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管水 为治淮保驾护航
2014-01-29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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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水管水 为治淮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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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0~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180多项重大举措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共产党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法治的决心和魄力。
立良法以行善治。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把水资源同粮食、石油一起作为国家的战略资源,提出了“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治水方针和政策,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198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规范水事活动的基本法。此后,相继出台了《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水事活动的法律、法规,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水的新时期。2002 年8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进入了全面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淮委认真贯彻实施新《水法》,持续推进法制建设进程,流域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提高。近年来,淮委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淮河流域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违法水事活动,直管河湖采砂秩序持续向好。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水利稽查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农村水利工作有序推进,国家级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扎实开展。直管水利工程管理取得新成果,刘家道口枢纽水利风景区被评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嶂山闸管理局通过国家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水利安全监督不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水行政许可审批规范有序。
作为流域管理机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贯彻到治淮事业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围绕中央治水方略和水利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淮委“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为推进治淮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厉行法治航标,大力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继续强化依法治水管水,为治淮水利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