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村落特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基于缸瓦窑村的考察*
2014-01-22丁智才
丁智才
(1.厦门理工学院 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24;2.广西财经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所形成的具有历史的传统村落,汇集了多样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是地域特色文化鲜活的标本,展现着特色文化的独特魅力。在现代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形势下,特别是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的命运与保护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以冯骥才等为代表的专家学者做了大量呼吁和研究。*参见冯骥才《亟须加强对古村落文化的保护》,《农村工作通讯》2011年9期;刘士林《社会的都市化与农耕文化传统的夕阳西下》,《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1期;曹玮、胡燕、曹昌智《推进城镇化应促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城市发展研究》2013年8期;等等。新型城镇化一经提出,关于新型城镇化与文化及文化产业的关系研究也逐渐兴起,主要的研究兴趣和焦点大多是新型城镇化中文化建设的意义、路径等问题。*参见卜希霆、齐骥《新型城镇化的文化路径》,《现代传播》2013年7期;叶晓玲《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和传承文化》,《大众文艺》2013年17期;花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东岳论丛》2013年1期。而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尊重和传承传统村落文化传统,充分保护和利用作为文化空间的村落社会与特色文化更值得关注与探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1]国家刚颁布的《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发展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特色文化产业,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2]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参与新型城镇化是一种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改善,更是其文化的延续,涉及到经济、社会、文化与环境等范畴的全面建设。深入研究地域民族特色突出、文化信息承载厚重的传统村落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与路径,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文以地处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的缸瓦窑村为观察对象。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文化风貌,缸瓦窑村一方面已被列入城市新区开发规划的重要区域,在城市化进程中面临被解构的过程;另一方面该村又有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的特色文化资源,是南宁市地域特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点。如何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保护传承这些特色文化资源,做到发展特色文化城市与保护传统村落文化的互动共赢,这是一个典型的个案。论文试图从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传统村落特色文化视角出发,通过对一个传统村落文化的考察,根据村落特色文化的表现方式、生存状况及未来趋势,探讨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村落特色文化传承发展的困惑和前景问题。
一、缸瓦窑村落特色文化资源
缸瓦窑村,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良庆街西北面,近邻南宁城市新区——五象新区的主干道五象大道,是一个曾经以制作缸瓦为营生并鼎盛一时的村庄,处邕江河畔,风景优美。村庄原占地面积876亩,现有人口1200人。大约在清朝后期,有制陶艺人梁启圣、董七等从广东佛山石湾镇到此,发现这里土质很适合烧制陶瓷,且当地水路交通顺畅,于是便在此建窑居住从事陶艺制作。上世纪70年代以前,这里生产缸、罐、坛、煲、盘、碗、壶、瓦、排水管道等180多种陶制产品,产品远销湖南、广东、香港、澳门等地。在缸瓦烧制的鼎盛时期,全村有大小20几条窑,每年出缸瓦数百窑,慢慢变迁为今天的缸瓦窑村。[3]村中特色文化资源底蕴深厚,最主要有物质文化遗产缸瓦窑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香火龙民俗文化等。
