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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记者:为新闻矫正及时发声
——一则网络批评报道出现之后

2014-01-21

中国记者 2014年5期
关键词:林州林州市主楼

驻地记者:为新闻矫正及时发声
——一则网络批评报道出现之后

□ 文/任国战

驻地记者在基层,在一线,有条件有责任在第一时间以事实为依据矫正不实及时发声。作者以采写林州市的一篇报道为例,从发现不实报道到现场采访、写稿、编排的全过程,探讨新闻矫正的路径与方法。

新闻矫正 批评报道

从“不寻常”中发现新闻线索

2013年7月26日,我在浏览新闻网站时发现,一篇题为《河南林州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华办公楼 面积逾万平米》的报道,出现在两家中央级媒体新闻网站的显著位置。报道称,“国家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党政机关建设楼堂馆所。然而,河南林州民政局以建设‘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名义,举债1000多万建成一栋近1万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人均使用面积多达50平米……

进一步浏览,笔者发现,其实早在7月24日,该网站就已经报道过此事。只是标题没有特色,未引起太大反响。消息在网上已经挂了两天,林州市委宣传部竟然未见动静,其中必有蹊跷。记者主动联系当地宣传部门询问情况,他们称,具体情况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尚无结果。记者感到异常,决定暂时旁观。

随后两天,更多网站跟进转载了此消息,由网站到晚报到微博,质疑声不断,评论声不绝。一时间,“林州民政局举债千万盖豪华办公楼”的消息在大小新闻网站疯传。截至8月30日晚,在百度搜索中键入“林州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华办公楼”,结果显示的词条已经超过5万条。

按照常理,此时此刻,地方政府最明智的做法是,快刀斩乱麻,严惩害群之马,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林州方面依然没有消息。记者电话联系林州市委宣传部,他们说,调查结果出来了,但与报道不符。“那你们应该据理力争呀。”我提醒他们。他们说,事情的起因缘于两家中央级网站的报道,转载的又有数百家网站,众口铄金,木已成舟,他们只是一个县级市,恐有口难辩,无力回天。

真耶?假耶?是不愿申辩?还是难以申辩?作为驻地记者,有条件、有责任、也有义务弄清事实真相。决定之后,记者就悄悄来到林州,通过实地采访,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得出了与网站报道完全不同的结论。向编辑部汇报之后,记者根据现场采访的翔实材料写出了稿件:《网传“林州市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华办公楼”真相调查:建楼未举债装修不豪华》,于2013年8月5日在《河南日报》醒目位置刊发。

这件事给我的最大启示是,新闻无处不在,关键在于能否用心发现。试想,如果我对网上报道的林州民政局一事没有足够的重视,同时又默认了林州市的“低调处理”,也许,林州民政局盖楼的真相就不会那么快大白于天下。此事也告诫我,作为驻地记者,对地方情况相对熟悉,抓新闻要善于从诸多“不寻常举动”中寻找新闻的蛛丝马迹。现在,网络已经成为海量信息集散地,真假消息鱼目混杂,记者切不可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只有擦亮眼睛,对网络上曝光的一些敏感事件,认真分析,实地调查,方能了解事情的本来面目。

到新闻现场甄别是非曲直

新闻在哪里?在现场。

7月31日上午,我一个人悄悄去了林州。

既然网络报道林州民政局盖了新办公楼,那就必有老办公楼,老办公楼到底啥模样?我通过路人了解到民政局老办公地址的大致方位。穿街过巷,七拐八拐,记者终于见到了那栋老办公楼,大门口挂着10多个单位的牌子,院子狭窄,楼房破旧,外墙斑驳。记者和在此干了20多年门卫的刘姓老人“闲聊”,他说,这个楼房是上世纪70年代初盖的,顶层多处漏雨,已经翻修了好多次。原来经贸委、检察院、交通局等10多个单位都在这里办公,后来先后搬走了。有关部门已把这栋楼定为危楼。“民政局去年刚刚搬走。”他告诉笔者。沿着发黑的台阶上楼,逐层查看,楼道阴暗潮湿破旧,一个地地道道的筒子楼。从一层到四层,再从四层到一层,记者的感觉是:这楼太破了,的确已不适宜做办公用房。

