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是把双刃剑
2014-01-09蔡恩泽晶苏传媒南京210019
◎ 蔡恩泽(晶苏传媒,南京210019)
金融自由化是把双刃剑
◎ 蔡恩泽(晶苏传媒,南京210019)
2014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春季年会于4月8日-13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期间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称,中国非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存在较高风险,投资者往往因理财产品的高回报率及隐性担保而忽略风险;在未来有序地实现影子银行去杠杆化,将是中国的关键挑战。这是对金融自由化负能量的谨慎提示。
功不可没
金融自由化理论发轫于上个世纪70年代初,其理论基础由美国斯坦福大学两位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Ronald I. 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ow)奠定,针对当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及政府患有对金融的“干预综合症”影响经济发展的状况,通过严密地论证金融深化与储蓄、就业与经济增长的正向关系,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是因为存在金融压抑现象,因此主张发展中国家以金融自由化的方式实现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
在金融自由化理论指导下,全球大多数国家的经济确实取得了一定的增长效应,拉美和亚洲的发展中国家从各自金融危机中挣脱出来后,以新兴市场的活力在21世纪初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而美国赢得了上世纪90年代的“新经济时代”,出现创记录的长期繁荣、高增长。就金融自身发展而言,金融自由化促进了金融创新,打破了银行单纯靠吃储贷利息差的传统经营方式,创立了大批金融衍生品,由此财源滚滚而来。
金融自由化增强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性,提高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效率,促进了全球银行业的发展。它对金融市场所有参与者一视同仁,无论是融资者还是投资人,既有压力,也有机会,使他们有可能降低成本或提高收益。
金融自由化使金融信息更具公开性透明性,能更准确、迅速地反映市场实际供求特别是资金的稀缺程度,形成更为有效的价格引导体系。特别重要的是,它减少了银行间、产品间的资金流动障碍,在市场指导下,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金融自由化为金融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机会,一方面,金融自由化极大地推动了金融资本的形成,为金融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分业管理制度的逐步解除为金融企业混业经营提供了更为灵活的经营手段。
金融自由化推动了全球金融一体化,随着各国不同程度地敞开本国金融市场的大门,形成了世界性的金融“连通器”,资本流动的速度不断加快。目前,世界性金融市场已初具规模,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使资源配置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改善。
过犹不及
但是,凡事过犹不及。几乎所有实施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国家都出现过经济波动,多数国家还遭遇过金融危机。金融过度自由化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指挥失灵。种种迹象表明,金融自由化正背离其初衷,对金融市场起着侵蚀作用。
金融自由化带来了信贷规模的扩张,为实体经济的繁荣和资产市场的膨胀提供了充足的资金。然而,随着实体经济领域获利机会的减少,越来越多的资金流入资产市场,甚至出现资产泡沫,企业与家庭投机行为盛行。当经济繁荣达到顶峰时,人们的预期开始逆转,这时只需要一个轻微的外部冲击力,就可能导致资产泡沫的破灭,于是金融危机应时而生。
金融自由化的趋利性总是试图摆脱监管体系,为了规避监管而进行大范围套利,金融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以售其奸,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比如2008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一开始就是一些投资银行别出心裁地搞出次级贷款CDO,通过资产证券化,将次级贷款进行精美化包装,恰似把变质过期的月饼用礼品盒包装。经过华尔街投资银行一番精心打扮,原先丑陋不堪的资产毒垃圾变得熠熠生辉,光彩照人。
金融自由化改变了金融结构,影子银行风生水起,金融脱媒成脱缰的野马。在美国,影子银行甚至与商业银行“平起平坐”。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影子银行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在央行信贷额度管制较严、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的大势下,信贷资源难以通过传统银行中介渠道在经济主体中形成均衡分配,导致资金供需双方通过影子银行这种非传统方式进行对接。从融资主体来看,主要有三类,即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及项目公司、中小房地产企业以及融资无门的民营企业。尤其是2010年后地产调控和融资平台清理,两者均出现资金链紧张,被迫另找门路,寻求外部融资。
金融自由化使金融体系野蛮生长,嬗变为一个混业经营体,相互关联性及系统性风险急剧提升,一损俱损。眼下,银行内部成立基金公司已成时尚,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大力推销各种基金。而保险公司也搞起了混业经营,利用客户的保费投资股市。
要中规中矩
鉴于金融自由化有可能步入歧途,特别前几年吃了金融危机的苦头,美欧等国家在限制金融过度自由化、加强消费者金融保护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金融监管出现新的气象。
首先是高悬金融监管达摩克斯利剑。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一向崇尚新自由主义的美国,在全球率先出台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法案致力于保护消费者、解决金融业系统性风险等问题,旨在避免金融危机重演。随后,在雷曼兄弟破产两周年之际,《巴塞尔协议Ⅲ》在瑞士巴塞尔出炉,一定程度上向传统监管思路回归,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得以批准并逐步实施。美国政府还大刀阔斧地强制分拆“大得不能倒”的摩根、高盛等投资银行,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国际社会已达成共识,全面而适度的监管,是维护金融市场正常运转的基础,唯有如此,才能保障金融创新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是监管模式从功能导向型向目标导向型转变。2008年,美国财政部公布《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提出由功能导向型监管向目标导向型监管转型,并将目标导向型监管分为三个层次:即由美联储负责的金融市场稳定监管,由新建机构负责审慎金融监管,由新建机构负责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商业行为监管。2013年,英国放弃了原有的单一综合监管者模式,撤销金融服务局,新建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欧洲则成立了银行、保险、证券三个欧盟层面的专业性监管机构。
再次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金融衍生品是金融自由化引为骄傲的创新成果,但其波动性也不可小觑。金融衍生品华丽的外衣下往往暗藏风险。也许是搞衍生品上了瘾,也许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华尔街在经历过金融危机数年洗劫后又恢复了生机,金融大佬们“赌性”难改,又开动脑筋想出了金融“创新”的点子,上一次是次贷按揭,而这一回是抵押品变形。这说明金融机构通过衍生品敛财的冲动一直在“波涛翻滚”。特别是场外衍生品市场,长期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存在重大漏洞。有鉴于此,美国成立了联邦层面的保险业监管机构并实行“沃尔克法则”,将危机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范围,严格限制银行进行自营交易以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
不过,当前世界经济仍然不容乐观,金融危机的“引信”——制度性错配还未完全拔除,美欧私人风险债务化、债务风险货币化的制度性障碍一日不清除,金融危机就有复发的可能。而发展中国家必须警惕发达国家不利政策的“溢出”效应,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新规则制定,有效地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就中国而言,虽说金融自由化尚不充分,还需要“补课”,但也要谨慎为之。一方面需要解禁,加快以利率市场化为重心的金融改革,并以互联网金融为契机,搞好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也要加强监管,构筑金融安全网,特别是警惕影子银行的风险,建设金融王国的“碧水蓝天”。
当下世界形势与上世纪七十年代金融自由化理论出笼时有很大不同,因此金融自由化也应自我完善,自由化在用市场代替官僚机构的同时,也要引入监管机制,要中规中矩,不可恣意而为。须知,世界上是没有绝对自由的东西,自由必须装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符合大众消费者利益的自由。
(作者为晶苏传媒首席分析师)