缸瓦窑遗址位于缸瓦窑村中部,建于晚清至民国时期,距今约100多年。主要包括2个龙窑、2处作坊、2处废品堆、10多间用废弃大瓦缸及其他窑制器物建成的房子和院落,该遗址是南宁唯一的、广西罕见烧制陶缸瓦的古窑址,是南宁市陶瓷工业发展史的重要历史见证。[2]在制陶发达的过程中,缸瓦窑村民还就地取材,以陶产品作为建筑材料,将大小一致的瓦缸叠加起来,修建了一座座颇具特色的缸瓦屋。直到现在,还保留缸瓦屋及院落多间,清末民初的古民居一处。其中,最老的“缸瓦屋”已有近200年的历史。
香火龙民俗文化伴随缸瓦窑村缸瓦烧制的鼎盛而兴起,发源于广东佛山市的制陶古镇石湾镇,由清代传入缸瓦窑村流传至今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原为“火龙窑”点火前奏的庆典。由于当时陶瓷产品需求量大,水路通畅,物畅其流,缸瓦窑村的窑也越来越多,产量也越来越大,销售渠道也更广更远。当陶坯制好并装窑后,最重要的工序就是烧窑,吉时点火烧窑是一件十分隆重而又令人振奋的大事。为了庄严庆贺这一关乎成败的重要时刻的到来,村民按照那一长列的“火龙窑”形状,用竹篾、树丫编扎成龙的骨架,缠上当地盛产的仙人掌、老虎檬,插上排排香火,做成“香火龙”,在点火烧窑的时刻,准备好“三牲”、糖饼果品等祭品,先到土地庙焚香祭拜一番,然后鸣锣击鼓,穿圩过巷游舞,在夜空中划出光影,“香火龙”舞因此得名。虽然发源于佛山市石湾镇,但缸瓦窑村的香火龙舞比石湾镇的香火龙舞蹈规模更大,更有观赏性,且充满了娱人娱神色彩,目的是借助龙之吉祥,祝贺制陶业腾飞,乡民们生活富足。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种在点火烧窑前所进行的的拜祭活动,逐渐演变成民间节庆舞蹈项目——“香火龙”舞,寓意也由祈祷龙神保佑点火烧陶成功泛化成祈求平安吉祥,每年中秋期间举行。其时,在缸瓦窑村及周边地区的四邻乡间,香火龙穿圩过巷,在烟花爆竹和锣鼓声中激舞,耀目的火光,缭绕的烟雾,犹如龙腾云中,气氛热烈,场面壮观。缸瓦窑村形成包括制陶器、烧龙窑、祭窑神,舞“香火龙”等独有的特色民俗文化。
二、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现状
随着时代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工业制品替代,陶器逐渐退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行列。缸瓦窑村传承了数百年的民间窑火熄灭了,许多民间老艺人也已作古,缸瓦窑成了废弃的遗址。村里原来有5座龙窑,有3座已完全拆毁,1座则被破坏比较严重,窑口已被泥土封堵大半,只剩下一弯被杂草包围的半月形窑顶。目前,缸瓦窑村遗存窑旧址中保存最好的是三号火龙窑,坐落在村中央的位置,窑以青砖砌建,坐南朝北,龙窑窑头和窑尾已毁,现存的窑身长约11米、高约2.5米、宽约2.5米,窑身两壁的11个加火孔和拱顶存留完整。依坡斜建的这座龙窑,尚可以清晰地看到窑壁和烧结面,弓形的窑背似龙身、投柴孔边的支撑似龙爪,恰似呼之欲出的活龙。尽管窑头和窑尾已毁,但从地上留下的痕迹依稀可以看出往昔模样。[3]其他物质文化遗存,村内还保留有废弃大瓦缸建成的房子院落多间和建于清末民初的古民居一处,以及村民房前屋后,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陶缸、陶罐、陶管……被用来作院墙、厢房、厨房,房柱、篱笆、坐凳、米缸、花盆等。走进缸瓦窑村,村子早已不烧窑不制陶,但还依稀可见陶的世界。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缸瓦窑遗址被认定为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但至今未拨款修缮。
香火龙舞2007年10月被公布为南宁市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5月被列入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自2009年以来,良庆区政府连续举办了四届香火龙民俗文化旅游艺术节,旨在以原生态民俗文化为主线,通过“政府主导,商旅结合,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模式,弘扬优秀民俗文化,彰显良庆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对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和推进作用。七八十岁的一辈人是缸瓦窑村香火龙第八代传人,大多年事已高,现在香火龙的重任已经落在40—60岁的第九代传人上,老一辈传人主要指导龙的制作、舞龙技术等。村里已经有10多名年龄在10—13岁的第十代传人。南宁市良庆区计划将把“香火龙”民俗文化进一步做大做强,打造民俗文化旅游品牌,弘扬民俗优秀文化,促进良庆区原生态和次生态特色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村落特色文化面临的困境与问题
