保险公司难以获得足够的保险投资风险数据来支撑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

(三)风险管理理念落后,专业化风险管理人才缺乏。

1.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理念落后。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严格限制导致保险资金多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等低风险资产,低风险的投资资产组合降低了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得保险公司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风险管理观念落后。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规模的扩大和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可投产品的放开,现有的风险管理文化和风险控制体系已经不能满足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需求。风险管理理念的落后使得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普遍认为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是对立的,风险控制就是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或者彻底规避,对投资业务中风险管理的认识片面狭隘。这既不利于保险公司资金投资业务领域的拓展,也严重阻碍了保险资金投资业务水平的提高。虽然近年来国内几家大的保险公司积极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工具,提高了国内保险资金投资风险控制水平,但是由于我国对保险资金风险管理起步较晚,与国外仍有较大的差距。

2.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人才缺乏。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通常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在专业能力方面需要从业人员以金融、财务、保险、管理等学科的知识为基础,同时掌握计量、数理统计、系统工程等研究方法。在综合素质方面要求风险管理人员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与保险公司各部门交流协作,能够在高压状态下完成自己的工作。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资金投资风险管理队伍弱小,没有规范的人员设置和分工,研究保险资金投资风险控制的专业人才也较少且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对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的完整系统的传承。

(四)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

1.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自保监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发布以来,我国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按照指引的要求建立了由董事会领导、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各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组织架构,但是当前各保险公司对风险管理基本上还处于集团层面,对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的控制没有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集团其他部门特别是投资部门工作人员对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不能很好地配合风险管理机构,薪酬委员会也未能将风险管理纳入其绩效考核范围。而且很多公司对风险管理机构在组织中的位置、规模和具体职责定位不明确,造成风险管理机构权属不明、职责不清,与其他部门不能有效地沟通交流,限制了风险管理部门应有作用的发挥。

2.保险资金投资过程风险控制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和在集团内部设立投资部。不论何种模式,都要求保险资金运用能按部门、按险种进行归类管理,并且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利用合适的衡量工具进行投资和风险控制。在实际操作中,保险资金运用中的资金管理主要还是采用条块分割的职能式管理,没有形成跨部门的业务流程管理模式,前台投资部门、中台清算部门和后台财会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财会部门与风险管理机构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内部控制系统与风险管理系统整合不规范,导致保险资金投资与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受到限制。一个完善的投资风险控制体系应考虑保险公司的整个运作环节,不能仅着眼于资金投资方面,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和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三、加强我国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培育良好的宏观环境。

1.完善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保险行业的法律法规以《保险法》为核心,辅以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行政法规,并通过具体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规定的执行。但该体系在实际运行中仍需要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快立法的速度和效率以适应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同时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保险资金投资运行过程有法可依;二是加大对保险资金投资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立法建设,在强调风险防范的同时注重资金投资的收益,以发展和收益促进资金的安全性;三是根据外界经济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对保险行业监管的相关法律条文,如对投资渠道的比例限制等;四是加大对保险相关行业的法律建设,除保险法外,要进一步完善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形成金融市场、保险市场、货币市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完整的法律体系,构筑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及风险控制的法律防线。

2.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只有丰富的投资产品、规范的交易规则、灵活的交易方式以及有效的投资监管才能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现阶段我国在完善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机制的同时,应重点关注货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体制机制建设。具体来说,对于货币市场,要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基准利率形成机制,为金融市场上各金融产品的合理定价奠定基础。对于股票市场,要注重完善和规范有关入市、交易、退市、税收、佣金等方面的法律规章,鼓励更多有良好业绩表现、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上市,合理引导不符合规定、业绩表现差的上市企业退出股市,形成动态的入市退市机制,在规范的监管下尽量发挥市场作用,保证股票市场的公开、公正、透明,使保险公司成为股票市场上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实现保险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共赢。对于债券市场,要积极推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的发展,同时形成合理的国债运作结构,推动国债市场化进程和形成多样化、多层次、不同期限的债券市场产品,为寿险等长期资金创造投资机会。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要有条件、分阶段逐步放开衍生品市场,开发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金融状况的衍生金融工具,为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提供更多样的投资渠道和更有效的风险对冲机制。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利用不同层次金融市场、不同投资产品之间的替代、互补、对冲和组合机制,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

3.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保险资金投资专业化服务水平。投资风险防范和控制需要具有跨行业复合背景的投资人才、管理人才、监管人才等。但是,我国在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上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机制。今后应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在短期内,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进行实战演练,提高金融、保险、风险管理等各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快人才引进和国内外人才交流,迅速补充保险公司投资和风险管理部门与监管部门人才的不足;从长期人才规划出发,要加大对相关专业的研究投入力度,利用高校及研究机构的现有资源建立保险资金运行和监管方面的人才资源库,培育这方面的高素质人才。

