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思考
2014-01-29盖志杰
盖志杰
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思考
盖志杰
水利部党组2014年6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本文以廉政风险防控为主题,结合水利财务管理中部门预算编制这一个环节,对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及廉政风险防控进行分析,梳理出水利部门预算编制的业务流程和关键控制点,分析廉政风险,确定风险责任主体,进行风险等级判断,并结合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一、水利部门预算编制业务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部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经过梳理,将水利部部门预算编制业务流程概括为“三上三下”,包括:编制预算项目规划、申报新增项目、编制新增经费需求、批复“一上”财政拨款控制规模;编制“一上”部门预算,批复“一下”财政拨款控制数;编制“二上”部门预算,批复预算。
二、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关键控制点
1.编制预算项目规划
(1)申报预算项目规划。关键控制点是申报的预算项目规划内容是否科学合理,从而促进单位职能的有效履行。
(2)评审预算项目规划。关键控制点是评审专家评审最终出具的预算项目规划的评审意见是否客观公正。
(3)审定预算项目规划。关键控制点是申报的预算项目规划审定标准是否统一、审定程序是否合规、审定依据是否充分。
(4)申请纳入部门预算。关键控制点是通过审定的预算项目规划的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是否落实具体承担单位是关键控制点。
2.申报新增项目、提出新增经费需求
(1)申报新增项目。关键控制点是新增项目需求是否科学、合理,新增项目评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审核。
(2)提出新增经费需求。关键控制点是基本支出新增需求基础资料是否真实。
(3)批复“一上”财政拨款控制规模。关键控制点是批复的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是否科学、合理。
3.编制“一上”“二上”部门预算,批复“一上”财政拨款控制规模和“一下”财政拨款控制数
(1)编制“一上”部门预算。关键控制点包括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收支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代编代报预算或向非预算单位安排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项目预算是否合规,包括同一项目是否多渠道申报预算、是否多报或提前编制项目预算等。
(2)批复“一上”财政拨款控制规模和“一下”财政拨款控制数。关键控制点是批复的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或控制数是否科学、合理。
4.批复部门预算
批复部门预算,关键控制点是部门预算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批复所属单位。
三、水利部门预算编制风险分析
水利部门预算编制风险点分析主要运用故障树分析法,结合审计、稽查等发现的问题,以不希望发生和要求应当发生的相关规定为基础。
1.预算项目规划编制
(1)申报预算项目规划。申报预算项目规划编制的内容不完善,不利于项目的实施,达不到项目预期的绩效,不能促进单位职能的有效履行,可能造成资金的浪费。
(2)评审预算项目规划。选择专家不全面,专家评审的方式、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评审的内容不全面,评审的方式与预算项目规划的内容不能统一,专家依据个人偏好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评审的标准,致使出具的评审建议不公正。
(3)审定预算项目规划。预算项目规划的审定,是整个预算项目规划的关键控制程序。审定预算项目规划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控制点,对申报的预算项目规划进行审定,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删除或修改,控制预算项目规划是否能纳入部门预算。审定预算项目规划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或者依据不充分,不能根据规划期内开展的业务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不能择优筛选,可能使得审定的随意性较大,或者以权谋私,依据个人意愿审定。
(4)申请纳入部门预算。主管业务部门根据个人偏好,不按照规定的原则将审定的预算项目规划纳入相关年度部门预算,或者未纳入规划的相关项目没有充分合理的依据而纳入部门预算,落实项目具体承担单位时依照个人意愿随意确定,使得预算项目规划前期相关工作没有绩效,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还可能造成以权谋私。
2.申报新增项目、提出新增经费需求
(1)申报新增项目。新增项目需求立项依据不足,项目内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单位职能,新增项目需求预算测算不合理。
(2)新增经费需求。新增需求不真实,虚报人员,骗取财政拨款。
3.编制“一上”“二上”部门预算,批复“一上”财政拨款控制规模和“一下”财政拨款控制数
(1)编制“一上”“二上”部门预算。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收支未能全部纳入部门预算。二是预算编制不规范,代编代报预算。根据预算编制规定,上级单位不得代编代报下级单位预算,也不得向非预算单位安排财政拨款预算。三是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四是预算的标准不真实,多申报预算,骗取财政拨款。五是违规申报项目预算,包括同一项目多渠道申报预算,多报或提前编制项目预算。
(2)批复“一上”财政拨款控制规模和“一下”财政拨款控制数。批复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或控制数时接受所属单位财物,以权谋私,造成批复的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或控制数不合理。
4.部门预算批复
部门预算批复不及时,不能在上级单位批复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部门预算。
四、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廉政风险责任主体、风险等级判断及防控措施
依据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的严重性和风险的可控性进行判断,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1.预算项目规划编制
(1)申报预算项目规划。预算项目规划编制部门是责任主体,存在虚假申报项目、套取资金的风险。通过制定有效的制度约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防控,因此风险等级确定为中级。
防控措施:实施规划的顶层设计,完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预算项目规划上报实行单位内部审签、集体决策;对虚假申报项目规划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2)评审预算项目规划。预算项目规划管理部门是责任主体,存在聘请专家依据个人的偏好致使出具的评审建议不公正的风险。专家评审意见是否合理比较容易判断,可控性较强,因此风险等级确定为低级。
防控措施:根据项目性质选取评审预算项目规划的专家;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尤其是要注意对专家评审建议进行复核。
(3)审定预算项目规划。预算管理部门是责任主体,存在以权谋私、随意审定的风险。通过制定有效的制度进行防控,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危害性,因此风险等级确定为中级。
防控措施:制定预算项目规划审查规则;推行项目规划公示。
(4)申请纳入部门预算。预算管理部门是责任主体,存在以权谋私,人为将项目申请纳入部门预算的风险。财政部门对申请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进行审批,降低了风险的等级,增强了风险的可控性,因此确定风险等级为中级。
防控措施:严格按照确定的原则申请纳入部门预算和落实具体承担单位;预算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加强审核。
2.部门预算编制
(1)申报新增项目、提出新增经费需求。申报新增项目和提出新增经费需求的业务部门是责任主体,存在申报新增项目和提出的新增需求不真实,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该风险通过加强审核,细化责任,完善制度控制,可以有效防控,因此风险等级确定为中级。
防控措施:建立和完善项目评审制;建立财政补助人员和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
(2)编制“一上”“二上”部门预算。预算编制部门是责任主体,存在违规或者虚假编制部门预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该风险通过采取建立相关数据库,加强审核,制定相关防控制度,可以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可控性较强。因此廉政风险等级确定为中级。
防控措施:组织专门人员审核下级预算单位编制的预算;进行预算编制质量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实施奖惩;实行编制预算的基础资料公示制度,建立下管一级的定期核查、通报制度。
3.批复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控制数
预算管理部门是批复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控制数的责任主体,存在上级主管单位(部门)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收受相关单位贿赂的风险。该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风险可控性较差,因此风险等级确定为高级。
防控措施:制定批复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或控制数标准,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项目支出实行支出定额;建立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或控制数批复质询机制;制定批复财政拨款控制规模或控制数惩罚机制。
4.部门预算批复
预算管理部门是部门预算批复的责任主体,存在不及时批复预算的风险。该风险主要来自上级预算批复单位(部门),具有可控性,因此风险等级确定为低级。
防控措施:上级单位在批复部门预算时规定直属单位批复部门预算的时限(15天内),并要求报上级单位(部门)备案■
(作者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233001)
(专栏编辑:顾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