1、城市新区开发对传统村落的破坏。在当前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面临着保护与开发的困境,处于城市新区开发中的传统村落更是面临整体拆迁的危险。缸瓦窑村整体处在南宁市五象新区的核心区,新区建设需要征用和拆迁缸瓦窑村全部土地和房子。其中核心区58号小部分道路建设和国粮公司A3地块上的建设需要经过“龙窑”窑址。由于道路等基础建设、堤路园建设和核心区项目建设等规划建设,对不可移动的“龙窑”、“古树”、“缸瓦屋”历史文化资源破坏非常大,有的甚至全部征用、路过上述文物。[2]为此,广西文化厅、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南宁市良庆区缸瓦窑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建议》(桂文函〔2012〕550号)、《关于保护缸瓦窑村历史文化遗产的的意见》(南文报〔2012〕74号),村落所属的良庆区政府多次组织城区有关部门对缸瓦窑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但一直未有很好的规划。而随着推土机日益推进,该村面临拆迁困境,高楼林立的高档住宅小区已经建到村落门口。与物质文化相对的是,深层的问题早已显现且更为严重:以前的缸瓦窑村作为传统村落,是一个相对稳定、有一套自身运行机制的村落共同体,村落特色文化对村民有着强烈的内聚力和认同感,传统乡土人情、民风习俗及非正式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城市化的进程不仅改变甚至将吞并整个村落的土地、建筑,更重要的是打破传统村落原有的平衡,撼动了村落的社会结构,加速改变村落自身的发展轨迹。由于靠近城市中心区,缸瓦窑村民大多不从事农业劳动,更没制陶,为城市打工经商为多,人口流动频繁,土地作为村落文化赖以存在的基础瓦解。城市与村落的日益融合,村民与城市联系不断增多,村落的生活方式受城镇生活方式影响而发生改变,城市文化开始快速进入村民的生活,传统村落文化受到了冲击,村民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变化,村落文化的维系力量在不断弱化。在调查中,村民对村落特色文化一知半解,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自豪甚至自信,有的认为遗存窑旧址没什么好看的,香火龙也只是到中秋时热闹一下而已。对于村落的文化记忆,也只是留存在少数年事已高的老人心中,年轻人基本知之不多。
2、文化空间逐步丧失。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4]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空间中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5]。村落社会文化遗产总是与民间的信仰观念、禁忌、仪式、神话传说等水乳般交融在一起的,具有浓郁的信仰色彩。缸瓦窑村因烧制缸瓦兴盛而得名,香火龙因“火龙窑”点火而产生,这个最初点火烧陶的拜祭活动,慢慢发展成祈福的民俗文化活动。虽然后来民间窑火熄灭了,但村民的信仰与祈福心理还在,香火龙才能长盛不衰,村民们还踊跃捐资,修了一座“三圣公”庙,终年香火不断,并于中秋前后扎制火龙祭祀。从老一辈传承人访谈可知,以前村民们是每年中秋自愿捐款造龙,插上排香举火龙边游边舞。火龙游经每家每户时,户主出门燃放烟花爆竹欢迎吉龙光临,拿出优质的香给火龙换上,舞龙结束后,村民在龙头处取下三支龙头香,视为吉祥之物,拿回家中祭祀祖先,以保合家平安,六畜兴旺。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村民对村落传统的日常生产、生活日益陌生,村落共同体的最后一道堡垒——社会边界逐渐淡化,村民社会关系网络发生变化,村民与村落的互动关系渐渐弱化,传统信仰逐渐减弱,工作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使他们原有的亲缘、地缘关系也由农村扩展到城市。作为传统的民间礼俗和庆典仪式,香火龙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历经变迁,其活动内容、方式及其文化内涵也不断变异和重构。为了举办民俗文化节,香火龙又被集中到宽阔的城市广场中心区展示,缸瓦窑村虽然在中秋节期间还要举办自己的香火龙舞活动,但在村民心中已没有了以前的神圣感。象征村落共同信仰的三圣公仍留在村落中,也不再具有实质性的象征意义,除了特定时间一些老年人外,拜祭的村民也逐渐减少。
3、文化生态日益恶化。“传统村落的民俗文化活动,其本初的生发空间,必然是依托自然条件的现实生产、生活环境。”[6]如果具有血缘、地缘特征的“宗族乡村社会”的村落格局被打破,村落社会被解构,村落活态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消失,传统村落特色文化的生态就会遭到破坏。香火龙最初在点火烧窑前所进行的祈祷龙神保佑点火烧陶成功的拜祭活动,缸瓦窑村传承数百年的民间窑火熄灭后,香火龙慢慢发展成一项祈求平安吉祥的有文化价值的民俗文化活动,其关键点在于精神想象的扩张。村民通过这种祭祀、祈祷的公共仪式,以及与之相关的传说、禁忌和民俗规则,来维系和传承对村落、乡土、族群的认同感。而随着城市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这种认同感在渐渐淡漠,村民以前的虔诚、敬畏、自律的内在精神需要渐渐失落,香火龙文化的活动形式与内容变得简单化、实用化,艺术特色和乡土风味在淡化。