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现状及管理对策
2014-01-26林官乐马仁翻陈炎
林官乐马仁翻陈炎
(1 浙江省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325027; 2 浙江省温州市林业局 325027)
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现状及管理对策
林官乐1马仁翻2陈炎2
(1 浙江省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325027; 2 浙江省温州市林业局 325027)
根据温州市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分析了温州市自然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与野保管理工作的现状,指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扩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和生境的保护,加大对野生动物产业市场的监督和引导,规范“许可证”审批制度、开展重点野生动物的专项调查以及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等对策,以期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存在问题;保护管理;对策
1 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与利用概况
1.1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
温州市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森林覆盖率达60.03%,分布着较多的原生性常绿阔叶林。温州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气候条件为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提供了有利的生存环境,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繁多,资源丰富。据调查结果统计,温州市现已记录陆生野生动物562种(包括文献记录),隶属32目106科。其中:兽类66种,隶属8目22科;鸟类409种,隶属20目68科;两栖类33种,隶属2目8科;爬行类54种,隶属2目8科。
1.2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利用
通过对2009年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经营状况调查结果分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在全市已形成一定的规模,经营类型包括养殖、食品加工、皮毛加工等,全市涉及野生动物的企业达188家,其中,从事驯养繁殖的企业93家,从事动物产品经营的企业95家,从业人员达到2855人,年产值25963.23万元。2012年野生动植物总产值为40271.55万元,是2009年的1.55倍,增长明显。
温州市养殖经营的陆生野生动物物种或品种达46种,其中:两栖类6种,爬行类11种,兽类13种,鸟类16种。在我国有分布的物种中,有5种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如国家一级的梅花鹿(Cervus nippon),国家二级的大鲵(Megalobatrachus davidianus)、虎纹蛙(Hoplobatrachus rugulosus)、黑熊(Ursus thibetanus)和猕猴(Macaca mulatta);有26种为“三有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单位数较多的为梅花鹿(Cervus nippon)、虎纹蛙(Hoplobatrachus rugulosus)、棘胸蛙(Paa spinosa)及环颈雉(Phasianus coichicus)等。
2 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现状
2.1 成立了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和组织
温州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2008年6月26日,成立了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开展了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活动,促进了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同时,社会上还自发成立了一些民间组织,如“绿眼睛”环保组织及护鸟队等。
2.2 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执法力度
温州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对破坏自然环境、非法捕杀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及时的严厉打击,近几年,林业、公安和工商等部门每年多次联合开展代号为“利剑行动”的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从而规范了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缓解了野生状态下陆生动物的生存压力。
2.3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为了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知识和有关政策,林业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摒弃滥吃野生动物陋习,倡导健康饮食方式,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2.4 规范了野生动物利用的管理
对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产品销售的企业,全部要求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而针对养殖和经营产业比重不平衡的状况,政府出台了政策,鼓励企业涉足野生动物保健品、皮革等深加工,以提高第二产业产值比例。
2.5 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
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森林公园,加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保护。截止2014年6月,温州市已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5个、省级森林公园13个、市级森林公园33个,涉及保护总面积8.348万多公顷。
2.6 健全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温州市于2007年开始先后建立了乐清湾省级监测站和瑞安市石井鹭鸟保护区、龙湾区灵昆滩涂湿地两处市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下达了建设经费,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2.7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护
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挂靠在温州动物园,一直致力于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从2009年至2014年6月共救治野生动物410余只(头)。另外,民间组织--绿眼睛环境文化中心,自2000年成立以来,着力于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人们关注环境、关爱动物,从2003年开始救护7只鸟类到如今每年将近300次的救护行动,每年救护数量超过1000余只。
2.8 深入开展科学研究
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温州市唯一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保护黄腹角雉等珍稀物种为目的。保护区建立以来,科技人员对黄腹角雉采取多种综合手段的保护,进行大量的科学研究,使保护区黄腹角雉野外种群数量有明显增长。
3 目前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3.1 野生动物生境遭破坏
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导致人类和野生动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冲突加剧,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展侵占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导致部分动物种类的数量下降,甚至绝迹。
3.2 资源过度利用和非法捕杀
人类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过度利用,使得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在短短的几十年内急剧下降,其中某些种类濒临灭绝,而且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的猎捕仍然在继续。通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的来源调查,主要以养殖为主,但仍存在部分野生动物是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野生种源的现象。
3.3 非法买卖
温州市野生动物的养殖和产品加工销售的市场较繁荣。而经营产品的来源渠道大部分通过外地引进,使部分养殖种类的种源和餐饮业的产品来源并没有明确、合法的来源渠道,给偷盗野生动物和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3.4 外来物种入侵
外来物种(或变种),如巴西红耳龟(Trachemys scripta elegans)、牛蛙(Rana catesbeiana)等,这些适应力较强的外来物种,一旦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逃逸到自然环境中,将给当地的生态系统构成很大的威胁。
3.5 保护小区建设滞后
温州市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岩岭和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是,目前自然保护小区建设滞后。
4 温州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对策
4.1 扩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活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生态道德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保护好野生动物。
4.2 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和生境的保护
做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前的影响评估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计划,针对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或者具有极大保护价值动物分布的区域,可以考虑转移部分资源进行就地保护,部分进行开发,也可采取迁地保护的方法;对经济价值大的部分物种,开展人工驯养繁殖,尽量减低对当地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的破坏。
4.3 加大对陆生野生动物产业市场的监督和引导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市场监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综合考虑养殖布局、养殖规模、经营利用效益、生态环境安全等因素,做好政策引导,合理规划,科学发展,规范监管。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实现有限资源产生最大效益。针对养殖和经营的野生动物,要监督动物的来源,避免不法分子直接从野外捕获后进行非法交易。
4.4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许可证”审批制度
由于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企业未经审批,私自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或经营利用,给主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不便。因此,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须加大执法力度,不定期检查辖区内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情况,严格把好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
4.5 开展重点野生动物的专项调查
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结合实际,对区域内分布的重点物种开展专项调查,明确保护对象,并评估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群数量、活动范围、生境情况等。根据动物资源的调查结果,认真论证与规划拟定保护区或保护小区建设方案,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重要森林生态系统,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区(小区)的办法,实行就地保护。
4.6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
加强对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研究,尤其是处于濒危状态物种的濒危原因、机制、种群特征、繁殖力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的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为物种的保护和资源的开发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同时,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信息库,将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情况及时、有效、科学地录入信息平台,内容包括养殖或利用的野生动物种类(品种)、数量、苗种来源、相关手续、利用方式以及企业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管理状况、经济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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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743(2014)04-0031-03
201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