随后,记者又前往林州市民政局的新办公楼。新办公楼在市外西北边,从远处看,高大亮丽,确实很气派。走近发现,高楼其实是由主楼和配楼两部分组成。配楼两层,主楼九层。民政局的办公地点不在主楼,而在配楼。记者以找人为由,简单查看了一下配楼,发现这里外墙刷白,内部装修也很简单,从不少开着门的房间看,不大的房间内好几个人在办公,里面的降温设施不是空调,而是吊扇,还有人在用落地扇吹风。看到这些,记者到办公室亮明身份,申请采访。不想,见到该局局长,他竟然抽泣起来,哽咽道:“终于有人要替我们说公道话了……”

这位局长领着记者先在配楼看,还专门让人取来尺子在办公室进行丈量,发现最小的一间办公室只有9平米,却有5个人在办公,而局长办公室的办公设备则全是原来老办公室的物件,几把桌椅漆皮都掉了。后来他又把记者领到主楼看,主楼确实宽敞,不过都已“名花有主”,当时慈善总会和干休所正在往里搬,这些同志说,他们原来在市中心都有专门的办公场地,之所以搬迁,是因为城建规划中他们被列为拆迁对象,来这儿,地方不是大了,而是小了。随后,记者跟随他们来到市区慈善总会和干休所原来的办公地方,发现两个单位原来都是独院,紧邻街道,场地宽敞。

采访中,林州市民政局负责楼房建筑的科长向记者出示了2011年发改委、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建设批文,以及资金来源的原始凭证。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心里越来越踏实。

次日,记者又来到林州市委宣传部,说明情况后,他们半信半疑说,全国有几百家网站都播了,包括许多著名的国家级网站。“省里我们也找了,有关部门也谈了,现在假的也成真的了。怕不好弄。”他们顺手把几天前市纪检部门出具的调查结果给了我。调查结论是:网络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看到这,我暗暗惊喜:调查组的结论和我的判断吻合,这文章一定要做!

驻地记者尽管对所在地较熟,但是,遇到新闻还是一定要亲临现场,千万不敢自以为去过、看过,就懒得跑腿,殊不知,到不到现场,写出来的新闻大不一样。

配合编辑实现最佳新闻效果

对纸媒而言,稿件放在一版还是二版,效果不一样,标题大字号还是小字号,视觉效果也不一样。如果配上编者按或短评发,意味着编辑部高度重视,实际效果会更好。所以,编辑环节对新闻稿刊发后的社会效果至关重要。

那天在林州采访结束后,笔者立即与编辑部联系,介绍了事情的原委,并说出了自己想还原实事真相的想法,得到编辑部同志的支持。我连夜赶稿,当晚就传回了郑州。晚上,编辑部来电说,题材很好,若再提供几张图片就更有说服力。由于疏忽,采访时未带相机。第二天,我又去了趟林州,连拍照带补充采访,又忙乎了整整一上午。回到记者站,对稿子又进行了推敲修改后传回报社。

当晚,报社值班领导不仅让编辑连夜赶写了短评,而且在一版做了导读提示:

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华办公楼?

——林州市纪委调查结果称网络报道与事实不符

■记者调查

●民政局机关不在主楼,人均办公面积6平方米左右

●主楼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分属7家二级单位

●民政局建楼未举债,内部装修并不豪华

稿件具体内容安排在三版头题,见报后,该稿受到了报社领导和同事们的普遍好评,并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把对林州市的负面影响降到了最低。这也是从去年事发后传统省媒矫正网络媒体新闻报道最早的一篇。

说起这事,林州宣传部的同志至今记忆犹新。他们说,《河南日报》的报道因为和网络上的报道观点相反,转载特别多,不少网站纷纷以“传林州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华办公楼,真相出人意料”“林州民政局举债千万建豪华办公楼,回应称不实”等为题进行了大规模转载。不仅有地方网站,更有人民网、搜狐、新浪等各大网站,数量超过百家。

两天后,最先报道林州民政局建楼的两家中央级媒体网站也在显著位置转载了《河南日报》的报道,并主动撤下了先前的不实报道。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大大降低了新闻传播的门槛。有时一条不经意的消息也会很快引起无数人围观,闹得满城风雨。其中,不乏为博人眼球而夸大其词或子虚乌有的。驻地记者距离新闻源较近,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的不实报道,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认真调查,及时发声,还原真相,从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作者是河南日报报业集团驻安阳市记者站站长)

编 辑 文 璐 wenlu@xinhu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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