每年由良庆区文化局下拨经费,由几个传承人负责组织,群众自发参与程度低,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表演而举办,不再具有文化认同和精神归属的意义。以前有深厚造诣的师傅因年事已高,逐渐退出舞台,有的相继谢世,香火龙技艺也难以得到有效传承。虽然还有少数年轻人参加,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短期内根本不可能精熟掌握香火龙舞的各个表演环节和套路。村中一些年轻人进入城市打工,参加演出活动也越来越少,蜻蜓点水的参与,技艺很难提高。笔者调研发现,制作香火龙的还是以老年人为主,年轻人很少参与,很难将一些制作的诀窍教给年轻人,很难实现龙的制作技艺的传承,在龙舞的表演中,一些人都是临时上场的,跟着前面的人来舞动,步伐不整齐等情况比较突出。良庆区文化馆廖中伟副馆长也承认:“每年都会给一定的经费,利用中秋节之前让他们办班,对一些年轻人进行培训,先后有120人。但舞出来的质量不高,在舞步上,与外边舞出来的龙相比,火候明显不够。”
4、无支柱产业,保护传承难以持续。传统村落衰败和消失的原因很多,其中关键的原因莫过于传统村落业态的崩溃,村民无法在传统业态的各产业链上谋生,只有迁徙到城市谋生,村落文化保护也无从谈起。缸瓦窑村农业土地本来就很少,历史上以制陶产业兴盛,制陶产业退出历史后,大多数村民游离在城市边缘,以打工或经商为主。村落面对被工业化及都市化掠夺大部分资源而无力解决其凋敝的困境。龙窑、缸瓦屋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修缮需要大量资金,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到位,遑论整个村落的保护。政府没有大量资金投入,而开发商如果投资,看中的往往是土地的利益,所以,这些年来虽然政府、学者做了调研,也有很多相关报道,但遗址依然荒草丛生,村落依然日益被侵蚀。而香火龙的资金问题也一直是其传承发展中的一大问题,虽然赶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香火龙活动的资金得到政府的资助。从2005开始,良庆区拨出专款1万元,用于扶持、保护南宁香火龙舞,并组织南宁香火龙舞队开展演出活动。2006年投入1.2万元,用于南宁香火龙舞道具的制作,并进一步扶持南宁香火龙舞队积极开展传承演出活动。2007年城区政府拨专款0.8万元,文体局向社会筹措资金0.6万元,用于宣传和制作南宁香火龙舞的宣传板报,以及普查和保护的专项经费。[7]自2009年以来,每年一度的“香火龙”民俗文化旅游节,是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如果要将香火龙继续发扬光大,这点资金仍然是杯水车薪,而缺少自我造血功能,难以维持长久。
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传承的思考
传统村落特色文化包括了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还包括村落文化与自然环境关系,是一个文化的综合体。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是建筑的保护,还有村落赖以生存的土地和环境,更有非物质的文化传承,只有这样才能延续村落的文化脉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要让文化遗产在城镇化发展中成为特有的竞争力,促进城镇建设与文化保护的双赢。
1、利用文化资源优势,推进特色城镇建设。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是以文化来引导城镇发展,突出城镇特色,树立城镇形象,提升城镇功能。处于城镇化进程中的传统村落应充分利用固有的特色文化,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摒弃大拆大建,在发展规划包括空间布局和内容规划方面,立足于“传承文化,保留风貌,改善环境”,把彰显地域特色的文化元素和符号体现到城镇发展和改造中去。通过发展“一村、一文化、一特色”,利用文化创意的理念,由当地居民发掘原有的地方资源,结合地方地理环境、历史沿革、民俗节庆、民俗文物、名胜古迹、休闲景点,运用创意的思维建设特色城镇。缸瓦窑村处于城市新区核心位置,村落特色文化资源丰厚,可便利地利用文化资源实现特色城镇化。通过现代创意,将城市流行娱乐形式与当地自然文化资源结合,在城市化建设中保持村庄的建筑风貌,利用特色文化合理规划,打破单一的、对物资环境的改造观念,规划在城镇化与村落文化保护之间寻求到了一个契合点。缸瓦窑村所属的南宁五象新区目标是文化建区,打造这样一个文化突出的特色城区。按照南宁城市内在的发展规律,顺应城市的肌理,缸瓦窑村围绕特色文化资源做文章,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民俗与新区较好的结合。建设文化旅游特色街区,规划利用现有的窑址、庭院,经过修复、完善后形成富有创意的民俗文化村,通过传统窑洞、传统建筑等景观协调,以营造具有传统风格的居住形式,在景观地、游客和居民之间找到一种平衡,通过传统文化与现代创意相结合,促进村落文化资源与城市文化特色的有机融合。还可吸引国内外艺术家到此进行艺术创作、交流等,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广西当代艺术家群落的文化品牌,甚至建设中国-东盟瓦窑(南宁)国际艺术城、建立瓦窑影视拍摄基地等。最终将处于城市新区包围中的缸瓦窑村建设成既接续传统文脉又富有时代特征的新聚落,提升南宁五象新区的文化品位。
