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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法治中国的内生动力
——《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述评

2014-01-21姜素红

关键词:农民工移民权利

姜素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找寻法治中国的内生动力
——《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述评

姜素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政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就人类社会法治发生发展的动力机制看,每个国家和民族步入法治化的道路,都是基于本国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族特色和路径选择。例如,在人类法治上曾经被奉为标本的古罗马的法治模式,它既不是源于某个皇帝的“良心发现”,也不是源于少数法学家的理想构思,而是源于古罗马社会内部贵族和平民的斗争。其法治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无不是以贵族权利的式微和平民权利的声张告终。可以说,一部罗马法就是对平民权利的记录和宣示。那末,当代中国以立法为主导的法治模式,其内在的动力究竟是林林总总的法律条文本身还是隐藏在法律条文背后的社会呢?这似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真正深入谈论这一话题的却还不多。蒋先福教授的新作《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一书恰恰是从农民工务工移民这一视角切入该话题的,所谈所论无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以本人的专业研究领域来说,弱势群体的发展问题是我多年来的关心所在,务工移民者不正是当今中国的弱势群体吗?该书是怎样考察这个群体的?具体地说,其考察的视角和方法是怎样的?其理论依据和现实背景是怎样的?该书怎样看待和评价当今中国如史诗般的务工移民运动?总之,该书对务工移民问题的研究或许可以为深入阐释弱势群体的发展问题提供某些启发。于是,我带着这些问题,逐章逐节地阅读下去,读完之后,掩卷而思,深感该书不只是一般地讨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关怀问题,而是从法治发展一般规律与当代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高度,回应了法治中国的内生动力问题。我认为,该书主要有四大特点。

一是视角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地、大规模地向城

镇转移,形成了波澜壮阔的“民工潮”,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种现象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但学界的研究大都是从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角度进行,而从法学的角度研究的少。即使从法学角度讨论,大多关心的是农民工某一方面的问题,如户籍问题、违法犯罪问题、劳动权休息权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法律援助问题,而对务工移民本身却讨论较少。该书则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务工移民浪潮作了一个整体的、全方位的研究。在辨析移民的含义和分类的基础上,阐释了务工移民的含义、特征、分类,认真探究了务工移民出现的深层原因。诚如该书所言:“就务工移民行为本身来说,它不仅包含了从农民到农民工再到市民的身份转换过程,以及相应的从务农到务工的职业转换、从村落到城镇社区的住地空间转换、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等,而且每一种转换及其环节都有相应的经济权、政治权、社会权等具体权利伴随其中。如果其中的任何一项权利受到妨碍,这种转换就不能顺利实现。”务工潮、移民潮恰是时下我国农民工率先从其权利困境中突围出来的一种虽出于无奈但却又有可能撬动历史的抉择。实际上,务工移民问题是一个具有综合性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反思的法治现象。因而“凡研究务工移民问题都绕不开农民的权利问题。同样地,我们在研究务工移民行为时,也必须将目光聚焦于农民的权利诉求。尤其在当代法治社会权利法定的条件下,务工移民也就是那些被法定为农民从而也居住在农村的人,他们已不满足于对现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而要通过进城务工经商的方式,从农业生产的权利体系中走出来,进入到以工商业和城镇为载体的新的权利体系之中去。这种以权利追求为核心的务工移民行为,恰是法学研究不应遗忘的。”该书以“从身份到契约”的思考方式作为研究方法进路,通过关注农民工的身份转化和权利保障问题,并将其统一到中国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当中去,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该书对农民工的权利现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对农民工的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政治权利的实现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二是视野开阔。该书对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有关理论进行了很好的梳理、评述,如汤因比的“跨海移民”理论、伯尔曼的“自由民移民”理论、梅因的“从身份到契约”的法治观、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唯物史观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这些理论对务工移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了深入分析务工移民者的权利诉求,该书从“中国乡村法律传统的嬗变”和“我国城乡二元制度转型”两个方面进行论证,首先指出中国乡村法律传统源远流长,迄今在广袤的农村仍有一定的市场。但随着务工移民的兴起,正在对中国乡村法律秩序及其文化基础产生积极的影响。接着该书回顾了我国城乡二元制度的历程,指出务工移民在我国城乡二元制度转型中的作用。正可谓任何权利的出现都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务工移民在我国的兴起,既是广大农民从传统社会格局以及现实面对权利困境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又是他们对横亘在自已面前的城乡二元体制发起了挑战,体现了务工移民是从根本上化解我国法治困局的一种能动性力量。”

三是采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方法。该书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有:价值分析法、社会调查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逻辑分析法、语义分析法、定量分析法、社会经济的分析方法等,通过运用这些方法分析了务工移民对中国法治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促进作用,通过社会调查掌握了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权利需求,阐述了我国农民工发展情况的历史脉络,国外几个主要国家务工移民的情况,农民工权利需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及解决的路径。这种多种研究方法的运用使农民工问题的研究走向多学科化。

四是构建了农民工权利保障体系。农民工市民化是必要的,其实质就是人格独立、身份法定、权利平等,这就要求还农民工以产业工人身份,寻求平等与差别的渐进式契合。为此,必须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完善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就业;改革土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创新教育与培训制度,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切实提高培训“含金量”,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终有一天,所谓的“农民工”这一称谓会销声匿迹。梅因笔下所宣称的“从身份到契约”必然能够实现。中国的法治发展不是经历了完全的资本主义化然后通过确定完全产权的方式进行的,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农民工等各个利益群体的不断诉求推进的。这是一种偶然性的变革,也是一种必然性的变革,并且最终有可能是成就我国法治大业的中国模式。毕竟我国的法治是属于中国人民的法治,是中国人民在日常生活需要和不断社会实践中自我发展起来的法治。

尤应指出,当代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走出乡村,为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现实境遇和权利保障问题也愈来愈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尽管广大农民工作为推动我国法治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其重要作用尚未获得全社会的共识,但这终究是暂时的。因此,我特别欣赏该书以敏锐的学术眼光,见微知著,坚定地相信:“当代中国已经发生且正在不断发生的从乡村向城镇务工移民,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和阻力,但它作为一种‘进步社会的运动’(梅因语),必将以其‘倒逼’态势促进我国的制度变革和完善,必将以其合理性和正当性嵌入我国法治发展的史册。”诚哉斯言,但愿我国学界能有更多的有识之士用心去找寻法治中国的动力之源。

2014-03-03

姜素红(1964-),女,湖南湘乡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法理学。

[本文编校:李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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