(二)健全保险资金投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效率。

1.加强保险资金投资监管力度,确保监管执行效果。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逐步放开,更多的风险点涌现出来,需要增加相应的配套监管措施来控制和防范风险。监管部门可以在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试点,开放新型的投资渠道,如不动产投资、抵押贷款、金融衍生工具等,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后,再逐步放开,扩展到多地区。与此同时,要将配套管理制度纳入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监管体系之中,加大对违反规定企业的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在拓展保险资金监管范围和提高监管力度的过程中,尤其需注意两点:一是要建立针对保险资金投资的专业监管部门,引进和利用高技术人才,提高对保险资金投资方面的监管能力;二是要转变过于行政化的监管方式,从市场配置资源的角度出发,抓住监管的重点即重点规范保险公司市场行为、保证偿付能力,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方式的灵活性。

2.丰富保险资金投资监管手段,建立动态监管机制。(1)建立以偿付能力指标为核心的监管指标体系。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稳定经营的基础,并且受保险资金运用效率的直接影响。保险资金投资监管应通过建立科学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并设置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从而将监管重点转移到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上。这些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比率、资金运用结构、流动性比率、盈利性比率、准备金比率等,同时可以通过定期现金流测试、偿付能力测试等一系列动态测试方法来预测和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可以使保险监管机构较早地识别保险投资风险,并及时防范,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我国风险预警系统还不够健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这方面的分析研究,对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标准。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主要包括设置预警指标和制定指南建设。其中预警指标主要用于对保险公司是否稳健经营做出衡量和评价,包括偿付能力、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实施指南则是引导保险公司根据预警指标建立符合各公司实际和具体情况的预警体系以及编制提交监管部门的风险控制报告等。

(3)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以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赔付、偿付能力等信息置于股东和公众监控之下。但是我国目前的信息披露机制还不健全,尚不能充分、及时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参照国外先进的风险资本评估、保险监管信息指标对我国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和信息披露做出具体要求,同时建立起保险信息共享平台,保证披露数据的真实、公开、透明,用市场自动约束机制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水平。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从国外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保险行业协会在保险监管、保险资金投资和风险防范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存在着以政府供给为主的制度缺陷。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保险行业协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的辅助监管作用,加强各保险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一是应重新定义行业协会同政府监管部门关系,保持保险行业协会的独立性,使其能够代表保险行业的共同利益,维护保险资金投资运行的正常秩序;二是要完善和改进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制度、人员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制定完善规范的从业制度准则,配备专业化的从业人员等,为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保障。

4.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提升监管效率。当前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逐渐多元化,资金监管涉及股票、债券、银行、外汇等领域,在分行业监管制度下,当不同金融领域的业务发生交叉时,容易产生监管混乱、重复监管、监管缺位或者出现监管漏洞等现象,导致监管资源浪费和监管效率低下。因此,应加大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等各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明确划分不同行业的监管责任,避免多重标准监管的冲突,构建有效的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金融市场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对系统风险的识别、检测和应对。对于跨领域的保险资金投资运用,可以设立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特别监管小组,有效弥补监管漏洞。在此过程中,保险资金运行监管可以充分利用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积极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交流和合作,引进和借鉴其先进的评级经验和技术,建设适合国情的信用评级制度,以为保险监管部门提供客观、公正的信息,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疏漏和偏差,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的监管效率。

(三)完善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1.转变风险管理理念,构建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型。随着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发展,现代投资和风险管理理念及模型得到不断改进和丰富。保险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客观实际,针对不同的投资风险建立不同的风险管理模型,转变投资和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引进和应用现代风险管理模型来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具体而言,一是应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即投资要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及匹配性,紧扣稳健性的投资宗旨,杜绝投机性的投资行为;二是要端正风险管理理念,建立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管理的应对机制,充分利用资产负债管理、投资组合管理、风险限额管理和套期保值管理等现代风险管理方法或模型对风险进行精细化和定量化管理,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效益、扩大经营保驾护航。

2.明确风险管理层级,构建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组织系统。风险管理组织系统是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三个层级。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系统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二是董事会对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组织系统的最高层级,对保险资金投资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其职责包括明确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分配风险责任,监督检查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等。董事会通常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日常决策和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并对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进行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管理战略的贯彻执行者,可以根据不同风险类别设置市场风险组、信用风险组、操作风险组等,具体负责日常风险管理,设计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等。风险管理各个层级的组织部门虽然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也需要与公司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将风险管理贯穿到公司经营全过程,尤其要加强同保险资金前台投资部门和后台财务、审计部门的合作。

[1]鲁建彬:《保险资金投资运用的风险管理》,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

[2]侯成琪、徐绪松:《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分散问题研究》,载于《财贸研究》2007年第5期。

[3]杨明生:《对保险资金运用与监管的思考》,载于《保险研究》2008年第8期。

[4]严继莹:《保险资金组合投资的风险及其防范》,载于《上海商业》201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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