2、营造文化社区,重建文化空间。新型城镇化着重破解传统城镇化建设中“城镇空壳化”和“人的城镇化”的双重难题,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提高城镇化质量。村落居民是村落特色文化资源的守护者、传承者,理应成为城镇化建设的参与者、城镇化发展的受益者。传统村落的保护不仅仅是物质环境的修复或重建,更需要关注到村民的精神世界,修复他们的精神世界,“让村里的人真正认识到,村子里祖辈流传的民间故事与神话,老人们哼唱的小曲、小戏,能工巧匠们制作的木雕、石雕以及灰塑、嵌瓷,是多么宝贵的记忆和技艺。我们在极力寻找、呼唤的,是村民的文化自信,是村民保护故园的自觉。”[8]让村民说话,就是让村落的灵魂说话。合理开发利用村落特色文化资源,要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正常进行,保留每一个景观地自己的“场所精神”。这方面,台湾的社区营造就是很好的例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发挥作用,旨在建立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建构社区生命共同体。房屋建筑保护只是传统村落保护的物质外壳,留住传统村落的居民才是留住文化的根,村落居民的自愿、自尊、自动才是恢复传统民俗文化活动空间的关键。村落的修缮改造,要能给予居民一定的生活舒适度和社会发展度。团结各方力量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营造社区共同的文化氛围,发展社区独特产品产业,结合当地发展的诉求,以整个村落作为民俗文化空间,一方面提升了他们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村民通过参与民俗活动等人文活动的方式,重新正视自己的生活环境及文化资产、搜寻居民的历史记忆、激发居民对美化空间及未来可能发展的想象、凝聚居民对村落的认同情感。村民共同参与,自我管理,自发性地由下而上推动小区营造,而不是政府的指令性行为,这样才能找到属于在地的生命力,找到了村落社区的核心竞争力。
3、重视整体性保护,恢复文化生态。文化的真实性是人类文化——特别是那些比现代的西方消费文化更为传统且意味深长的文化——所具有的纯真和本原的品质。[9]不同地域的村落文化的真实性存在较大差异,这是村落实现特色化发展的基础条件。这种“纯真和本原的品质”是村落文化能够对城市人群产生吸引力的关键。近年来许多地方的新城建造了大量的文化景观,但吸引力有限,甚至屡遭诟病,原因就是没有文化的真实性。人工搭建的文化景观再逼真,也没有文化灵魂。但在村落城镇化、工业化道路发展过程中,现代文化大潮的冲击使文化生态恶化,文化真实性也产生变异。“文化保存最重要的在于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这是确保文化遗产具有永久生命力可永续利用的关键……”[10]香火龙舞属于历史进程中真实形态的文化,与龙窑相伴而生,保存修复制陶窑场,整合展示丰富的古陶实物标本,充分发展其作为古陶艺传承教育不可多得的重要场所,逐步恢复村落文化的本生态。“本生态是事物本质及本质属性与时空环境一起呈现的整体状态,这种状态是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也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11]注重培养年轻一代对传统村落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在调查组采访的当日,一群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在校园外的墙壁上涂画着香火龙的形状,老师在耐心地教学生画香火龙,讲述香火龙的故事,这是香火龙学校教育传承的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媒介和载体,对本土文化进行系统的讲解,使年轻一代对自己的文化有更好、更深刻的理解,只有对自己的文化有足够的认识,才会加强文化传承的自觉,形成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
4、合理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进就地城镇化。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不但不矛盾,反而可以和谐统一,互为动力。尊重历史和创造性发展,缺一不可。文化是激活产业发展动力的创造过程,产业化是对文化的一种再认识、再研究、再开发、再利用、再创新的重生过程。[12]基于两者利益诉求的共同点,文化与产业能够结合在一起,谋求发展。传统村落的保护并不是狭隘的将其博物馆化,更不是将其外观予以翻新,而是要将村落特色文化活态化的一种文化产业项目和行为。村落特色文化的产业化过程需要平衡好文化与产业之间的发展关系,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传统经济向文化经济转型,支撑城镇持续发展。