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三个基因相关产品的分类界定
2014-01-23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4年1期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需要,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基因分析仪等 3 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作为 III 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 个)
基因分析仪:通过对样本中 DNA 或 RNA 分析,检测人基因数量和序列的变化。本产品不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分类编码 6840。
二、作为 I 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 个)
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测序法):检测人类基因组 DNA 文库的一组常用试剂和耗材,基于联合探针锚定连接技术的测序原理,与 BGISEQ基因分析仪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过程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是该测序反应系统的通用试剂。本产品不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分类编码:6840。
三、需视情况确定类别的产品(1 个)
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基因检测(测序法)Z 值计算软件:由两部分组成,导入并计算由 BGISEQ 基因分析仪输出的特定(21、18 和 13 号)染色体上的有效 DNA 序列数据,获得对应染色体唯一比对比率(UR%),与正常样本比较获得 Z 值,用于产前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 和 T13)基因检测数据计算。如果软件仅使用通用函数计算,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使用企业特有算法,则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 6870。
详情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5/96116.html 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