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撰写要求(二)
2014-01-21
编者·作者·读者
稿件撰写要求(二)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标题含义应一致。
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作者单位按所在省市县、单位全称、具体科室、邮政编码的顺序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并注明作者的E-mail。
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内容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结果中需列出主要数据。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350~500个实词左右。
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3~8个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中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在关键词下标注
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可选用最近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中西药名以最近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药品和化学试剂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并注明剂量、单位、纯度、批号、生产单位和生产时间。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在其通用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商品名及生产厂家。
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