缸瓦窑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通过充分发挥自身村落特色文化资源的禀赋条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成为五象新区中一个兼具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和休闲旅游功能的特色城区。建立陶制品展示交易中心,从事城镇文化产权流通、村落特色文化艺术品等文化交易活动,成为文化消费和文化产品加工基地。同时配合地方行销的策略,活化村落经济的繁荣发展,发展经济的同时维持村落的生态环境和人文传统,也避免传统城镇化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等问题。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村民社会地位和职业的转换,将村民转换为文化产业从业者,实现村民就地城镇化。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社会化、多元化、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使文化产业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重要支点和市场竞争的关键,给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持续的支撑力。
五、结语
中国悠久的农耕文明形成了千姿百态的传统村落,蕴育了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由于城市化进程,传统村落快速锐减,村落特色文化必将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当以这些村落特色文化资源为支点,充分考虑村落自然环境、历史传统、精神状态、生产生活方式、民俗风情、建筑风格等文化内涵,挖掘村落特色文化资源潜力,用特色文化资源促进特色城镇化建设,用卓然不群的地域文化塑造城镇的个性,使城镇化建设具有持续的支撑力,实现文化传承和提升城镇魅力的双赢。缸瓦窑传统村落城镇化的困境与机遇为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村落文化保护传承提供了启示:城镇化建设既承继人文历史又面向时代未来,既要保护文化又要发展文化,为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传承提供契机与新的路径;村落文化保护传承既要坚守传统文化内蕴又要融入现代创意产业,通过特色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可持续发展,为城市特色的形成作出贡献。(致谢:论文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得到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文体局副局长李建志同志、良庆区文化馆副馆长廖中伟同志、良庆区良庆镇缸瓦窑村香火龙技艺传承人蔡绍邦老人、罗新有同志等的支持和协助,一并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N].人民日报, 2014-03-17.
[2] 文化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N].中国文化报, 2014-08-26.
[3] 南宁市良庆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关于良庆区缸瓦窑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调研报告[EB/OL].http://www.liangqing.gov.cn/lqqwhxwcbtyj/contents/6700/83603.html.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14).
[5] 方遥,王锋.整合与重塑——多层次发展城市文化空间的探讨[J].中国名城,2010,(2).
[6] 王宁宇.传统民俗文化空间的查勘与保护[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5).
[7] 南宁市良庆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R].2010.
[8] 刘未.抢救民间文化记忆 守望活态传统村落[N].中国艺术报,2013-12-20.
[9] MacCannell,D.,1999: The Tourist: A New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22.
[10] 张胜冰.文化产业与城市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11] 宋俊华.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与衍生态[J].民俗研究,2008,(2).
[12] 宋暖.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传承有关问题的探讨[J].东岳论丛,20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